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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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加强数字文化建设,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不断推动数字文化建设,探索数字文明新形态,是数字时代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可以说,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从“在地文化中国”到“数字文化中国”
中国素有“文明型国家”的美称。我国先民在一万年的文化史和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留下了丰硕璀璨的文化遗产。截至目前,全国普查共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以汉字为载体的经典文献汗牛充栋。百余年间,我国更是创造了包括红色文化在内的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所有这些,都为树立文化自信、涵养中华民族精神提供了坚实历史支撑。
从数字技术的观点来看,上述文化成果,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共有一种囿于物态的在地文化形态。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中国的“传统”,意味着“在地文化中国”。伴随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浪潮的加速到来,这种文化的传统存在形态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变,“在地文化中国”正快速变身为“数字文化中国”。
“数字文化”人们耳熟能详。约30年前,美国学者尼葛洛庞蒂作出判断:“比特(bit)作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从原子到比特,刻画了当代人类的存在论转变。“存在论转变”并非虚饰夸张之语,其意味着不能将数字技术仅仅视为在某些局部生产领域提质增效的工具,而应该看到,数字技术开启了一种“文本脱物化”的进程。从符号学角度看,彻底改变了自岩画时代以来人类将负载文化意义的符号铭刻于特定物理材质的历史;从文本形态看,实现了声音、图像、文字乃至味道等媒介形式的交互性汇流,彻底改变了它们各成一统的历史;从生产方式看,彻底改变了以往创意、生产、传播、消费的直线性链条;从哲学观角度看,正致力于将心与物、想象与现实统摄为一个统一的“万物皆数”的世界。
有识于此,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将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乃至文化发展的全面融合作为塑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我国也不断加快推出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的各类指导性文件,建立和完善现代数字政策体系,并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愿景和时间表,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等目标。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提出“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显然,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内在蕴含着将“在地文化中国”提升为“数字文化中国”、建设“数字文化强国”的时代母题。
“数字文化中国”的结构性内涵
从“在地文化中国”向“数字文化中国”的转变,是一个多领域、多层面、多主体协同推进的进程。它以各领域的文化资源数字化为基础,以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为主体,全面覆盖文化创意、生产、服务、传播和消费的全场景数字文化生态。
在地文化资源的全面数字化,奠定数字文化中国的根基。运用数字技术将在地文化资源进行数据归集、重构,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存储的数字文化资源,是数字文化中国基础建设的主要任务。这项工作既要依托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支撑性的应用科学,也需要在体制机制上突破传统文化资源的分类管理办法,推动文化数据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匹配,形成适合文化数据进行归集、传输、治理、应用的数字化底座。
文化企业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文化中国的主要平台。数字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使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大型互联网平台、线上政务服务系统、移动App等成为文化活动平台的核心,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在信息化应用框架体系中实现沉淀、治理、分析和应用,数字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成为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向,共同构成数字文化中国的中台系统。
数字文化场景的全域串联,形成数字文化中国的生态系统。得益于数字化平台的统筹与整合,数字文化中国的界域不仅限于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还拓展到教育、科研等更广阔的泛文化领域,并在文化的创意、生产、服务、传播、消费等狭义的文化新业态快速实现场景化。伴随传统文化存在与表现形态的数字化重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工具被广泛应用于文化创意生产与基础研究工作,传统文化消费场景在新兴技术赋能下不断向沉浸式、体验式方向转变,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价值链被数字技术全面打通,数字文化中国建设从局部领域的“数字+”走向社会生态全域的数字孪生体。
数字文化中国建设将全面提升文化中国的全球影响力。与传统文化输出和文化贸易活动相比,以数字媒体、视觉传媒作品为代表的国家文化数字化形象更易于突破物理界限与意识形态的隔阂,实现高效的文化传播。根据测算,2035年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营收将达到27万亿元,在文化产业总营收占比将接近八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将基本建成,它势将在全领域内使我国文化发展实现结构性的转变。
建设数字文化强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全球数字文化竞争中,中华民族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确立了明确战略目标,并构建起独特优势。一个由高质量数字文化体系支撑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正在向我们走来。
(作者:李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24-06-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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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加强数字文化建设,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不断推动数字文化建设,探索数字文明新形态,是数字时代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可以说,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从“在地文化中国”到“数字文化中国”
中国素有“文明型国家”的美称。我国先民在一万年的文化史和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留下了丰硕璀璨的文化遗产。截至目前,全国普查共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以汉字为载体的经典文献汗牛充栋。百余年间,我国更是创造了包括红色文化在内的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所有这些,都为树立文化自信、涵养中华民族精神提供了坚实历史支撑。
从数字技术的观点来看,上述文化成果,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共有一种囿于物态的在地文化形态。在此意义上,传统文化中国的“传统”,意味着“在地文化中国”。伴随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浪潮的加速到来,这种文化的传统存在形态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变,“在地文化中国”正快速变身为“数字文化中国”。
“数字文化”人们耳熟能详。约30年前,美国学者尼葛洛庞蒂作出判断:“比特(bit)作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从原子到比特,刻画了当代人类的存在论转变。“存在论转变”并非虚饰夸张之语,其意味着不能将数字技术仅仅视为在某些局部生产领域提质增效的工具,而应该看到,数字技术开启了一种“文本脱物化”的进程。从符号学角度看,彻底改变了自岩画时代以来人类将负载文化意义的符号铭刻于特定物理材质的历史;从文本形态看,实现了声音、图像、文字乃至味道等媒介形式的交互性汇流,彻底改变了它们各成一统的历史;从生产方式看,彻底改变了以往创意、生产、传播、消费的直线性链条;从哲学观角度看,正致力于将心与物、想象与现实统摄为一个统一的“万物皆数”的世界。
有识于此,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将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乃至文化发展的全面融合作为塑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我国也不断加快推出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的各类指导性文件,建立和完善现代数字政策体系,并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愿景和时间表,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和“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等目标。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提出“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显然,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内在蕴含着将“在地文化中国”提升为“数字文化中国”、建设“数字文化强国”的时代母题。
“数字文化中国”的结构性内涵
从“在地文化中国”向“数字文化中国”的转变,是一个多领域、多层面、多主体协同推进的进程。它以各领域的文化资源数字化为基础,以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为主体,全面覆盖文化创意、生产、服务、传播和消费的全场景数字文化生态。
在地文化资源的全面数字化,奠定数字文化中国的根基。运用数字技术将在地文化资源进行数据归集、重构,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存储的数字文化资源,是数字文化中国基础建设的主要任务。这项工作既要依托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支撑性的应用科学,也需要在体制机制上突破传统文化资源的分类管理办法,推动文化数据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匹配,形成适合文化数据进行归集、传输、治理、应用的数字化底座。
文化企业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文化中国的主要平台。数字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使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大型互联网平台、线上政务服务系统、移动App等成为文化活动平台的核心,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在信息化应用框架体系中实现沉淀、治理、分析和应用,数字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成为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向,共同构成数字文化中国的中台系统。
数字文化场景的全域串联,形成数字文化中国的生态系统。得益于数字化平台的统筹与整合,数字文化中国的界域不仅限于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还拓展到教育、科研等更广阔的泛文化领域,并在文化的创意、生产、服务、传播、消费等狭义的文化新业态快速实现场景化。伴随传统文化存在与表现形态的数字化重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工具被广泛应用于文化创意生产与基础研究工作,传统文化消费场景在新兴技术赋能下不断向沉浸式、体验式方向转变,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价值链被数字技术全面打通,数字文化中国建设从局部领域的“数字+”走向社会生态全域的数字孪生体。
数字文化中国建设将全面提升文化中国的全球影响力。与传统文化输出和文化贸易活动相比,以数字媒体、视觉传媒作品为代表的国家文化数字化形象更易于突破物理界限与意识形态的隔阂,实现高效的文化传播。根据测算,2035年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营收将达到27万亿元,在文化产业总营收占比将接近八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将基本建成,它势将在全领域内使我国文化发展实现结构性的转变。
建设数字文化强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全球数字文化竞争中,中华民族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确立了明确战略目标,并构建起独特优势。一个由高质量数字文化体系支撑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正在向我们走来。
(作者:李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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