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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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定是保持和发展了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赋予了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以现代化的形态。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涵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文化与文明的关系
近代以来,我们在理论概念的使用上有一个明显的误区,就是将本来源自西方的概念直接翻译成中文后,想当然地将中文翻译视为与西方根源混同起来,从而总是尽力在中国的语境中发明出这些概念的普世性特征。这种发明具有着不自觉地建构性意义。“文明”这两个汉字与“Civilization”这个西语词的纠缠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Civilization的词根是拉丁语公民和公民身份的概念,因此其天生具有一种身份意识,一种自我特殊化的意识,正是这种自我特殊化才会引申出文明等级论,再与历史进化论结合,变成单线的文明论,单线的文明进化史观。
中国的“文明”概念则没有自我特殊化的特征,汉字“文”的概念是一个人面对天地敞开自我的形象,“文”是把自己内在的天地之德彰显出来的一个过程,文明是开启自己,是把自己内在的天地之德开显出来的过程。天地之德是克服自我中心的德性,因此,汉字的“文明”所表达的文明观,就是克服自我中心,从根本上消除文明等级的文明观。在此意义上,文化与文明在天地之德开显的意义上是同义的,在汉语语境里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区分。我们也可以说文明就是文化生命体的生命实践,就是人文化成的生命成长的实践。
用文化生命体的概念定义文明,意味着文明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改造,更是天地人的互动过程及其成果。文明中天地人三者缺一不可,天地人共同构成了“文明”,构成了“世界”。文明就是文化生命体生命实践的过程。文明、历史、实践、文化具有着同义性。从文化生命体的角度来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不可分割的,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归根结底具有决定性作用,但上层建筑对于现实的再生产,对于社会的再生产也具有强大的反作用,甚至一定条件下也发挥着某种基础性的作用。因为,文化作为实践的产物也具有物质性,而且文化也只有变成物质力量才能创造世界。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具有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统合为一种实践总体性的作用。正是文化让生命体具有了统一的自我、成为了一个具有创造功能的主体。
二、“第二个结合”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关系
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文明的关系的把握,核心在于从文化生命体角度理解文明。文化生命体需要不断的生长,不断进行新陈代谢,去粗取精,取精用弘,需要经历不同的成长阶段。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不能仅仅以理论的形态停留在生命体的外部,需要充分转化为生命体的内在有机组成,成为生命体自身。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意义。
从文化生命体的角度来看,中华文化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力,就是让马克思主义具有了中华文化的生命。中华文化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历史基础,提供了大众基础,提供了生活实践和生活世界的基础。同时,马克思主义也通过中华文化创造出了中华文化的新形态,创造出了中国人民的新生活,新的生活世界。正是经由马克思主义的“中华文化”化,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也正是经由马克思主义的“中华文化”化,中华文明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
立足于文化生命体来看待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关系,两者就是文化生命体发展的不同阶段。两者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自然生长的关系。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出来的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是一个遥远目标,而是一直在进行并取得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是中华文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行动的总纲领。认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首先需要我们对中国道路及其成就进行全方位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升华。
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关系
作为文化生命体的文明,肯定是多元多样的,文明多样性具有着生命多样性的特征,但同时又必然具备着文化生命体的共同特征。这些共同特征来自于人与天地之间的德性关联,也正是由于这种德性关联使得文明之间可以相互理解,并在相互理解中相互共生,在共生中团结成更大的生命共同体,创造出共同的人类文明。因此,人类共同的文明不会是根据抽象的普遍原则构造出来,只能从不同文明间依循天地之德进行的交往互动中形成。从古老中华文明中生长出来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向全人类示范了一种现代文明、一种新文明的形态,一种将中华文明特性加以现代转化和创造的现代文明,一种将现代文明的精神和价值扎根于古老文明的有机生长之中的文明。这种新文明将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结合成一个文化生命体实践的有机总体,把建设一个符合“社会的人类”本性的“人类的社会”作为文明的目标,把建立在不同文明主体性之上的不齐而齐、和而不同、共同发展的文明秩序作为全人类的文明理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向世界昭示了一条新的文明道路,那就是只有牢牢把握文明发展的主体性和创造权,才能创造出自己文明的现代形态。根据这样的文明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一定是一个各美其美、不齐而齐的人类文明百花园。
(转自: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重大创新项目——“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的哲学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张志强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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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必定是保持和发展了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赋予了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以现代化的形态。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涵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文化与文明的关系
近代以来,我们在理论概念的使用上有一个明显的误区,就是将本来源自西方的概念直接翻译成中文后,想当然地将中文翻译视为与西方根源混同起来,从而总是尽力在中国的语境中发明出这些概念的普世性特征。这种发明具有着不自觉地建构性意义。“文明”这两个汉字与“Civilization”这个西语词的纠缠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Civilization的词根是拉丁语公民和公民身份的概念,因此其天生具有一种身份意识,一种自我特殊化的意识,正是这种自我特殊化才会引申出文明等级论,再与历史进化论结合,变成单线的文明论,单线的文明进化史观。
中国的“文明”概念则没有自我特殊化的特征,汉字“文”的概念是一个人面对天地敞开自我的形象,“文”是把自己内在的天地之德彰显出来的一个过程,文明是开启自己,是把自己内在的天地之德开显出来的过程。天地之德是克服自我中心的德性,因此,汉字的“文明”所表达的文明观,就是克服自我中心,从根本上消除文明等级的文明观。在此意义上,文化与文明在天地之德开显的意义上是同义的,在汉语语境里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区分。我们也可以说文明就是文化生命体的生命实践,就是人文化成的生命成长的实践。
用文化生命体的概念定义文明,意味着文明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改造,更是天地人的互动过程及其成果。文明中天地人三者缺一不可,天地人共同构成了“文明”,构成了“世界”。文明就是文化生命体生命实践的过程。文明、历史、实践、文化具有着同义性。从文化生命体的角度来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不可分割的,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归根结底具有决定性作用,但上层建筑对于现实的再生产,对于社会的再生产也具有强大的反作用,甚至一定条件下也发挥着某种基础性的作用。因为,文化作为实践的产物也具有物质性,而且文化也只有变成物质力量才能创造世界。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具有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统合为一种实践总体性的作用。正是文化让生命体具有了统一的自我、成为了一个具有创造功能的主体。
二、“第二个结合”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关系
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中华文明的关系的把握,核心在于从文化生命体角度理解文明。文化生命体需要不断的生长,不断进行新陈代谢,去粗取精,取精用弘,需要经历不同的成长阶段。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不能仅仅以理论的形态停留在生命体的外部,需要充分转化为生命体的内在有机组成,成为生命体自身。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意义。
从文化生命体的角度来看,中华文化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生命力,就是让马克思主义具有了中华文化的生命。中华文化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历史基础,提供了大众基础,提供了生活实践和生活世界的基础。同时,马克思主义也通过中华文化创造出了中华文化的新形态,创造出了中国人民的新生活,新的生活世界。正是经由马克思主义的“中华文化”化,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也正是经由马克思主义的“中华文化”化,中华文明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
立足于文化生命体来看待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关系,两者就是文化生命体发展的不同阶段。两者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自然生长的关系。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出来的具有中国主体性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是一个遥远目标,而是一直在进行并取得伟大成就的历史进程,是中华文明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行动的总纲领。认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首先需要我们对中国道路及其成就进行全方位的实践总结和理论升华。
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关系
作为文化生命体的文明,肯定是多元多样的,文明多样性具有着生命多样性的特征,但同时又必然具备着文化生命体的共同特征。这些共同特征来自于人与天地之间的德性关联,也正是由于这种德性关联使得文明之间可以相互理解,并在相互理解中相互共生,在共生中团结成更大的生命共同体,创造出共同的人类文明。因此,人类共同的文明不会是根据抽象的普遍原则构造出来,只能从不同文明间依循天地之德进行的交往互动中形成。从古老中华文明中生长出来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向全人类示范了一种现代文明、一种新文明的形态,一种将中华文明特性加以现代转化和创造的现代文明,一种将现代文明的精神和价值扎根于古老文明的有机生长之中的文明。这种新文明将生产力的极大解放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结合成一个文化生命体实践的有机总体,把建设一个符合“社会的人类”本性的“人类的社会”作为文明的目标,把建立在不同文明主体性之上的不齐而齐、和而不同、共同发展的文明秩序作为全人类的文明理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向世界昭示了一条新的文明道路,那就是只有牢牢把握文明发展的主体性和创造权,才能创造出自己文明的现代形态。根据这样的文明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一定是一个各美其美、不齐而齐的人类文明百花园。
(转自: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重大创新项目——“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的哲学研究”项目首席专家 张志强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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