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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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战后的日本,经济发展迅速,一跃成为世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爆发了严重的产业公害。尤其是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期,产业公害成了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日本政府开始制定法律对公害进行限制,使公害大幅度减少,但是70年代以来出现的汽车废气及城市化带来的公害,80年代后期出现的全球环境问题以及90年代出现的废弃物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破坏的日益加剧迫使日本各界从60年代起就开始研究和讨论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日本各界至少已从以下三个层面作出各自回应:一是从技术层面,寻找治理环境污染的各种恰当有效的环境技术和措施;二是从经济层面,力图从资源配置和产业提升的角度优先实现产业的无公害化;三是从思想层面,反思人类理性的缺失和知性的盲目,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环境与发展、现实追求与终极关怀的关系。在围绕环境问题展开的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活动中,日本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成果占有重要的地位,学者从关心人的存在、面对现实、批判资本主义、展望未来社会的基本立场出发,从环境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生态学以及环境科学、环境政策等多重视角展开的研究为日本环境思想注入了许多重要的论点,对人们认识当代环境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保护思想和以美国为中心的环境伦理思想
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一般都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当代环境保护运动具有一致性。但是,在一些生态学者那里,马克思的哲学立场受到指责。他们认为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同其他近代思想一样包含着支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原因在于他们认为马克思是主张通过实践变革对象,对自然而言,就是主张通过劳动变革自然,变革自然就等同于支配自然,而环境破坏又被看做是在支配自然的观念下发生的。并且,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马克思的思想就受到了对环境破坏负有责任的指责。针对这种论点,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其实质是包含了环境保护的观点,人们应从强调变革对象的实践唯物论的立场去考察马克思思想与环境思想的关联。
岩佐茂认为,支配自然的观念是人们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并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加以变革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种观念是把人对自然的局部的暂时的控制,夸大成为完全支配,是膨胀了的观念,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完全支配和控制是不可能的。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强调实践,强调变革对象,但就变革自然而言,不是把对自然的劳动当作支配自然,而是从作为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视点来探究变革自然的活动,即人类依照自己的目的进行生产的同时,还要考虑产品的使用以及它的废弃给人和自然的正常关系所带来的影响。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论与生态思想在根本上是一致的[1]。岛崎隆认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作为强调人的主体性的实践活动是以自然界为大前提的,它决不是仅仅把自然界当作人类利用或改变的材料,相反,人是依赖于外在的自然。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讲,人是来自自然界的自然存在,外在自然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生命自身。他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对环境问题也作了大量的论述。他指出,在环境公害问题上,如果外在自然受到污染和破坏,作为被动的人类自然就不得不受到被污染了的外部自然的影响和反作用,于是就必然导致以各种面目出现的来自自然界的报复。因此,作为自然主义的唯物论,马克思的思想本来就带有绿色的一面[2]。
当然,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也承认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预见到当今出现的大规模的环境问题。他们特别强调,“环境保护运动给马克思主义提出的理论挑战可以深化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发展,特别是如何使生产力的发展和环境保全同时成立的问题,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看做是生产力高度发展产物的马克思主义在与环境保护运动的关系上必须要解决的问题”[3]。
他们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环境问题的同时,特别批判了对以美国为中心的“环境伦理学”主流派的基本观点,如自然的生存权、世间伦理问题以及地球全体主义等观点。认为这些观点没有指明自然破坏、环境破坏的真正原因,并且不适当地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对立起来,而针对人类的权利而主张自然的生存权的观点又未能把握住环境问题的本质。
二、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辩证的自然观和机械的自然观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对整个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相互关系所形成的一般认识,就是自然观。有什么样的自然观,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活动。当今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其实质就是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方式发生了危机。要摆脱这一危机就必须重新审视并确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方式,因此,形成新的正确的自然观是当今社会的时代课题。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把新的自然观的探讨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视野,在反思人类自然观的演变历史中,坚持倡导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批判了近代的机械的自然观。
他们认为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难以维系的今天,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是需要重新认识的重要观点。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一般都能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强调人的自然本质和自然的人的本质的统一。尾关周二将自然哲学、生命哲学与近现代人论的变迁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他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视野出发,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即人类湮没于自然;人类与自然的疏远、隔膜;人与自然共生。他认为,我们不仅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同质性,也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异质性,要在人与自然的同质性中承认人与自然的本质性的差异,探讨人类和自然的共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4]。入江重吉则强调要确保生物的多样性以及人与自然长久共生的重要性。岛崎隆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三种面孔,以人为主体、自然为客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一种面孔;以人为主体、自然亦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二种面孔;以人为客体、自然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三种面孔。“人类为了不让自身退化、灭亡,通过劳动的逻辑(自然的第一种面孔)积极观察自然的第二种面孔,进一步应该以第三种面孔为劳动的大前提”。“有必要把主张自然根源性的自然中心主义和主张劳动变革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统一起来,在这种统一崩溃的地方就要出现公害和环境破坏”[5]。稻生胜特别关注自然的主体性,认为自然的破坏就是自然的主体性被剥夺,也就是割断了自然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即割断生物间联系,破坏自然维持的系统[6]。
他们几乎一致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天才地概括、总结了当时散乱的科学成就,构筑了新的辩证的自然观。恩格斯关于物质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观点,从现代的角度看,是物质自身合乎自然目的的主体的运动和发展,对于地球生态系统的存在方式给出了有效的解释,而没有陷入神秘主义。辩证自然观认为物质具有运动性和主体性,批判了自然仅仅是依赖于外部作用而运动的机械论的观点,指出了西方自然观的褊狭之处。从进化论的观点看,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的存在,产生于漫长的进化过程,人类既是主体,也是自然界进化而来的客体,人类是大自然全体共同劳作的产物。恩格斯明确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如果人类扰乱了自然的机制,来自自然的反作用就会伤害人类。他们强调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所谓自然环境破坏问题,就自然讨论怎么也不能解决,而应该审视人与自然是怎样的关系。二是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实现理性目的的活动,自然是为人类实现自己目的的素材,劳动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一个过程,是人类介入人与自然物质代谢的一个过程”[7](P88,P89)。
三、关于非人类中心主义所倡导的自然权利论和内在价值论
20世纪70年代以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思想在世界范围内流行,人们围绕着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是否应该承认动物也具有权利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自然权利论反对虐待动物,主张组成生物共同体的所有生物拥有同等的权利,把人权观念扩展到自然界。自然内在价值论则认为,每一个有生命的东西、生态系以及自然全体,作为其自身都有其固有的内在价值。他批判了人类把自然当作手段加以利用的人类中心的思维方式造成了自然破坏,并且指责为了人类自身利益必须保护自然的思维方式仍然没有脱离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坚持寻求把思维方式从人类中心主义转向非人类中心主义。
但是,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思想逐步展开的过程中,也引起了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这种理论的批判。如加茂直树从环境问题根本就是人类问题的观点出发,反对包括法律意义上的自然物权力的自然权利论。他认为权利概念是人类的发明,如果承认所有动物的权利,那么人类的生存就变得不可能。因此,不能运用权利概念来解决环境伦理问题[8]。岛崎隆也反对在自然中扩大人类权利的做法,强调人类及其生的尊严的理由不存在于与其它生物的比较之中,而是存在于人类自身,因此,重要的是尊重和人类及其尊严相关联的生命。岩佐茂则认为,权利、价值概念是人类历史的产物,如果承认自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模糊认识,以至于误解两个概念的意义,虽然认识深,但并没有找到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牧野广义则认为自然权利论掩盖了环境问题的社会性质,事实上还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其理论的前提”[7](P252-253)。总之,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普遍认为脱离人类的环境思想是不存在的,反对环境论中抽象的、非历史的、普遍主义倾向,把环境问题、自然问题提升到人的问题、社会问题的高度。
四、关于环境破坏的根源及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
面对现实、批判现实、展望未来是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一贯学术传统。找出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前提,因而他们对环境问题出现的根源及其解决出路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坚持把对资本主义批判作为环境问题的关键,并提出一些颇具特色的解决方案。
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企业追求利润第一而侵害人类权利的“生产中心主义”是环境破坏的最主要原因,从而揭露出环境破坏的最终根源是资本原理支配社会,资本的本性通过生产追求利润、谋求自身增殖,资本的逻辑把包含人格在内的一切东西贬低为追求利润的手段,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又尽量削减费用。由资本的逻辑所造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就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而造成、支持、担负这一生产、生活方式的就是发达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的逻辑所贯穿的社会,因此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就在于要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克服资本原理支配。于是他们提出各种主张,如岩佐茂认为,要放弃目前的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起环保型的生产体系以及循环再利用型的生产体系,建立有益于环境、有益于地球的生活类型。他强调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废除了资本逻辑的社会。鉴于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出现了公害和环境问题,他提出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的理想并论证了其可能性。他强调他所提出的生态社会主义不是与马克思的思想不同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处于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一种形态,“是在社会主义一般概念的基础上,尤其把环境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之一来强调的社会主义”[3](P172-181)。也有学者提出要建立共生型的社会,强调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即克服人类社会关系中的对抗,克服人对自然的异化、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基础。在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改造社会关系,建立共生型社会的基本要求就是反对资本、反对霸权、反对战争。还有学者提出要建立循环型社会,并试图把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现阶段民主主义的最可能实现的目标。争取以环境运动为契机,与扰乱了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代谢和自然自身循环过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抗,争取劳动阶级肉体健康和精神健全[19]。
总之,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环境思想的研究力图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统一,自然保护和社会进步的统一,环境保全与发展人权、维护和平以及民主主义的统一,力图探索、确立与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体系。他们在环境问题上的丰富多彩的研究视野给我们国内的学人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对研究我国已经出现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年06期。编辑录入: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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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的日本,经济发展迅速,一跃成为世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爆发了严重的产业公害。尤其是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期,产业公害成了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日本政府开始制定法律对公害进行限制,使公害大幅度减少,但是70年代以来出现的汽车废气及城市化带来的公害,80年代后期出现的全球环境问题以及90年代出现的废弃物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破坏的日益加剧迫使日本各界从60年代起就开始研究和讨论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日本各界至少已从以下三个层面作出各自回应:一是从技术层面,寻找治理环境污染的各种恰当有效的环境技术和措施;二是从经济层面,力图从资源配置和产业提升的角度优先实现产业的无公害化;三是从思想层面,反思人类理性的缺失和知性的盲目,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环境与发展、现实追求与终极关怀的关系。在围绕环境问题展开的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活动中,日本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成果占有重要的地位,学者从关心人的存在、面对现实、批判资本主义、展望未来社会的基本立场出发,从环境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生态学以及环境科学、环境政策等多重视角展开的研究为日本环境思想注入了许多重要的论点,对人们认识当代环境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环境保护思想和以美国为中心的环境伦理思想
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一般都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当代环境保护运动具有一致性。但是,在一些生态学者那里,马克思的哲学立场受到指责。他们认为马克思的思想本身同其他近代思想一样包含着支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原因在于他们认为马克思是主张通过实践变革对象,对自然而言,就是主张通过劳动变革自然,变革自然就等同于支配自然,而环境破坏又被看做是在支配自然的观念下发生的。并且,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马克思的思想就受到了对环境破坏负有责任的指责。针对这种论点,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其实质是包含了环境保护的观点,人们应从强调变革对象的实践唯物论的立场去考察马克思思想与环境思想的关联。
岩佐茂认为,支配自然的观念是人们随着现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并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加以变革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种观念是把人对自然的局部的暂时的控制,夸大成为完全支配,是膨胀了的观念,因为人类对自然界的完全支配和控制是不可能的。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强调实践,强调变革对象,但就变革自然而言,不是把对自然的劳动当作支配自然,而是从作为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视点来探究变革自然的活动,即人类依照自己的目的进行生产的同时,还要考虑产品的使用以及它的废弃给人和自然的正常关系所带来的影响。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论与生态思想在根本上是一致的[1]。岛崎隆认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论作为强调人的主体性的实践活动是以自然界为大前提的,它决不是仅仅把自然界当作人类利用或改变的材料,相反,人是依赖于外在的自然。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讲,人是来自自然界的自然存在,外在自然对于人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生命自身。他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对环境问题也作了大量的论述。他指出,在环境公害问题上,如果外在自然受到污染和破坏,作为被动的人类自然就不得不受到被污染了的外部自然的影响和反作用,于是就必然导致以各种面目出现的来自自然界的报复。因此,作为自然主义的唯物论,马克思的思想本来就带有绿色的一面[2]。
当然,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也承认由于时代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预见到当今出现的大规模的环境问题。他们特别强调,“环境保护运动给马克思主义提出的理论挑战可以深化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理论发展,特别是如何使生产力的发展和环境保全同时成立的问题,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看做是生产力高度发展产物的马克思主义在与环境保护运动的关系上必须要解决的问题”[3]。
他们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环境问题的同时,特别批判了对以美国为中心的“环境伦理学”主流派的基本观点,如自然的生存权、世间伦理问题以及地球全体主义等观点。认为这些观点没有指明自然破坏、环境破坏的真正原因,并且不适当地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对立起来,而针对人类的权利而主张自然的生存权的观点又未能把握住环境问题的本质。
二、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辩证的自然观和机械的自然观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对整个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相互关系所形成的一般认识,就是自然观。有什么样的自然观,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活动。当今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其实质就是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的方式发生了危机。要摆脱这一危机就必须重新审视并确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方式,因此,形成新的正确的自然观是当今社会的时代课题。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把新的自然观的探讨纳入了自己的研究视野,在反思人类自然观的演变历史中,坚持倡导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批判了近代的机械的自然观。
他们认为在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难以维系的今天,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是需要重新认识的重要观点。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一般都能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强调人的自然本质和自然的人的本质的统一。尾关周二将自然哲学、生命哲学与近现代人论的变迁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他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视野出发,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即人类湮没于自然;人类与自然的疏远、隔膜;人与自然共生。他认为,我们不仅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同质性,也要强调人与自然的异质性,要在人与自然的同质性中承认人与自然的本质性的差异,探讨人类和自然的共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4]。入江重吉则强调要确保生物的多样性以及人与自然长久共生的重要性。岛崎隆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三种面孔,以人为主体、自然为客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一种面孔;以人为主体、自然亦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二种面孔;以人为客体、自然为主体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的第三种面孔。“人类为了不让自身退化、灭亡,通过劳动的逻辑(自然的第一种面孔)积极观察自然的第二种面孔,进一步应该以第三种面孔为劳动的大前提”。“有必要把主张自然根源性的自然中心主义和主张劳动变革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统一起来,在这种统一崩溃的地方就要出现公害和环境破坏”[5]。稻生胜特别关注自然的主体性,认为自然的破坏就是自然的主体性被剥夺,也就是割断了自然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即割断生物间联系,破坏自然维持的系统[6]。
他们几乎一致认为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天才地概括、总结了当时散乱的科学成就,构筑了新的辩证的自然观。恩格斯关于物质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观点,从现代的角度看,是物质自身合乎自然目的的主体的运动和发展,对于地球生态系统的存在方式给出了有效的解释,而没有陷入神秘主义。辩证自然观认为物质具有运动性和主体性,批判了自然仅仅是依赖于外部作用而运动的机械论的观点,指出了西方自然观的褊狭之处。从进化论的观点看,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的存在,产生于漫长的进化过程,人类既是主体,也是自然界进化而来的客体,人类是大自然全体共同劳作的产物。恩格斯明确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如果人类扰乱了自然的机制,来自自然的反作用就会伤害人类。他们强调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所谓自然环境破坏问题,就自然讨论怎么也不能解决,而应该审视人与自然是怎样的关系。二是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实现理性目的的活动,自然是为人类实现自己目的的素材,劳动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一个过程,是人类介入人与自然物质代谢的一个过程”[7](P88,P89)。
三、关于非人类中心主义所倡导的自然权利论和内在价值论
20世纪70年代以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思想在世界范围内流行,人们围绕着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是否应该承认动物也具有权利等问题展开了讨论。自然权利论反对虐待动物,主张组成生物共同体的所有生物拥有同等的权利,把人权观念扩展到自然界。自然内在价值论则认为,每一个有生命的东西、生态系以及自然全体,作为其自身都有其固有的内在价值。他批判了人类把自然当作手段加以利用的人类中心的思维方式造成了自然破坏,并且指责为了人类自身利益必须保护自然的思维方式仍然没有脱离人类中心主义的窠臼,坚持寻求把思维方式从人类中心主义转向非人类中心主义。
但是,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思想逐步展开的过程中,也引起了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这种理论的批判。如加茂直树从环境问题根本就是人类问题的观点出发,反对包括法律意义上的自然物权力的自然权利论。他认为权利概念是人类的发明,如果承认所有动物的权利,那么人类的生存就变得不可能。因此,不能运用权利概念来解决环境伦理问题[8]。岛崎隆也反对在自然中扩大人类权利的做法,强调人类及其生的尊严的理由不存在于与其它生物的比较之中,而是存在于人类自身,因此,重要的是尊重和人类及其尊严相关联的生命。岩佐茂则认为,权利、价值概念是人类历史的产物,如果承认自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模糊认识,以至于误解两个概念的意义,虽然认识深,但并没有找到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牧野广义则认为自然权利论掩盖了环境问题的社会性质,事实上还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其理论的前提”[7](P252-253)。总之,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普遍认为脱离人类的环境思想是不存在的,反对环境论中抽象的、非历史的、普遍主义倾向,把环境问题、自然问题提升到人的问题、社会问题的高度。
四、关于环境破坏的根源及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
面对现实、批判现实、展望未来是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一贯学术传统。找出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前提,因而他们对环境问题出现的根源及其解决出路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坚持把对资本主义批判作为环境问题的关键,并提出一些颇具特色的解决方案。
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企业追求利润第一而侵害人类权利的“生产中心主义”是环境破坏的最主要原因,从而揭露出环境破坏的最终根源是资本原理支配社会,资本的本性通过生产追求利润、谋求自身增殖,资本的逻辑把包含人格在内的一切东西贬低为追求利润的手段,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又尽量削减费用。由资本的逻辑所造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就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而造成、支持、担负这一生产、生活方式的就是发达的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的逻辑所贯穿的社会,因此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就在于要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克服资本原理支配。于是他们提出各种主张,如岩佐茂认为,要放弃目前的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起环保型的生产体系以及循环再利用型的生产体系,建立有益于环境、有益于地球的生活类型。他强调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有可能,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废除了资本逻辑的社会。鉴于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出现了公害和环境问题,他提出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的理想并论证了其可能性。他强调他所提出的生态社会主义不是与马克思的思想不同的社会主义概念,而是处于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一种形态,“是在社会主义一般概念的基础上,尤其把环境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之一来强调的社会主义”[3](P172-181)。也有学者提出要建立共生型的社会,强调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即克服人类社会关系中的对抗,克服人对自然的异化、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基础。在改造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改造社会关系,建立共生型社会的基本要求就是反对资本、反对霸权、反对战争。还有学者提出要建立循环型社会,并试图把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现阶段民主主义的最可能实现的目标。争取以环境运动为契机,与扰乱了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代谢和自然自身循环过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对抗,争取劳动阶级肉体健康和精神健全[19]。
总之,日本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环境思想的研究力图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统一,自然保护和社会进步的统一,环境保全与发展人权、维护和平以及民主主义的统一,力图探索、确立与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体系。他们在环境问题上的丰富多彩的研究视野给我们国内的学人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对研究我国已经出现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年06期。编辑录入: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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