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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戴维森 (Donald Davidson, 1917—2003) 是继蒯因之后最著名的分析哲学家, 其哲学研究分散在跨越四十年的一系列专题论文中。意义理论是戴维森哲学研究的核心, 追溯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构建, 我们不难发现, 他在20世纪70年代阐发的意义理论与进入90年代以后所构建的意义理论在思想动力和理论形态上都明显不同。在70年代, 戴维森以塔尔斯基的T约定为形式构建了成真条件意义理论, 即被称之为戴维森纲领的意义解释方案。他在“Truth and Meaning” (真理与意义) (1967) 、Semantics for Natural Languages (自然语言语义学) (1970) 、Radical Interpretation (彻底的解释) (1973) 、What Metaphor Mean (隐喻的含意) (1978) 等早期论文中对该意义理论进行了阐述与论证。[1]在语义学发展史上, 戴维森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它开启了为自然语言构建意义理论的先河。但是, 由于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没有正确反映人们语言交流的实际情况, 无法解释人们日常语言交流中所存在的大量所谓的用词错误、个性化的言语等语言现象, 并且隐含有约定论的观点, 因而,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戴维森借用作为一种数学测量方法的“三角测量”来阐述其有关语言交流的思想, 进而构建了后来被称之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意义理论。戴维森后期提出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并不是对其早期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所进行的无关宏旨的补充或者修正, 而是体现了不同的理论旨趣。“虽然戴维森本人后期没有直接表明放弃了戴维森纲领的意义解释方案, 但他后期意义理论没有对戴维森纲领继续进行有效的论证。而是通过涉及说话者、解释者和对象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以主体间为基础的真理概念所具有的客观性展开意义的理解和解释工作。”[2]114
如上所述,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相较于其早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是一种质的飞跃, 倘若我们对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缺乏了解, 就不可能全面、深入地理解戴维森的哲学思想及其最新发展, 而且, 有鉴于戴维森在西方哲学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无益于我们对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动态把握。然而, 较之其早期的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 有关研究还相对匮乏。为此, 本文拟对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进行探讨并阐发其蕴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 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一、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 亦被称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因为戴维森使用“triangulation”和“triangulate”这两个英语词来表达其后期有关语言意义及其解释的观点。“triangulate”和“triangulation”原本是几何学的用语, “triangulate”可用作动词和形容词, 用作动词时, 它表示“用三角测量法测定”“对……进行三角测量”;用作形容词时, 表示“由三角形组成的”“用三角形表示的”。“triangulation”一词的意思是“三角测量”或“ (作三角测量时画定的) 三角系 (或网) ”。[3]3723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来类比语言理解的图景, 他将语言理解置于人—他人—世界三者之间所形成的特殊的三角关系之中。
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思想端倪最早见于戴维森的《理性动物》这篇文章之中。他在文中指出:“要理解他人的话语, 我必须要能够想她所想的事情, 我必须分享她的世界。我不必在所有事情上都同她观点一致, 但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必须拥有同样的命题, 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主题, 含有同样的真理概念。交流依赖于每一个交流者拥有并正确地认为另一个人也拥有一个共享的世界的概念, 即一个主体间世界的概念。但主体间的世界的概念是一个客观世界的概念, 关于这个世界每一个交流者都可以具有信念。”[4]105
后来, 戴维森在Epistemology Externalized (外在化的认识论) (1990) 、Three Varieties of Knowledge (三类知识) (1991) 、The Second Person (第二个人) (1992) , [4]Meaning, Truth, and Evidence (意义、真理与证据) (1990) 、The Third Man (第三个人) (1992) 、Seeing Through Language (通过语言认知) (1997) [5]等文中从不同的角度对三角测量解释模式进行了阐发和论证。
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这个类比, 旨在揭示语言理解依赖语言交流主体之间及其与共享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戴维森曾经以“铃铛”和“桌子”为例对语言理解的情景进行了这样的描述:“只有在两组 (或更多的) 相似反应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识别铃铛和桌子……要具有一张桌子或一个铃铛的概念就要识别一个三角形的存在。这个三角形的一端是一个人自己, 第二个端点是另一个类似自己的生物, 第三个端点是对象 (桌子或铃铛) , 这个对象位于一个公共的空间中。”[4]120-121
上述引文所蕴含的语言理解脉络,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样一个三角形予以更为直观的呈现:
在图1中, L1表示生物1与对象之间的联系, L2表示生物2与对象之间的联系, L3表示生物1与生物2之间的联系。据此, “只有在两组 (或更多的) 相似反应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识别铃铛和桌子”这句话就意味着, 不仅生物1和生物2要发现各自与对象之间的反应是相似的, 而且这两个生物之间还必须对彼此之于对象的反应做出反应, 即L1与L3和L2与L3也必须通过相互作用而产生联系。倘若生物1与生物2彼此之间的反应也是相似的, 那么两者就可以确定其言说的对象了。正如戴维森所言:“我们的图像中现在有三个而不是两个相似性模式。那孩子发现桌子是相似的;我们发现桌子是相似的, 以及我们发现孩子在桌子出现时的反应是相似的。现在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说那孩子的反应是对桌子的反应。有了这三个反应模式, 我们就可以确定引起孩子对桌子反应的那个刺激物的位置。”[4]119
上述分析表明, 在戴维森看来, 对他人话语的解释需要语言交流主体, 即言者和听者, 置于一个人际的三角测量之中。戴维森坚持语义外在论的主张, 认为我们的言语意义和思想内容是由外部世界的事件和对象引起的。因此, 对他人话语的正确解释, 需要我们了解他人的话语与我们在类似场景中的话语具有相同的主题, 而要了解他人的话语与我们自己的话语在类似场景中是否具有相同的主题, 我们需要确定彼此之间的话语是否具有共同的导因。而要获知引起他人话语的导因是否与我们的相同, 我们需要一个人际的三角测量, 它确立了我们的话语与外部世界的对象或事件之间的关联, 也成为我们的话语与他人的话语所言及的共同主题。戴维森认为:“只有当一个观察者有意识地把另一个生物的反应同观察者世界中的对象和事件联系起来, 才能据此说这个生物正在对那些对象或事件 (而不是该生物的刺激的其他来源) 做出反应。……如果我们发现可以把说话者的话语同世界上的某些对象或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那么我们就步入了解释最简单的语言行为之途。……没有对共同的刺激做出相同的反应, 思想和言语就没有特定的内容———这也就是说, 思想和言语根据就没有内容。”[4]212
在其早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中, 戴维森通过将指示词引入塔尔斯基的约定T之中而使话语置于说话者具体说出的语境中以确定话语的成真情况, 进而解释自然语言的意义。戴维森在此关注的是话语与外在世界之间的关联, 语言交流中的主体在其意义研究中并没有占据重要的位置。较之其早期的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通过引入解释者而将解释活动置于说话者与解释者之间的交流对话之中。正是在由说话者与解释者的对话所构成的主体间关系中话语所言及的外在世界的对象或事件得以确认, 语言的意义获得解释。在戴维森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参与语言交流的主体, 即说话者和听话者 (解释者) 两者之间的对话, 是形成人—他人—共享世界之间三角测量的基础。戴维森之所以在语言的理解中引入解释者这个视角, 是因为在他看来, 只有同他人进行语言交流, 语言对交流者才会产生意义;说话者话语的意义是通过语言沟通获得解释的结果。正如戴维森所言:“两个人要知道彼此之间的联系如此密切, 要知道彼此的思想如此相互关联, 那么他们就必须进行交流。他们必须相互交谈和了解彼此的话语。他们不需要用相同的语言表达相同的事情, 但是他们必须是彼此的解释者。”[4]121说话者话语的意义不是先在的, 而是在语言交流中生成的, 它是具体的语言交流活动的产物。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戴维森将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语言交流视为解释活动的基础, 强调主体间的交流之于语言理解的优先性, 他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了对话辩证法的思想。
二、对话辩证法述要
在西方哲学史上, 辩证法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而具有了不同的内涵与形态。辩证法肇始于古希腊哲学, 柏拉图被视为辩证法的开端。在柏拉图的早期对话篇中, 辩证法最初指的是一种“对话”的思想方法, 即通过对话和论辩揭示命题或事物的矛盾从而获得某种相对确定的结论。由于苏格拉底是其奠基人, 这种辩证法也被称之为“苏格拉底式辩证法”。但是到了后期, 柏拉图逐渐转向一种纯概念的辩证法, 即把心灵自己与自己的“对话”, 亦即“纯思辨”作为探求真理的方法。这种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辩证法后来为黑格尔所继承, 经过黑格尔的发展而演变为后世所熟知的“黑格尔思辨辩证法”。长期以来, 人们在理解辩证法时往往将其等同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然而, “在黑格尔那里, 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形而上学。黑尔格想找到一个统一性的原则来综合和囊括整个世界, 精神的辩证运动在最后‘主客统一'中实现了其潜能, 绝对精神达到了自我认识, 完成了其最终的行程, 寻找到了‘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 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后与旧形而上学殊途同归。辩证法的这种传统形而上学本质使它背离了辩证法的原初精神和本真意蕴, 最终沦为传统形而上学的工具。”[6]107-113不过, 随着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和生活世界的转向, 被遮蔽和背离的辩证法的“对话”意义重新获得新生, 交往对话的话语实践成为许多现当代西方哲学家着重阐发的思想主题。在哈贝马斯、伽达默尔、阿佩尔、伯恩斯坦等哲学家看来, 从根本上说, 辩证法不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知识系统, 而是交往对话的活动与实践。[7]4-11
从词源学上考察, “Dialectics” (辩证法) 一词的最初含义就是“对话”的意思, 这个英文词来源于希腊语形容词“dialektikos”阴性的名词化, 而“dialektikos”又源于动词“dialegomai”或“dialego”, 其中的词根lego具有两层含义:一为“摘取”“挑选”;二为“谈论”“言说”。“dia”为介词, 常作前缀与不同的词组合, 其含义为“通过”“来自”“达到目的”。由“dia”和“lego”组成的“dialego”和“dialegomai”, 其基本意思是“相互谈论”“有条理地说话的能力”, 稍加转义就变成了一般性的“对话”或“讨论”, 由此形成的“dialektikos”就成为一种通过对话和辩论而达成论证的方法和学问。[7]4-11苏格拉底是这一方法的始创者。苏格拉底是这样展开其辩证法实践的:他一有机会就与人们进行“自由交谈”, 但这种“自由交谈”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闲聊, 它追求的不是通过能言善辩去说服对方, 让别人信服自己的观点, 而是追求真理、正义和善。苏格拉底自己是谈话的引导者, 他所采用的方式可以分为两个步骤:苏格拉底在与人交谈时, 喜欢从日常观念入手, 他首先提出某个观念与别人讨论, 让对方回答, 但他自己却往往会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为拒绝回答问题, 他宁可承认自己无知。这种方式也被称为苏格拉底反诘法。苏格拉底向他人提出问题, 让他们说出自己的观点。在倾听对方陈述自己的观念之后, 苏格拉底并不直接反驳对方的观点, 而是通过对话论辩从某个特定的命题或引申出来的命题中引申出与之相对立的方面, 以暴露对方观念中所存在的自相矛盾。在这样的一问一答的过程中, 苏格拉底自始至终并不直接告诉人们真理是什么, 而是通过对话争辩使真理自行“现身”。苏格拉底认为自己在真理自行“现身”的过程中发挥着一个“接生婆”的作用, 帮助真理“分娩”“诞生”。因此, 苏格拉底也将他的对话辩证法称为“真理的催生术”。
苏格拉底对话辩证法的原初动机就在于以“自知自己无知”为前提, 通过对话论辩揭示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中所存在的矛盾, 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无知, 对先前习以为常的观念产生动摇, 并由于陷入困惑而产生求知的欲望。正如伽达默尔所言:“苏格拉底的问题是一个新的问题, 即某物‘是什么'的问题。这是以怀疑说出了某物的人也有可能不知道他正在说什么的经验为基础的。正是修辞术和一般所接近的信念才使这种无知十分危险。因此, 必须建立一种有希望消除这种危险的新艺术。这种新艺术可以消除一切知识和见解最终将会被搞混乱这种危险的方式引导讨论。”[8]125-136伽达默尔文中所说的“新艺术”就是以“对话”为其表现形态的辩证法。对话辩证法所彰显的“对话”精神从根本上克服和超越了知性形而上学由于“拒斥对话”和“绝不宽容”的理论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独断性”和“专制性”, 因为“对话”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允许各种彼此不同乃至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进行交流、相互碰撞;意味着容许各种异质甚至相反的观点获得充分的表达并在此过程中使原先僵硬的对立得以消解而走向某种综合。[9]对话辩证法体现了包容多样性、差异性和对立性的理论精神。
如上所述, 对话辩证法是一种通过对话, 通过相互论辩揭示命题或事物的矛盾并从中得出某种相对确定的结论的思想方法。在其奠基人苏格拉底那里, 真理并不存在于某个人的头脑里, 也不是从他的头脑中产生的, 而是通过对话获得的。因此, 苏格拉底在其辩证法实践中从不以先知先哲自居, 而是采用“对话-问答法”, 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不断诘问揭露矛盾, 通过层层否证, 通过甄别思想的真伪, 使“真理”最终“显现”。真理是在一系列的反驳、诘难和逐渐认同的过程中形成的, 它是通过对话而产生的结果。对话辩证法是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根本不同的理论范式。传统的实体形而上学囿于知性思维方式, 追求“同一性”成为其理论最强劲和持久的助推力。它的理论使命就在于为这个头绪纷繁的世界确定一个绝对的中心和最终的基础, 为此岸世界的人们寻找到一个可以彻底阻止解释无穷后退, 可以从它出发说明一切的最后根据, 即它要向人们提供一个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最高权威, 而这个权威就是那唯一的、统摄一切的差异的、绝对真实与完美的终极“实体”。据此, 所谓“真理”, 就是事物背后决定一切的“实体”的“独白”, 代表着一种排斥差异性的独断的权力话语。因此, 人们“追求真理”, 无非就是要克服自身的主观性, 去服从既定的先在性。[9]5-10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不同, 对话辩证法的理论旨趣则在于拒斥抽象的“同一性”和“实体性”, 颠覆“绝对的权威”, 认为真理是通过对话论辩动态生成的结果, 而不是某种预先规定好的“现成”之物。人的真理就其本性而言是辩证思想的产物, 对于人来说, “如果不通过人们在相互的提问和回答中不断地合作, 真理就不可能获得, 因此真理不像一种经验的对象, 它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的产物”[10]152。
三、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的对话辩证法思想
如上所述, 辩证法最原初的意思是指一种“对话”的思想方法。对话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论辩揭示矛盾, 通过不断的诘难和反驳得出相对确定的结论, 从而使“真理”自行“现身”。对话是辩证法通往真理之途。与思辨辩证法的独白形式不同, 对话辩证法是主体间性的, 而非主体性的。其理论旨趣就在于颠覆独白式的“绝对权威”, 拒斥抽象的“同一性”和“实体性”, 彰显对话性和开放性。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就是他借用数学三角测量的思想所建构的人—他人—世界之间三元互动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这种解释模式旨在表明:语言理解依赖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基于共同世界的交流互动。其内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体现在该解释模式将交流对话视为语言理解与解释的先在, 认为意义是在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它拒斥意义的先在性和语言交流的约定论, 强调语言理解与解释的主体间性。
在后期的意义理论中, 戴维森所迈出的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引入解释者这个因素, 从而将对话语意义的解释置于说话者、解释者和共享世界之间的三角互动之中。戴维森构建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展示的解释图景涉及三种相似反应:说话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 解释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 解释者对说话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所做出的相似反应。解释者基于这三种相似反应就可以对说话者的相似反应刺激进行定位。依据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语言意义与思想内容的客观性依赖于交流主体对共享世界的对象或事件 (戴维森称之为远端的刺激) 做出的相互反应。共享世界中的对象或事件成为确定话语意义的要素源于其社会特性。
戴维森强调社会交往情境之于思想形成的重要性。[2]我们的世界经验赋予我们思想以内容源于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的说话者和解释者的交流互动。缺乏共享世界中他人的反应, 就难以确定赋予我们思想内容的对象或事件。正如戴维森所言:“如果我能够思想, 我就知道存在与我的心灵相似的他者, 而且还知道我们栖居于一个充满对象和事件的公共时空中, 其中的许多事件和对象 (那些思想通过实指为我们所知) 为他者所知。”[4]86-87由此可见, 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认识论基础是语言交流中的主体间性, 而非个体的感觉和感官刺激或认识主体的自我反思。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从交流主体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话语的意义, 克服了其前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所存在的无法保证真理和意义之客观性的理论缺陷。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语言意义和思想内容是解释者和说话者共同世界中的对象或事件所引起的, 而解释者和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是语言和思想之客观性的基础。戴维森强调语言意义和思想内容既是交流主体与外部世界因果互动的结果, 又是交流主体之间社会交往所产生的结果。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的对话辩证法思想就体现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强调的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 即强调解释活动的主体间性。
在构建解释者—说话者—共享世界之间三角互动的解释模式时, 戴维森常常使用“triangulation”一词, 这个英文词具有构成一个三角的含义。[11]89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来类比语言解释, 旨在说明解释活动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 意义是在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内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就在于它拒斥语言交流的约定论, 反对将意义视为某种约定的现成之物。传统的语言交流约定论认为, 从本质上看, 语言是一套封闭的约定的规则系统, 并因此将约定视为语言交流的根本, 强调交流主体之间的约定和共同语言是语言交流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语言的意义可以通过约定的词汇句法构成规则而获得解释。戴维森通过分析日常语言交流中出现用词错误但并没有妨碍交流这一语言现象对语言交流的约定论进行了批驳。在其题为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aph (墓志铭的一种美妙错乱) 一文中[5], 他以玛拉普罗太太所犯的一个荒唐的语言错误为例指出了语言交流约定论所存在的问题。当玛拉普罗太太说出“That is 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haph” (这是墓志铭的一种美妙错乱) 这个语句时, 她实际上想要表达的是“That is 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hets” (这是性质形容词的一种美妙搭配) 。玛拉普罗太太将“epitaph” (墓志铭) 误用为“epithet” (性质形容词) , 但是她与听者的语言交流并没有因为她犯的这个荒唐的语言错误而受到阻碍。此类语言交流成功的例子表明, 听者并没有如语言交流约定论者所说的那样按照事先约定的意义来理解“epitaph”, 而是把这个词理解为“epithet”。由此可见, 语言理解和成功的语言交流并不取决于约定的规则和意义。戴维森认为人际交流才是意义首要的唯一源泉。思想具有内容, 言谈要有意义, 不仅需要主体间的语言交流, 而且还需要交谈的内容获得他人的正确解释。在戴维森看来, 只有在人际间的解释完成之后, 也就是说, 如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勾画的解释图景, 只有当语言交流者通过三角测量获知引起彼此话语和思想的远端刺激, 确定了彼此话语和思想的对象, 他们的话语和思想才具有意义可言。在主体间的交流发生之前, 不存在具有意义的话语。只有与他人进行交流, 语言对于我们才具有意义。意义是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特定的交流场景中通过交流互动而产生的。因此, 在交流还没有发生之前, 我们不能对语言的意义进行任何预设。意义不是约定的。[12]157意义是在交流主体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 它是解释行动产生的结果。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对话辩证法的思想, 在某种程度上与戴维森的后期哲学研究再度关注古希腊哲学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戴维森最初是从古典学研究走上哲学研究之路的。他撰写的博士论文所探讨的问题就是柏拉图晚期的一个对话篇Philebus (《斐莱布篇》) 。只是后来由于对分析哲学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戴维森才中断对古希腊哲学的研究。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 戴维森重拾对古希腊哲学的研究, 尤其重视对柏拉图著作中的对话辩证法思想的阐发。在其题为Dialectic and Dialogue (《辩证法与对话》) 一文中, 他指出:“对话辩证法是每个成功交流的典范。”[5]254在戴维森看来, 苏格拉底式辩证法具有两个至关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是对话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另一方面是对话与书面论述不同, 它表现为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对话是一种澄清和确定不断变化着的语词意义和说话者观念的活动。他认为, 苏格拉底之所以采用对话论辩而非书面论述的方式来获得某个问题的结论, 是因为书写将交流的积极参与者降至读者一人, 因而消除了心灵之间的互动。书写可以揭示, 但无法形成产生和确定意义的主体间性交流。因此, 戴维森赞同苏格拉底认为只有阅读还不够的观点。他认为, 倘若我们要获得更为确实的真理, 我们就必须进行交谈, 当然还包括倾听。[5]在戴维森看来, 为了相互理解, 人们可能会使用相同的语言, 但是他们使用相同的语言是否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这个问题只有在对话的一问一答中才能够获得解答。戴维森认为, 我们易于将自然语言的结构视如铁板一块、一成不变。语言看起来就好像是一种赠予。我们学习自己的母语, 就如同在尽力吸收某种东西。人们一旦完全掌握了语言, 就可以确保理解的准确无误。戴维森认为这种语言观是不正确的。他指出:“语言不是对人类的赠予;只有人们进行交谈才会有语言。说话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说得正确, 而是要获得理解。语言除了成功的交流之外没有意义。说话者创造了语言, 意义是我们可以从成功的语言交流中抽象出来的东西。这就意味着脱离了使用者, 语言就不可能具有自己的生命。”[5]258戴维森强调人际交流的互动之于语言理解的重要性。没有人际间的交流互动, 就没有意义。体现上述意义观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彰显的是对话辩证法的对话性和开放性。
四、结语
戴维森在他后期的意义理论中通过引入解释者这个要素而将解释活动置于解释者、说话者与共同世界之间的三角互动中。他所构建的人—他人—世界三元互动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借用数学三角测量的思想来阐述解释活动的实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展现的解释图景表明, 语言理解是一种交流主体交流互动的活动, 意义是在交流主体间的对话商谈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它是交流互动所产生的结果。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从根本上拒斥语言交流与意义的约定论, 强调主体间交流互动之于语言理解和意义确定的先在性。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蕴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体现在它反对将语言的意义看作是先于语言交流实践而存在的现成之物, 彰显的是语言理解的主体间性, 强调意义的确定是一个在交流主体间动态生成的过程。语言交流的成功不在于交流者说共同的语言, 而在于通过主体间的交流达成共识。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对话辩证法的思想与其晚期再度关注古希腊哲学, 尤其是柏拉图对话篇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值得一提的是, 戴维森在阐发柏拉图对话篇中的对话辩证法思想时曾撰文探究解释学重要代表人物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与柏拉图对话篇中的对话辩证法之间的思想渊源。耐人寻味的是, 他在文中对自己的解释理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进行了比较。虽然戴维森不认同伽达默尔把说共同语言视为交流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 但是, 除此之外, 他认为自己的解释理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具有许多共同点。作为分析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所体现的这些新近发展对于我们重新认识分析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分野和对话的可能性具有重要的启发性, 值得我们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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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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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纳德·戴维森 (Donald Davidson, 1917—2003) 是继蒯因之后最著名的分析哲学家, 其哲学研究分散在跨越四十年的一系列专题论文中。意义理论是戴维森哲学研究的核心, 追溯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构建, 我们不难发现, 他在20世纪70年代阐发的意义理论与进入90年代以后所构建的意义理论在思想动力和理论形态上都明显不同。在70年代, 戴维森以塔尔斯基的T约定为形式构建了成真条件意义理论, 即被称之为戴维森纲领的意义解释方案。他在“Truth and Meaning” (真理与意义) (1967) 、Semantics for Natural Languages (自然语言语义学) (1970) 、Radical Interpretation (彻底的解释) (1973) 、What Metaphor Mean (隐喻的含意) (1978) 等早期论文中对该意义理论进行了阐述与论证。[1]在语义学发展史上, 戴维森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它开启了为自然语言构建意义理论的先河。但是, 由于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没有正确反映人们语言交流的实际情况, 无法解释人们日常语言交流中所存在的大量所谓的用词错误、个性化的言语等语言现象, 并且隐含有约定论的观点, 因而,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戴维森借用作为一种数学测量方法的“三角测量”来阐述其有关语言交流的思想, 进而构建了后来被称之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意义理论。戴维森后期提出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并不是对其早期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所进行的无关宏旨的补充或者修正, 而是体现了不同的理论旨趣。“虽然戴维森本人后期没有直接表明放弃了戴维森纲领的意义解释方案, 但他后期意义理论没有对戴维森纲领继续进行有效的论证。而是通过涉及说话者、解释者和对象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以主体间为基础的真理概念所具有的客观性展开意义的理解和解释工作。”[2]114
如上所述,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相较于其早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是一种质的飞跃, 倘若我们对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缺乏了解, 就不可能全面、深入地理解戴维森的哲学思想及其最新发展, 而且, 有鉴于戴维森在西方哲学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无益于我们对当代西方哲学发展的动态把握。然而, 较之其早期的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 有关研究还相对匮乏。为此, 本文拟对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进行探讨并阐发其蕴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 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一、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 亦被称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因为戴维森使用“triangulation”和“triangulate”这两个英语词来表达其后期有关语言意义及其解释的观点。“triangulate”和“triangulation”原本是几何学的用语, “triangulate”可用作动词和形容词, 用作动词时, 它表示“用三角测量法测定”“对……进行三角测量”;用作形容词时, 表示“由三角形组成的”“用三角形表示的”。“triangulation”一词的意思是“三角测量”或“ (作三角测量时画定的) 三角系 (或网) ”。[3]3723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来类比语言理解的图景, 他将语言理解置于人—他人—世界三者之间所形成的特殊的三角关系之中。
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思想端倪最早见于戴维森的《理性动物》这篇文章之中。他在文中指出:“要理解他人的话语, 我必须要能够想她所想的事情, 我必须分享她的世界。我不必在所有事情上都同她观点一致, 但要有不同意见我们就必须拥有同样的命题, 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主题, 含有同样的真理概念。交流依赖于每一个交流者拥有并正确地认为另一个人也拥有一个共享的世界的概念, 即一个主体间世界的概念。但主体间的世界的概念是一个客观世界的概念, 关于这个世界每一个交流者都可以具有信念。”[4]105
后来, 戴维森在Epistemology Externalized (外在化的认识论) (1990) 、Three Varieties of Knowledge (三类知识) (1991) 、The Second Person (第二个人) (1992) , [4]Meaning, Truth, and Evidence (意义、真理与证据) (1990) 、The Third Man (第三个人) (1992) 、Seeing Through Language (通过语言认知) (1997) [5]等文中从不同的角度对三角测量解释模式进行了阐发和论证。
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这个类比, 旨在揭示语言理解依赖语言交流主体之间及其与共享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戴维森曾经以“铃铛”和“桌子”为例对语言理解的情景进行了这样的描述:“只有在两组 (或更多的) 相似反应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识别铃铛和桌子……要具有一张桌子或一个铃铛的概念就要识别一个三角形的存在。这个三角形的一端是一个人自己, 第二个端点是另一个类似自己的生物, 第三个端点是对象 (桌子或铃铛) , 这个对象位于一个公共的空间中。”[4]120-121
上述引文所蕴含的语言理解脉络,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样一个三角形予以更为直观的呈现:
在图1中, L1表示生物1与对象之间的联系, L2表示生物2与对象之间的联系, L3表示生物1与生物2之间的联系。据此, “只有在两组 (或更多的) 相似反应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识别铃铛和桌子”这句话就意味着, 不仅生物1和生物2要发现各自与对象之间的反应是相似的, 而且这两个生物之间还必须对彼此之于对象的反应做出反应, 即L1与L3和L2与L3也必须通过相互作用而产生联系。倘若生物1与生物2彼此之间的反应也是相似的, 那么两者就可以确定其言说的对象了。正如戴维森所言:“我们的图像中现在有三个而不是两个相似性模式。那孩子发现桌子是相似的;我们发现桌子是相似的, 以及我们发现孩子在桌子出现时的反应是相似的。现在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说那孩子的反应是对桌子的反应。有了这三个反应模式, 我们就可以确定引起孩子对桌子反应的那个刺激物的位置。”[4]119
上述分析表明, 在戴维森看来, 对他人话语的解释需要语言交流主体, 即言者和听者, 置于一个人际的三角测量之中。戴维森坚持语义外在论的主张, 认为我们的言语意义和思想内容是由外部世界的事件和对象引起的。因此, 对他人话语的正确解释, 需要我们了解他人的话语与我们在类似场景中的话语具有相同的主题, 而要了解他人的话语与我们自己的话语在类似场景中是否具有相同的主题, 我们需要确定彼此之间的话语是否具有共同的导因。而要获知引起他人话语的导因是否与我们的相同, 我们需要一个人际的三角测量, 它确立了我们的话语与外部世界的对象或事件之间的关联, 也成为我们的话语与他人的话语所言及的共同主题。戴维森认为:“只有当一个观察者有意识地把另一个生物的反应同观察者世界中的对象和事件联系起来, 才能据此说这个生物正在对那些对象或事件 (而不是该生物的刺激的其他来源) 做出反应。……如果我们发现可以把说话者的话语同世界上的某些对象或事件联系起来的话, 那么我们就步入了解释最简单的语言行为之途。……没有对共同的刺激做出相同的反应, 思想和言语就没有特定的内容———这也就是说, 思想和言语根据就没有内容。”[4]212
在其早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中, 戴维森通过将指示词引入塔尔斯基的约定T之中而使话语置于说话者具体说出的语境中以确定话语的成真情况, 进而解释自然语言的意义。戴维森在此关注的是话语与外在世界之间的关联, 语言交流中的主体在其意义研究中并没有占据重要的位置。较之其早期的意义理论,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通过引入解释者而将解释活动置于说话者与解释者之间的交流对话之中。正是在由说话者与解释者的对话所构成的主体间关系中话语所言及的外在世界的对象或事件得以确认, 语言的意义获得解释。在戴维森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参与语言交流的主体, 即说话者和听话者 (解释者) 两者之间的对话, 是形成人—他人—共享世界之间三角测量的基础。戴维森之所以在语言的理解中引入解释者这个视角, 是因为在他看来, 只有同他人进行语言交流, 语言对交流者才会产生意义;说话者话语的意义是通过语言沟通获得解释的结果。正如戴维森所言:“两个人要知道彼此之间的联系如此密切, 要知道彼此的思想如此相互关联, 那么他们就必须进行交流。他们必须相互交谈和了解彼此的话语。他们不需要用相同的语言表达相同的事情, 但是他们必须是彼此的解释者。”[4]121说话者话语的意义不是先在的, 而是在语言交流中生成的, 它是具体的语言交流活动的产物。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戴维森将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语言交流视为解释活动的基础, 强调主体间的交流之于语言理解的优先性, 他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了对话辩证法的思想。
二、对话辩证法述要
在西方哲学史上, 辩证法经过漫长的发展演变而具有了不同的内涵与形态。辩证法肇始于古希腊哲学, 柏拉图被视为辩证法的开端。在柏拉图的早期对话篇中, 辩证法最初指的是一种“对话”的思想方法, 即通过对话和论辩揭示命题或事物的矛盾从而获得某种相对确定的结论。由于苏格拉底是其奠基人, 这种辩证法也被称之为“苏格拉底式辩证法”。但是到了后期, 柏拉图逐渐转向一种纯概念的辩证法, 即把心灵自己与自己的“对话”, 亦即“纯思辨”作为探求真理的方法。这种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辩证法后来为黑格尔所继承, 经过黑格尔的发展而演变为后世所熟知的“黑格尔思辨辩证法”。长期以来, 人们在理解辩证法时往往将其等同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然而, “在黑格尔那里, 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形而上学。黑尔格想找到一个统一性的原则来综合和囊括整个世界, 精神的辩证运动在最后‘主客统一'中实现了其潜能, 绝对精神达到了自我认识, 完成了其最终的行程, 寻找到了‘固定的、长住的、自身规定的、统摄特殊的普遍原则', 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后与旧形而上学殊途同归。辩证法的这种传统形而上学本质使它背离了辩证法的原初精神和本真意蕴, 最终沦为传统形而上学的工具。”[6]107-113不过, 随着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和生活世界的转向, 被遮蔽和背离的辩证法的“对话”意义重新获得新生, 交往对话的话语实践成为许多现当代西方哲学家着重阐发的思想主题。在哈贝马斯、伽达默尔、阿佩尔、伯恩斯坦等哲学家看来, 从根本上说, 辩证法不是关于世界的客观知识系统, 而是交往对话的活动与实践。[7]4-11
从词源学上考察, “Dialectics” (辩证法) 一词的最初含义就是“对话”的意思, 这个英文词来源于希腊语形容词“dialektikos”阴性的名词化, 而“dialektikos”又源于动词“dialegomai”或“dialego”, 其中的词根lego具有两层含义:一为“摘取”“挑选”;二为“谈论”“言说”。“dia”为介词, 常作前缀与不同的词组合, 其含义为“通过”“来自”“达到目的”。由“dia”和“lego”组成的“dialego”和“dialegomai”, 其基本意思是“相互谈论”“有条理地说话的能力”, 稍加转义就变成了一般性的“对话”或“讨论”, 由此形成的“dialektikos”就成为一种通过对话和辩论而达成论证的方法和学问。[7]4-11苏格拉底是这一方法的始创者。苏格拉底是这样展开其辩证法实践的:他一有机会就与人们进行“自由交谈”, 但这种“自由交谈”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闲聊, 它追求的不是通过能言善辩去说服对方, 让别人信服自己的观点, 而是追求真理、正义和善。苏格拉底自己是谈话的引导者, 他所采用的方式可以分为两个步骤:苏格拉底在与人交谈时, 喜欢从日常观念入手, 他首先提出某个观念与别人讨论, 让对方回答, 但他自己却往往会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为拒绝回答问题, 他宁可承认自己无知。这种方式也被称为苏格拉底反诘法。苏格拉底向他人提出问题, 让他们说出自己的观点。在倾听对方陈述自己的观念之后, 苏格拉底并不直接反驳对方的观点, 而是通过对话论辩从某个特定的命题或引申出来的命题中引申出与之相对立的方面, 以暴露对方观念中所存在的自相矛盾。在这样的一问一答的过程中, 苏格拉底自始至终并不直接告诉人们真理是什么, 而是通过对话争辩使真理自行“现身”。苏格拉底认为自己在真理自行“现身”的过程中发挥着一个“接生婆”的作用, 帮助真理“分娩”“诞生”。因此, 苏格拉底也将他的对话辩证法称为“真理的催生术”。
苏格拉底对话辩证法的原初动机就在于以“自知自己无知”为前提, 通过对话论辩揭示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中所存在的矛盾, 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无知, 对先前习以为常的观念产生动摇, 并由于陷入困惑而产生求知的欲望。正如伽达默尔所言:“苏格拉底的问题是一个新的问题, 即某物‘是什么'的问题。这是以怀疑说出了某物的人也有可能不知道他正在说什么的经验为基础的。正是修辞术和一般所接近的信念才使这种无知十分危险。因此, 必须建立一种有希望消除这种危险的新艺术。这种新艺术可以消除一切知识和见解最终将会被搞混乱这种危险的方式引导讨论。”[8]125-136伽达默尔文中所说的“新艺术”就是以“对话”为其表现形态的辩证法。对话辩证法所彰显的“对话”精神从根本上克服和超越了知性形而上学由于“拒斥对话”和“绝不宽容”的理论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独断性”和“专制性”, 因为“对话”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允许各种彼此不同乃至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进行交流、相互碰撞;意味着容许各种异质甚至相反的观点获得充分的表达并在此过程中使原先僵硬的对立得以消解而走向某种综合。[9]对话辩证法体现了包容多样性、差异性和对立性的理论精神。
如上所述, 对话辩证法是一种通过对话, 通过相互论辩揭示命题或事物的矛盾并从中得出某种相对确定的结论的思想方法。在其奠基人苏格拉底那里, 真理并不存在于某个人的头脑里, 也不是从他的头脑中产生的, 而是通过对话获得的。因此, 苏格拉底在其辩证法实践中从不以先知先哲自居, 而是采用“对话-问答法”, 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不断诘问揭露矛盾, 通过层层否证, 通过甄别思想的真伪, 使“真理”最终“显现”。真理是在一系列的反驳、诘难和逐渐认同的过程中形成的, 它是通过对话而产生的结果。对话辩证法是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根本不同的理论范式。传统的实体形而上学囿于知性思维方式, 追求“同一性”成为其理论最强劲和持久的助推力。它的理论使命就在于为这个头绪纷繁的世界确定一个绝对的中心和最终的基础, 为此岸世界的人们寻找到一个可以彻底阻止解释无穷后退, 可以从它出发说明一切的最后根据, 即它要向人们提供一个具有最终裁决权的最高权威, 而这个权威就是那唯一的、统摄一切的差异的、绝对真实与完美的终极“实体”。据此, 所谓“真理”, 就是事物背后决定一切的“实体”的“独白”, 代表着一种排斥差异性的独断的权力话语。因此, 人们“追求真理”, 无非就是要克服自身的主观性, 去服从既定的先在性。[9]5-10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不同, 对话辩证法的理论旨趣则在于拒斥抽象的“同一性”和“实体性”, 颠覆“绝对的权威”, 认为真理是通过对话论辩动态生成的结果, 而不是某种预先规定好的“现成”之物。人的真理就其本性而言是辩证思想的产物, 对于人来说, “如果不通过人们在相互的提问和回答中不断地合作, 真理就不可能获得, 因此真理不像一种经验的对象, 它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的产物”[10]152。
三、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的对话辩证法思想
如上所述, 辩证法最原初的意思是指一种“对话”的思想方法。对话辩证法就是通过对话论辩揭示矛盾, 通过不断的诘难和反驳得出相对确定的结论, 从而使“真理”自行“现身”。对话是辩证法通往真理之途。与思辨辩证法的独白形式不同, 对话辩证法是主体间性的, 而非主体性的。其理论旨趣就在于颠覆独白式的“绝对权威”, 拒斥抽象的“同一性”和“实体性”, 彰显对话性和开放性。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就是他借用数学三角测量的思想所建构的人—他人—世界之间三元互动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这种解释模式旨在表明:语言理解依赖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基于共同世界的交流互动。其内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体现在该解释模式将交流对话视为语言理解与解释的先在, 认为意义是在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它拒斥意义的先在性和语言交流的约定论, 强调语言理解与解释的主体间性。
在后期的意义理论中, 戴维森所迈出的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引入解释者这个因素, 从而将对话语意义的解释置于说话者、解释者和共享世界之间的三角互动之中。戴维森构建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展示的解释图景涉及三种相似反应:说话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 解释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 解释者对说话者发现对象的相似反应所做出的相似反应。解释者基于这三种相似反应就可以对说话者的相似反应刺激进行定位。依据三角测量解释模式, 语言意义与思想内容的客观性依赖于交流主体对共享世界的对象或事件 (戴维森称之为远端的刺激) 做出的相互反应。共享世界中的对象或事件成为确定话语意义的要素源于其社会特性。
戴维森强调社会交往情境之于思想形成的重要性。[2]我们的世界经验赋予我们思想以内容源于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的说话者和解释者的交流互动。缺乏共享世界中他人的反应, 就难以确定赋予我们思想内容的对象或事件。正如戴维森所言:“如果我能够思想, 我就知道存在与我的心灵相似的他者, 而且还知道我们栖居于一个充满对象和事件的公共时空中, 其中的许多事件和对象 (那些思想通过实指为我们所知) 为他者所知。”[4]86-87由此可见, 三角测量解释模式的认识论基础是语言交流中的主体间性, 而非个体的感觉和感官刺激或认识主体的自我反思。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从交流主体之间的关系来解释话语的意义, 克服了其前期的成真条件意义理论所存在的无法保证真理和意义之客观性的理论缺陷。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中, 语言意义和思想内容是解释者和说话者共同世界中的对象或事件所引起的, 而解释者和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是语言和思想之客观性的基础。戴维森强调语言意义和思想内容既是交流主体与外部世界因果互动的结果, 又是交流主体之间社会交往所产生的结果。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的对话辩证法思想就体现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强调的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 即强调解释活动的主体间性。
在构建解释者—说话者—共享世界之间三角互动的解释模式时, 戴维森常常使用“triangulation”一词, 这个英文词具有构成一个三角的含义。[11]89戴维森借用三角测量来类比语言解释, 旨在说明解释活动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 意义是在解释者与说话者之间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内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就在于它拒斥语言交流的约定论, 反对将意义视为某种约定的现成之物。传统的语言交流约定论认为, 从本质上看, 语言是一套封闭的约定的规则系统, 并因此将约定视为语言交流的根本, 强调交流主体之间的约定和共同语言是语言交流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语言的意义可以通过约定的词汇句法构成规则而获得解释。戴维森通过分析日常语言交流中出现用词错误但并没有妨碍交流这一语言现象对语言交流的约定论进行了批驳。在其题为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aph (墓志铭的一种美妙错乱) 一文中[5], 他以玛拉普罗太太所犯的一个荒唐的语言错误为例指出了语言交流约定论所存在的问题。当玛拉普罗太太说出“That is 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haph” (这是墓志铭的一种美妙错乱) 这个语句时, 她实际上想要表达的是“That is a nice derangement of epithets” (这是性质形容词的一种美妙搭配) 。玛拉普罗太太将“epitaph” (墓志铭) 误用为“epithet” (性质形容词) , 但是她与听者的语言交流并没有因为她犯的这个荒唐的语言错误而受到阻碍。此类语言交流成功的例子表明, 听者并没有如语言交流约定论者所说的那样按照事先约定的意义来理解“epitaph”, 而是把这个词理解为“epithet”。由此可见, 语言理解和成功的语言交流并不取决于约定的规则和意义。戴维森认为人际交流才是意义首要的唯一源泉。思想具有内容, 言谈要有意义, 不仅需要主体间的语言交流, 而且还需要交谈的内容获得他人的正确解释。在戴维森看来, 只有在人际间的解释完成之后, 也就是说, 如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勾画的解释图景, 只有当语言交流者通过三角测量获知引起彼此话语和思想的远端刺激, 确定了彼此话语和思想的对象, 他们的话语和思想才具有意义可言。在主体间的交流发生之前, 不存在具有意义的话语。只有与他人进行交流, 语言对于我们才具有意义。意义是在一个有他人存在的特定的交流场景中通过交流互动而产生的。因此, 在交流还没有发生之前, 我们不能对语言的意义进行任何预设。意义不是约定的。[12]157意义是在交流主体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 它是解释行动产生的结果。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对话辩证法的思想, 在某种程度上与戴维森的后期哲学研究再度关注古希腊哲学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戴维森最初是从古典学研究走上哲学研究之路的。他撰写的博士论文所探讨的问题就是柏拉图晚期的一个对话篇Philebus (《斐莱布篇》) 。只是后来由于对分析哲学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戴维森才中断对古希腊哲学的研究。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 戴维森重拾对古希腊哲学的研究, 尤其重视对柏拉图著作中的对话辩证法思想的阐发。在其题为Dialectic and Dialogue (《辩证法与对话》) 一文中, 他指出:“对话辩证法是每个成功交流的典范。”[5]254在戴维森看来, 苏格拉底式辩证法具有两个至关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是对话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另一方面是对话与书面论述不同, 它表现为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对话是一种澄清和确定不断变化着的语词意义和说话者观念的活动。他认为, 苏格拉底之所以采用对话论辩而非书面论述的方式来获得某个问题的结论, 是因为书写将交流的积极参与者降至读者一人, 因而消除了心灵之间的互动。书写可以揭示, 但无法形成产生和确定意义的主体间性交流。因此, 戴维森赞同苏格拉底认为只有阅读还不够的观点。他认为, 倘若我们要获得更为确实的真理, 我们就必须进行交谈, 当然还包括倾听。[5]在戴维森看来, 为了相互理解, 人们可能会使用相同的语言, 但是他们使用相同的语言是否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这个问题只有在对话的一问一答中才能够获得解答。戴维森认为, 我们易于将自然语言的结构视如铁板一块、一成不变。语言看起来就好像是一种赠予。我们学习自己的母语, 就如同在尽力吸收某种东西。人们一旦完全掌握了语言, 就可以确保理解的准确无误。戴维森认为这种语言观是不正确的。他指出:“语言不是对人类的赠予;只有人们进行交谈才会有语言。说话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说得正确, 而是要获得理解。语言除了成功的交流之外没有意义。说话者创造了语言, 意义是我们可以从成功的语言交流中抽象出来的东西。这就意味着脱离了使用者, 语言就不可能具有自己的生命。”[5]258戴维森强调人际交流的互动之于语言理解的重要性。没有人际间的交流互动, 就没有意义。体现上述意义观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彰显的是对话辩证法的对话性和开放性。
四、结语
戴维森在他后期的意义理论中通过引入解释者这个要素而将解释活动置于解释者、说话者与共同世界之间的三角互动中。他所构建的人—他人—世界三元互动的三角测量解释模式借用数学三角测量的思想来阐述解释活动的实质。三角测量解释模式所展现的解释图景表明, 语言理解是一种交流主体交流互动的活动, 意义是在交流主体间的对话商谈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它是交流互动所产生的结果。三角测量解释模式从根本上拒斥语言交流与意义的约定论, 强调主体间交流互动之于语言理解和意义确定的先在性。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蕴含的对话辩证法思想体现在它反对将语言的意义看作是先于语言交流实践而存在的现成之物, 彰显的是语言理解的主体间性, 强调意义的确定是一个在交流主体间动态生成的过程。语言交流的成功不在于交流者说共同的语言, 而在于通过主体间的交流达成共识。
戴维森的后期意义理论蕴含对话辩证法的思想与其晚期再度关注古希腊哲学, 尤其是柏拉图对话篇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值得一提的是, 戴维森在阐发柏拉图对话篇中的对话辩证法思想时曾撰文探究解释学重要代表人物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与柏拉图对话篇中的对话辩证法之间的思想渊源。耐人寻味的是, 他在文中对自己的解释理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进行了比较。虽然戴维森不认同伽达默尔把说共同语言视为交流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 但是, 除此之外, 他认为自己的解释理论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思想具有许多共同点。作为分析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戴维森后期意义理论所体现的这些新近发展对于我们重新认识分析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分野和对话的可能性具有重要的启发性, 值得我们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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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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