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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这个名称,是西汉初年由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指》中首先提出来的,先秦著作中则称之为“辩者”。名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庄子·天下篇》举桓团、公孙龙为例,《荀子》中的《非十二子》和《不苟》等篇则以惠施、邓析并列,而南北朝时的《刘子·九流篇》又以“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捷子之类”为代表①,诸书不尽相同。而近代以来学者的研究,更存在一些互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一些研究者因袭古人的说法,将邓析、惠施、宋钘、尹文、桓团、公孙龙尽入名家之列;另一方面,又对这些被列入名家中人的学派归属一直存在诸多争议———钱穆等人认为名家出于墨家,而如胡适等人则否认名家的存在,认为先秦只有名学而无名家,等等。
那么,名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它的思想特点和发展演变的历程如何呢?《庄子·天下篇》中的“南方之墨者”是否也属于名家,名家出于墨家吗?这些,都是关于先秦名家研究中迄今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探讨和解决这些根本问题,除了一般思想史的研究之外,还要重视梳理名家学说在楚国的传播和流变,釐清名家与墨学及“南方之墨者”的关系,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名家的名称及其思想特点
“名家”一词,始于汉初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一文:“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此外,司马谈还批评名家的得失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司马谈之论虽然并未对“名家”这一名称做出明确的界定,但他还是对其思想特点作了自己的说明。他认为名家值得肯定之处,是其“正名实”或“控名责实,参伍不失”,要求人们的认识活动要做到概念与事物相符,即“名”副其“实”。其失则在于“使人俭而善失真也”。当然,这个“俭”并非道家的老子和墨家的墨翟之所谓“俭”。《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第六十七章)又说:“治人事天莫若啬。”(第五十九章)《论六家之要指》说:“墨者俭而难遵。”王弼注《老子》的“俭”说,俭,乃指“节俭爱费”,即不奢侈、养生不浪费,保啬而爱精;而墨子的“俭”则是提倡“节用”、“节葬”。可见道、墨的“俭”都有“节俭”义,但名家的“使人俭而失真”,则是说名家过于纠缠于“名”,只精严于事物的概念而忽视了事物之“实”。因为只“苛察”事物的“名”,于事物之“实”就会有所忽视。这既是“俭”,也是“俭”可能“失其情”、“失其真”之处。
尽管司马谈对名家的思想行为并不完全满意,但他认为名家的思想特点十分明确,那就是名家“苛察于名”或“专决于名”。此后自刘向、刘歆,到东汉的班固,基本都是沿袭了司马谈的观点。《汉书·艺文志》曰: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譥者为之,则苟鉤[鎃]析乱而已。与司马谈之论比较,班固所言,一是他将“诸子出于王官说”具体化了,认为名家“出于礼官”;二是他更凸显了其儒家立场,所谓孔子曰:“必也正名乎”云云,正反映了这一特点。但班固此处所言名家的“正名”乃至“苟鉤[鎃]析乱”,殆与司马谈的“使人俭而善失真”或“苛察缴绕”亦相去不远。故司马贞《史记索隐》既曰:“名家流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必也正名乎’”,又说:“名家知礼亦异数,是俭也;受命不受辞,或失其真也”。明显具有综合班、马二家之说的倾向,认为班、马之论可以互释。
但作为先秦诸子中的一个流派,名家与儒、道、墨等“显学”并不完全相同,即它由谁创始、主要有哪些重要成员和怎样的发展阶段,这些都不是十分清楚。故近代以来学者们讨论名家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其本质特征如何等问题时,往往分歧较大。如胡适、谭戒甫等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先秦并没有什么名家。笔者认为,根据现有文献的记载来看,先秦的学术思想界有过名家这样一个学派,这是勿庸置疑的。只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使后来的学者对名家学派的性质及其存在的真实性产生了疑问:一是自西汉司马谈以来的学者或多或少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把名家的本质特征偏向于“正名”或“正名责实”这一点上,而把“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当成了名家的末流或“譥者”之所为;二是论者没有注意到在先秦诸子中,名家和法家、纵横家一样都是形成较晚的诸子学派,其真正的兴盛时期乃在战国中后期,其真正的代表人物乃是倪(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人,其他人物多不是纯粹的名家。不能因为有某些并不纯粹的“名家者流”的存在,我们就可以否认名家的独立性,更不能说先秦没有什么名家。
如果抛开所谓“长”、“短”之论,名家作为一个先秦诸子流派的根本特征,应正在于“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而且,“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与所谓“正名”、“循名责实”,至少在逻辑形式上是完全一致的,即它们都强调以名学或逻辑学的方法来观察和处理事物。《荀子·非十二子》称之为“治怪说,玩琦辞”,即是说“名家是这样一个学派,他们很精察,一些平常人注意不到的事,他们都注意到了……‘苛察’而不能如实,则缭绕繁琐徒乱人意”;他们所讲的虽“还不是逻辑本身”,但已“是名学的初步”。(参见牟宗三,第191页)
因此,我们似可以说,名家即是中国先秦时期专门辨析“名学”的学派,名家的根本特点就在于他们“专决于名”或“苛察缴绕”而不管“事实”,故“善失真”或“失人情”。因为如果他们同时关注于事实的“名”和“物”而“正名实”,那就和要求“正名”的儒家混同了;而如果他们过于强调处理事情“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则又和法家及道家的刑名学没有什么区别了。但真正的名家既不属于儒、墨,也不属于道家、法家或纵横家、阴阳家等,他们只属于名家。从身份上说,“名家人物大体是战国四大公子所养的士,即所谓的清客”(同上);而如果从其学术内容上讲,则他们不像其他诸子学派过多地从现实政治来考量事物,而只是从形式逻辑(名学)上分析,故当时称之为“辨者”。《庄子·天下篇》中把桓团、公孙龙称为“辩者之徒”,以与惠施相对应,可知称为名家的“辩者”是桓团、公孙龙之徒,而惠施虽以“善辩”闻名于当时,却不在“辩者”之列。故许多现代学者或视惠施为“黄老学派的一人”(参见郭沫若,第233页),或以为其思想“和法家是一类的”(参见冯友兰,第441页),同样未将他归入纯粹的“辩者”之列。同理,《汉书·艺文志》中著录其书的邓析、惠施、宋钘、尹文等人,虽然他们也很“好辩”,但都不以名辩为“职业”,故他们既不在“辩者”之列,也就不属于名家了。
结合现有先秦文献的记载来看,笔者认为,名家应该是一个源于春秋末年邓析之法律辩讼和孔子的“正名”思想,由春秋战国时期名辩学说的长期积累而最终形成于战国中后期的一个诸子学派。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应该是“除长于辩说外,别无特出之学说”的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人。
二、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及名家的发展历程
从现有文献来看,先秦名家大致经过了春秋末到战国早期的孕育发生期,战国中期的形成期和战国后期的衰变期等三个发展阶段。在春秋末期名家的孕育发生期,道家老子的“道可道,非常(恒)道;名可名,非常(恒)名”;儒家孔子的“必也正名乎”的主张,和邓析等人的“好刑名,设无穷之词,操两可之说”的法律辩讼,都是名家发生的重要源头。但由于老子为道家之祖,孔子为儒家之祖,邓析就被当成了名家之始了。《荀子·非十二子》和《汉书·艺文志》等,也都把邓析当作“一位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许抗生,第9页)
邓析,《汉书·艺文志》有“《邓析》二篇”,班固自注:“郑人,与子产并时”。《吕氏春秋·离谓》说:“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但《左传·定公九年》云:“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乎不忠。”有学者因此谓“子然”为驷歂之字,《吕氏春秋》之“子产皆当作子然”,“则邓析、子产并不同时”。(陈奇猷,第1183-1184页)从《吕氏春秋》的记载来看,邓析的活动主要是“好刑名”,“设无穷之词,操两可之说”,治狱讼,“从之学讼者,不可胜数”;从思维方式来看,“显然是一种带有相对主义诡辩论倾向的观点”,“开了战国中期蓬勃兴起的名家思维方式的先河”。(许抗生,第8-9页)但现存《邓析》二篇竟“误以‘无厚’为无恩泽也”(蒋伯潜,第372页),“伪迹固显然易见也”。(张舜徽,第314页)荀子将邓析列于惠施之后,似乎他对邓析其人及其学派的真实性也是有所保留的。①
《荀子·非十二子》在“非”辩者时,在邓析其人之外,当作名家学派形成标志和代表人物提出的是惠施。惠施,约生于公元前370年,卒于公元前318年。惠施一生主要生活于魏国。《庄子·天下篇》记载了惠施“历物十事”,《汉书·艺文志》也著录《惠子》一篇于“名家”,历代学者也因此视惠施为名家中人。但惠施曾担任魏相多年,他与一般“辩者”的所谓“清客”身份是完全不同的。他虽然以其“在当时的政治地位及其‘治农夫者’的有闲情趣,再附以善辩的技能与好辩的习惯”,被后人目为名家的开创者,但他“是当时最活跃的政治活动人物”(侯外庐等,第474页、第422页),实际不是名家那样职业的“清谈家”。同时,《庄子·天下篇》曾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成玄英疏:“舛,差殊也;驳,杂揉也。既多方术,书有五车,道理殊杂而不纯,言辞虽辩而无当也。”故《庄子·天下篇》不以惠施为“辩者之徒”;而近人对惠施学术思想的归类亦差异甚大。这就说明,惠施乃是位不守一“家”的学者,他的学术非常驳杂,不宜简单归入名家,更不是所谓名家的“创始人”。(参见王左立,第25-27页)
宋钘、尹文二人,俱稷下学者。《荀子·非十二子》将宋钘与墨翟并列,杨倞注云:“宋钘,宋人,与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时。《孟子》作宋”。《庄子·天下篇》置宋钘、尹文之学紧接墨翟、禽滑离之后,而托名陶潜的《群辅录》则有“宋钘、尹文之墨”,郭沫若、蒙文通以宋钘、尹文为稷下道家或“北方道家杨朱学派”的代表人物,南北朝时的《刘子·九流篇》称“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捷子”为“名者”。笔者认为:“宋钘、尹文学说,在稷下儒、道、阴阳诸家最为兴旺的局面下,更多显示出墨家特色……把他们视为‘宋钘、尹文之墨’,这无疑是很有道理的;《汉志》有‘《尹文子》一篇’”,归之名家,但实际上,“宋钘、尹文之学既有道家、名家特色,又有墨家、法家的成份”。(高华平,第20页)因此,宋钘、尹文只可谓一个名、墨、道、法思想兼融并包的稷下学者,不应简单地把他们定为名家的代表。
根据笔者的研究,先秦名家的真正代表,应该是我们在上文所提到的那些真正以清谈为职业的“清客”,当时称为“辩者”的那些人,主要有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兒说、田巴主要活动于稷下学宫,桓团、公孙龙则游说诸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稷下之辩者,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之赋。兒说,《韩非子》此处说他是宋人;《淮南子·人间训》高诱注说他是“宋大夫”,但不知何据。钱穆认为《吕氏春秋·君守篇》中兒说弟子解闭的宋元王为宋王偃“所置太子为王者”,“则兒说亦与(宋)元王同时”;“兒说年辈,盖在(惠)施、(公孙)龙两人间”。①(参见钱穆,第467页)而郭沫若则进一步认为,兒说与《战国策·齐策》、《吕氏春秋·知士》中的貌辩、昆辩应为同一人,兒说弟子为宋元王解闭,“既当于齐宣湣之时,则兒说必当于齐威宣之世”。(参见郭沫若,第225页)因为兒说的生活年代要早于公孙龙,故以钱穆、郭沫若为代表的现代学者皆认为公孙龙所持“白马非马”等名家学说中的重要命题,其发明权应该归于兒说。
兒说除持“白马非马论”之外,另外可能还持有“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论点。《吕氏春秋·当务》载:“备(備)说非六王、五伯,以为‘尧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汤、武有放杀之事,五伯有暴乱之谋。’”近人高亨认为:“‘备(備)说’当为人名。疑‘備’当作‘倪’,形近而误。‘倪说’即‘兒说’。《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稷下之辩者,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之赋。’据此,倪说乃战国时之善辩者,其非六王、五伯宜矣。《举难篇》‘人伤尧以不慈之名,舜以卑父之号,禹以贪位之意,汤、武以放弑之谋,五伯以侵夺之事’,文与此略同,殆亦倪说之议也。又《文选》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李注引《鲁连子》曰:‘齐之辩者曰田邑(巴),辩于狙丘而议于稷下,毁五帝、罪三王,訾五霸,一日而服千人。’倪说殆即田邑(巴)之流也。”(见陈奇猷,第599页)高氏以“备(備)说”即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之兒说,应该是可信的。《孟子·梁惠王下》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万章上》载:“咸丘蒙问曰:……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庄子·盗跖》亦曰:“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尧不慈,舜不孝,禹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文王拘羑里。”《荀子·正论》亦有所谓“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汤、武夺之’”云云。由此可见,兒说的辩说在稷下学界本十分流行。而《韩非子·说疑》等所谓“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云云,则应该是兒说弟子所持兒说学说之余脉。
和兒说一样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还有上文高亨提到的《鲁连子》中“辩于狙丘而议于稷下”的田巴。田巴其人其事,正史皆不见记载,唯《史记·鲁仲连列传》之张守节《正义》、马总《意林》及《文选》中曹子建《与杨德祖书》、《荀子·强国篇》杨倞注及《太平御览》诸书引儒家书《鲁连子》及之,且曰“齐之辨士田巴,辩于徂丘,议于稷下,毁五帝,罪三王,訾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而服千人”,但田巴却在“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之众在聊城而不去”时,被鲁连子雄辩折服。(参见严可均,第64页)杨宽以此为“公元前二五0(年)事”(杨宽,第424页);钱穆则认为鲁仲连生卒年在公元前305—前245之间,其“说燕将聊城在六十(岁)左右”。(钱穆,第550页)笔者认为,如果鲁仲连难田巴之事发生于公元前250年,那么田巴的生卒年就应如有的学者所推定在公元前340—前260年之间(参见钱穆,第547页);田巴正好与鲁仲连师辈相当,而鲁仲连少年时雄辩折服田巴也就是可能的了。而由于兒说生活的年代更早,则田巴很可能是兒说的弟子,他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霸)”,传承的正是兒说的学说。
与田巴生活年代相近的,则是桓团、公孙龙等“辩者”。桓团,其人仅见《庄子·天下篇》“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云云,成玄英疏:“姓桓,名团……赵人”,“辩士也,客游于平原君之家”。《列子·仲尼篇》云:“公孙龙之为人也……欲惑人之心,屈人之口,与韩檀等肄之。”唐人卢重玄《解》曰:“韩檀,《庄子》云桓团,俱为人名,声相近也。”后人因此皆谓韩檀即是桓团。关于桓团的事迹,仅此而已。公孙龙,姓公孙,名龙,赵国人,其生卒年,钱穆系于公元前320—前250之间。(参见钱穆,第697页)关于公孙龙的生平事迹,谭戒甫于《公孙龙子形名发微》中的《传略》叙述已堪称完备,读者可参。(参见谭戒甫,第1-6页)公孙龙之学说,以往的学者差不多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结合现存《公孙龙子》一书,以讨论《庄子·天下篇》中所载惠施与属于“辩者”的桓团、公孙龙之徒“相乐”的二十一事,如卵有毛、鸡三足等之上。①即使有学者注意到公孙龙思想的丰富性,力求全面认识公孙龙学说,亦仅取《庄子·秋水》公孙龙答魏牟问时所谓“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云云,谓公孙龙“和宋钘的态度比较接近”,“应该也是属于道家的”(郭沫若,第241页);或以《吕氏春秋》载公孙龙子说赵惠文王和燕昭王“偃兵”,合墨家之旨,故认定“名家纵不即出于墨,而名墨之学,关系极密,则无可疑矣”。(吕思勉,第93-94页)
笔者认为,公孙龙之徒属于名家,是职业的“辩者”,他们虽也如《淮南子·汜论训》论先秦诸子所云“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故有涉及仁义之论、偃兵之说,但他们与其他学派(如墨家、道家、乃至惠施之类)长于名辩的政治家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他们完全是从名实关系出发来“苛察缴绕”的,而其他诸子学派则主要着眼于现实的利益或政治关系。故《吕氏春秋·审应》及《应言》载公孙龙说赵惠王、燕昭王“以偃兵”,就都是从名实关系上揭露对方虽口头“偃兵”而实欲拓疆掠地———“名”不副“实”的,与墨家“非攻”主张的出发点完全不同。同样,对上文所谓兒说、田巴等的“非六王、罪五伯(霸)”之说,也应该从“名学”的角度来理解。兒说、田巴并非是站在道德的立场上指责六王、五伯(霸)的不忠不孝,而只是从名实关系入手指出了其中的矛盾。因为正如汉儒所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汉书·儒林传·辕固》)君臣、父子的名分和行为是圣人们制作礼制时所规定的“上下之分也”,怎么能随便违反呢?
根据《史记·平原君列传》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公孙龙还有门徒綦母子之属,亦“论白马非马”;《汉书·艺文志》在“《公孙龙子》十四篇”之后,还有“《毛公》九篇”①,则可知当时名家学说之盛矣。
三、楚国的名辩思潮
从上面的论述来看,虽然先秦的名家学说在战国中期曾盛极一时,但名家中的那些代表人物都并不是楚国人,其学术活动的主要范围也不在楚国。而且,在历年出土的楚简文献中,儒、道、墨、纵横各家的作品都有发现,唯独不见名家文献。(参见骈宇骞、段书安,第184-205页)那么,名家学说是否也曾流传到楚国,或者说名家学说与楚国的关系又如何呢?
笔者认为,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名家人物的确没有到过楚国的文献记载,而出土文献中也未见到名家著作,但这些都并不代表名家学说没有传入楚地,更不代表当时的楚国无人接受和研讨名家学说。因为虽然名家研究的学问通常被称为“名学”,但必须指出:一方面名家并非仅仅研究“名学”(如兒说弟子为宋元王解闭、公孙龙说燕赵之君“偃兵”等),而另一方面“并非只有名家才研究名学”,“先秦各家对于正名的问题都十分关心……先秦诸子的名学思想涉及正名、名的形式、名的分类、名与实的关系、名与辩的关系等许多问题。各学派的名学思想既相互冲撞,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王左立,第25-27页)故楚国也不乏热心名学研究的学者,而涌动着此起彼伏的名辩思潮。
据现有资料来看,楚国名学的发展至少可以上溯至春秋末期的老子。《老子》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又说:“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第三十二章)尽管“名的这一观念,如同‘变化’的观念一样,由于老子强调‘无名’的自然状态的优越性而变得不真实了”,但“在这里,老子似乎察觉到了名的奇妙的可能性”;“‘名’在各方面被讨论这事实是最好的证据,表明思想已经越过了散慢的阶段而进入使它本身受到审查和考虑的阶段。诡辩时代正演变为逻辑时代”。(胡适,第24页)因此似可以说,老子乃是楚国名辩学说的发端。老子之后,其弟子庚桑楚(亢仓子)、文子等亦曾涉及名辩学说。《庄子·庚桑楚》曰:“是其于辩也,将妄凿垣墙而殖蓬蒿也。”成玄英疏:“辩,别也。物性之外,别立尧舜之风,以教迹令人仿傚者,犹如凿破好垣墙,种殖蓬蒿之草以为蕃屏者也。”这表明了庚桑楚对名辩的态度。《文子》一书反复引述《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之说,也表明了他对老子关于“名”观念的继承关系。到战国中期,道家的庄周与惠施的辩论,则可以说已经是一种十分纯粹的“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了。
综合各方面的文献记载来看,在战国时期的楚国学术界,由于受外来名家学说的影响,实际上先后形成了三次名辩思潮发展的高潮。楚国名辩思潮的第一个波峰,出现于宋钘由齐到楚之后,墨辩学派的出现是其标志。《孟子·告子下》载:“宋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东汉赵岐《注》曰:“宋牼,宋人,名钘。”孙奭《疏》云:“与钘同,口茎反。”钱穆《宋钘考》一文以为此事当在“怀王十七年”(前312年),又认为“其时孟子年已踰七十”,呼宋为“先生”而“自称名”,这是对稷下学者的习惯称呼,亦孟子自谦。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怎样的“习惯”或“自谦”,孟子都绝不会对一个晚辈称“先生”的,孟子之所以对宋称“先生”,这说明宋至少亦应与孟子年辈相当。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卒于公元前289年,如果孟子遇宋之事确实发生于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312年),即使孟轲乐于、且能够以七十高龄游说诸侯,宋是否会如孟子那样老而体健、足以远游却未可知。且据《史记·楚世家》记载,自楚宣王三十年(前340年)开始,“秦封卫鞅于商,南侵楚”。秦、楚之间就争战不断,故《孟子》所载宋欲至秦、楚偃兵,此事发生的时间不一定会晚到二人年过七十的时候,在此前十年、二十年也是很有可能的。
宋游楚停留有多长时间,具体参加过哪些学术活动,史书乏载,此处固无得而论。但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宋钘在当时社会上主要并不是以一位名家学者的身份出现的,后代学术界多认为宋钘、尹文乃属于稷下学宫中黄老道家而兼名、墨的学者,故宋钘学说对当时楚国学术界的影响,是遍及于道、墨、名诸家的。这种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如《庄子》书所言,宋钘学说中道家成份对庄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庄子·逍遥游》称宋钘为“宋荣子”,说宋钘对“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犹然笑之”,“辩乎荣辱之境”,这实际就表明了庄子本人对宋钘“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的人生态度和“接万物以别宥为始”的学术方法的强烈向往和高度肯定,也可以说是庄子接受宋钘学说影响的表现。另一方面,则是其对楚国墨家思想的影响。在宋钘“兼名墨”的学术思路的影响下,使得楚国的墨家自觉地加入到名学的辩论之中,并造成了楚国墨家内部的重大的纷争。《庄子·天下篇》曰: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譎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庄子·天下篇》所谓“相里勤之墨”,近代学者郭沫若、蒙文通等人都认为即是《韩非子·显学》所说的“相里氏之墨”,郭沫若并且认为相里勤这一派“属于北方”,而“邓陵与苦获、己齿属于南方”。(参见郭沫若,第247页)但《庄子·天下篇》成玄英《疏》已明确地说:“相里勤,名勤,南方之墨师也。”即是说,相里勤之墨和下面的苦获、己齿、邓陵子一样,都是“南方之墨者”。可能他们原来都是“俱诵《墨经》”而倡“兼爱”、“非攻”的,原本没有什么不同,其发生分歧应是宋钘等人把名家的学说带到楚国之后。名家学说有所谓“白马非马”、“坚白离”之类的论题,本只可“服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在北方学术界本来就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这些论题由具有深厚墨家色彩的宋钘带到楚国,自然会受到楚国墨家学者的高度重视,故他们也参与到这场争论中来了。《庄子·天下篇》说楚国的这些学者“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相谓别墨”,应该就是对当时发生在楚国墨学界这场名辩活动的记载。故近代以来许多学者(如胡适、吕思勉等)产生了误解,有所谓名家出于墨家之说。笔者揣测《庄子·天下篇》中所载惠施“观于天下而晓辩者”的二十一事,很可能发生于宋钘游楚之后,是与那些已经接受名家学说的楚国墨者“相乐”的辩题。因为根据许抗生的研究,惠施所提出的“这二十一个命题,我们也可以根据它们所反映的不同的思维方法,把它们分别归入‘合同异’与‘离坚白’这两派之中。属于‘合同异’一派的有九个命题,即‘卵有毛’;‘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山出口’;‘龟长于蛇’;‘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白狗黑’。所有这些命题都是讲事物之间的相对性与同一性的问题。属于‘离坚白’一派的则有十二个命题,它们是:‘鸡三足’;‘火不热’;‘轮不碾地’,‘目不见’;‘指不至,物不绝’(《庄子·天下篇》作“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仲尼篇》则作“有指不至,有物不尽。”今据《列子》改“至”为“物”);‘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柄’;‘飞鸟之景(影)未尝动也’(《列子·仲尼篇》作“有影不移”);‘狗非犬’;‘黄马骊牛三’;‘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所有这些命题都是用分析的方法,讲事物之间的差异性的。”(许抗生,第57-58页)这也与《庄子·天下篇》中所说的楚国墨者“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正好是互相吻合的。《墨子》一书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现在学术界一致认为这六篇属“南方之墨者”即楚墨的著作,而郭沫若又认为这六篇也正反映了楚墨在分化之后在“坚白同异之辩”上“相訾”和“相应”的情况:“‘相訾’即是相反驳,‘相应’即是相和同”,而楚墨亦因此可以分为“《经上》派和《经下》派”,而且二者的“见解是完全相反”的。如在对“坚白石”的看法上,“《经上》派主张盈坚白,《经下》派则主张离坚白”;又如在“关于同异之辩”的问题上,“《经上》派的同异观是根据常识来的,《经下》派则颇承受惠施的主张”,认为“‘物尽异’、‘物尽同’,同异有大小”———“要之,《经下》派受惠施、公孙龙的影响极深,与《经上》派实不相同。《经下》派是‘离坚白,合同异’,《经上》派是‘盈坚白,别同异’,这层,我们是应该特别注意的。”(郭沫若,第247-258页)故笔者认为,很可能“盈坚白,别同异”一派是楚国墨者原来的观念,“离坚白,合同异”则是楚墨中接受了由宋钘、惠施带来的名家学派新观点之后分离出来的另一派。
关于惠施在楚国的学术活动,《庄子》一书也有更多的记载。如《庄子·秋水》载有庄子曾与惠子于“濠梁之上”讨论鱼是否快乐的问题。因为人与鱼不是同类,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无法以形式逻辑的类比推理获知的;但这无疑属于一个形式逻辑———即“名学”的问题。而庄子和惠子对这个问题的辩论,则说明他们二人都是对于“名学”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所以《庄子·天下篇》中详述的惠子“历物十事”及桓团、公孙龙之徒与惠子相应之二十一事,《庄子·齐物论》等各篇中亦往往论及之。如所谓“方与方死,方可方不可”,这正对应着惠施“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题;“今日适越而昔也,是以无有为有”,正对应着惠施“今日适越而昔来”的命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正对应着惠施“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命题;“故以坚白之昧终”,正对应着辩者的“盈坚白”与“离坚白”之论;“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正对应着辩者的“鸡三足”之说;而“以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之喻指之非指”,亦对应着公孙龙等人“指不至,至不绝”的命题;等等。故郭沫若将庄周与惠施并列,认为“庄子也是异常好辩的人”,他和惠子“有着同一的归趣”,都是当时名辩思潮的“很辉煌的代表”。(郭沫若,第237页)《战国策·楚策三》载:“张仪逐惠施于魏,惠子之楚,楚王受之。”钱穆认为此事当发生于魏惠成王后元十三年,即楚怀王七年(公元前322年)。(参见钱穆,第396页)惠施此次由魏至楚后停留的时间应该不长,而楚国学者们则抓住这一机会与之交流,并充分享受到了与惠施这位政治家兼名辩学者论辩的快乐。《庄子·天下篇》载:“南方有倚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此事极有可能就发生于就发生于此时,属于惠施与楚国名辩学者论辩的一例。因为郭庆藩《庄子集解》释“倚人”曰:“异人也。”(郭庆藩、王孝鱼,第1113页)此奇异之人所问惠施“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其实即是名家所谓“苛察缴绕”之类;而此人名字之“缭”,《说文解字·系部》释之曰:“缭,缠也”;《集韵·宵韵》:“缭,绕也”。可知,此黄缭实乃楚地“苛察缴绕”的“辩者”;而惠施所历十事而所“晓”之“辩者”,皆楚国之名辩学者也。故惠施“观于天下而晓辩者”的“所历二十一事”,其中“鸡三足”、“指不至,至不绝”等既见于《庄子·齐物论》,为楚国学界固有之论题,而所谓“郢有天下”、“丁子有尾”①之类,更显为楚地特有之名辩论题。
此时楚国名辩思潮的盛行,还可以从当时楚国文学家屈原、宋玉的诗歌作品中见出。屈原在他的许多作品中,既批判了当时社会上名实乖谬的现象和政治生活中君主“弗参验以考实兮”(《九章·惜往日》)、“变白以为黑”、“倒下以为上”(《九章·怀沙》)的混乱;而且他还特作《天问》一篇,不仅如黄缭那样“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亦如兒说、田巴那样“非六王、罪五伯”,对尧、舜、禹、汤、文、武等的名实乖谬之处提出了大胆的疑问。如《天问》既“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又对尧、舜、汤、文、武提出疑问说:“(禹)焉得彼嵞(塗)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维嗜不同味,而快鼂饱?”“舜闵在家,父何以鱞?尧不姚告,二女何亲?”等等。对这些疑问,尽管从东汉的王逸撰《楚辞章句》以来,历代的注释家对其中包含着的对尧、舜、禹、汤、文、武等“圣人”言行的问难多有曲解,如解禹与塗山氏之女“通于台桑”为“言禹治水,道娶塗山氏之女,而通夫妇之道于台桑之地”,而讳言其私通淫秽;解舜无父母之命而娶尧之二女为尧“使舜娶”,而讳言舜有违孝道等。(参见洪兴祖,第97-104页)但这些其实都改变不了屈原对舜、禹言行中存在名实乖剌矛盾的揭露。而这与名家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正是名辩学说在楚国学者中深刻影响的反映。
屈原如此,宋玉亦然。宋玉是稍晚于屈原的楚国辞赋作家,他既在其长诗《九辩》中叹时政之名实乖违:“何时俗之工巧兮,背绳墨而改错。却骐骥而不乘兮,策驽骀而取路”,更在其《风赋》中以文学的比喻、排比、夸张的手法,力辨“大王之雄风”与“庶人之雌风”之不同。该文逻辑的理路十分清晰,充满了名辩的色采,与《庄子·齐物论》中南郭子綦所谓“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一段的描写,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名辩的色采则有过之。
楚国名辩思潮的第三个波峰,是战国后期以荀子这位由稷下至楚的大儒为代表而进行的对先秦名辩思潮的总结。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荀子在稷下学宫“最为老师”,“三为祭酒焉”,后“适楚”,“春申君以为兰陵令”,对包括名家在内的先秦学术做了批判性总结。从《荀子》一书来看,荀子确曾对先秦名家思想做过批判的总结。荀子首先肯定了名辩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他认为“君子必辩”,在“辩”的过程中“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荀子·非相》),讲究名辩的技巧;再在此基础上“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同上,《正名》),达到全社会思想的重新统一。为达到这一名辩的目标,荀子在《非十二子》篇中既批判了名家的“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又批判了名家的“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前者与《荀子·正论》篇批驳的“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相同,应该即是针对名家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之说而言的;后者则针对惠施“与辩者相乐”的那些命题。在此基础上,他在《正名》篇进一步提出了“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的“正名”的方法,对先秦名辩学说做出了较为全面的历史总结。
根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秦国统一天下时的重要法家人物李斯是“楚上蔡人也”,曾“从荀卿学帝王之术”。而所谓“帝王之术”,即是与之同学的韩非所说的“刑(形)名法术”之学。这其中自然包含了名家“循名责实”的学说。从《史记·李斯列传》所录李斯的《谏逐客书》和他历次给秦王的上书,我们不难看出荀子“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和“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的思想对李斯的影响。如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说:秦王逐客是“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整篇文章虽未见“名”“实”之言,但实皆是以名家学说为基础,用“循名责实”的方法对秦王逐客行为的分析和辩驳,故具有很强的逻辑力量。又如李斯在上书秦始皇《议烧诗书百家语》中说:“古代”之所以“莫之能一”,乃因为“天下散乱”;“今皇帝并有天下”,故不能再允许“私学”“饰虚言以乱实”,“夸主以为名”,而应该令天下“别黑白而定于一尊”。而从思想方法上来讲,这里使用的同样是名家“循名责实”的方法。
秦统一六国后,名家学派也和其他诸子学派一样走向了终结。但西汉初期,辕固生与黄生于汉景帝前辩汤、武是“受命”还是“弑君”问题,似为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说之余绪;贾谊的《新书·阶级》《审微》曾屡引“履虽鲜,弗以加枕,冠虽弊,弗以苴履”,以说明“虽空名弗使逾焉”的道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亦每称“深察名号”,名家的痕迹皆很明显;至魏晋时期,玄学家既辨名析理、综核名实,阮籍、嵇康等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似可谓名家学说的复兴。由此可见,先秦名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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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哲学研究》 2016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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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这个名称,是西汉初年由司马谈在《论六家之要指》中首先提出来的,先秦著作中则称之为“辩者”。名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庄子·天下篇》举桓团、公孙龙为例,《荀子》中的《非十二子》和《不苟》等篇则以惠施、邓析并列,而南北朝时的《刘子·九流篇》又以“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捷子之类”为代表①,诸书不尽相同。而近代以来学者的研究,更存在一些互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一些研究者因袭古人的说法,将邓析、惠施、宋钘、尹文、桓团、公孙龙尽入名家之列;另一方面,又对这些被列入名家中人的学派归属一直存在诸多争议———钱穆等人认为名家出于墨家,而如胡适等人则否认名家的存在,认为先秦只有名学而无名家,等等。
那么,名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它的思想特点和发展演变的历程如何呢?《庄子·天下篇》中的“南方之墨者”是否也属于名家,名家出于墨家吗?这些,都是关于先秦名家研究中迄今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探讨和解决这些根本问题,除了一般思想史的研究之外,还要重视梳理名家学说在楚国的传播和流变,釐清名家与墨学及“南方之墨者”的关系,这些都是十分必要的。
一、名家的名称及其思想特点
“名家”一词,始于汉初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一文:“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此外,司马谈还批评名家的得失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司马谈之论虽然并未对“名家”这一名称做出明确的界定,但他还是对其思想特点作了自己的说明。他认为名家值得肯定之处,是其“正名实”或“控名责实,参伍不失”,要求人们的认识活动要做到概念与事物相符,即“名”副其“实”。其失则在于“使人俭而善失真也”。当然,这个“俭”并非道家的老子和墨家的墨翟之所谓“俭”。《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老子》第六十七章)又说:“治人事天莫若啬。”(第五十九章)《论六家之要指》说:“墨者俭而难遵。”王弼注《老子》的“俭”说,俭,乃指“节俭爱费”,即不奢侈、养生不浪费,保啬而爱精;而墨子的“俭”则是提倡“节用”、“节葬”。可见道、墨的“俭”都有“节俭”义,但名家的“使人俭而失真”,则是说名家过于纠缠于“名”,只精严于事物的概念而忽视了事物之“实”。因为只“苛察”事物的“名”,于事物之“实”就会有所忽视。这既是“俭”,也是“俭”可能“失其情”、“失其真”之处。
尽管司马谈对名家的思想行为并不完全满意,但他认为名家的思想特点十分明确,那就是名家“苛察于名”或“专决于名”。此后自刘向、刘歆,到东汉的班固,基本都是沿袭了司马谈的观点。《汉书·艺文志》曰: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譥者为之,则苟鉤[鎃]析乱而已。与司马谈之论比较,班固所言,一是他将“诸子出于王官说”具体化了,认为名家“出于礼官”;二是他更凸显了其儒家立场,所谓孔子曰:“必也正名乎”云云,正反映了这一特点。但班固此处所言名家的“正名”乃至“苟鉤[鎃]析乱”,殆与司马谈的“使人俭而善失真”或“苛察缴绕”亦相去不远。故司马贞《史记索隐》既曰:“名家流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必也正名乎’”,又说:“名家知礼亦异数,是俭也;受命不受辞,或失其真也”。明显具有综合班、马二家之说的倾向,认为班、马之论可以互释。
但作为先秦诸子中的一个流派,名家与儒、道、墨等“显学”并不完全相同,即它由谁创始、主要有哪些重要成员和怎样的发展阶段,这些都不是十分清楚。故近代以来学者们讨论名家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其本质特征如何等问题时,往往分歧较大。如胡适、谭戒甫等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先秦并没有什么名家。笔者认为,根据现有文献的记载来看,先秦的学术思想界有过名家这样一个学派,这是勿庸置疑的。只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使后来的学者对名家学派的性质及其存在的真实性产生了疑问:一是自西汉司马谈以来的学者或多或少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把名家的本质特征偏向于“正名”或“正名责实”这一点上,而把“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当成了名家的末流或“譥者”之所为;二是论者没有注意到在先秦诸子中,名家和法家、纵横家一样都是形成较晚的诸子学派,其真正的兴盛时期乃在战国中后期,其真正的代表人物乃是倪(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人,其他人物多不是纯粹的名家。不能因为有某些并不纯粹的“名家者流”的存在,我们就可以否认名家的独立性,更不能说先秦没有什么名家。
如果抛开所谓“长”、“短”之论,名家作为一个先秦诸子流派的根本特征,应正在于“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而且,“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与所谓“正名”、“循名责实”,至少在逻辑形式上是完全一致的,即它们都强调以名学或逻辑学的方法来观察和处理事物。《荀子·非十二子》称之为“治怪说,玩琦辞”,即是说“名家是这样一个学派,他们很精察,一些平常人注意不到的事,他们都注意到了……‘苛察’而不能如实,则缭绕繁琐徒乱人意”;他们所讲的虽“还不是逻辑本身”,但已“是名学的初步”。(参见牟宗三,第191页)
因此,我们似可以说,名家即是中国先秦时期专门辨析“名学”的学派,名家的根本特点就在于他们“专决于名”或“苛察缴绕”而不管“事实”,故“善失真”或“失人情”。因为如果他们同时关注于事实的“名”和“物”而“正名实”,那就和要求“正名”的儒家混同了;而如果他们过于强调处理事情“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则又和法家及道家的刑名学没有什么区别了。但真正的名家既不属于儒、墨,也不属于道家、法家或纵横家、阴阳家等,他们只属于名家。从身份上说,“名家人物大体是战国四大公子所养的士,即所谓的清客”(同上);而如果从其学术内容上讲,则他们不像其他诸子学派过多地从现实政治来考量事物,而只是从形式逻辑(名学)上分析,故当时称之为“辨者”。《庄子·天下篇》中把桓团、公孙龙称为“辩者之徒”,以与惠施相对应,可知称为名家的“辩者”是桓团、公孙龙之徒,而惠施虽以“善辩”闻名于当时,却不在“辩者”之列。故许多现代学者或视惠施为“黄老学派的一人”(参见郭沫若,第233页),或以为其思想“和法家是一类的”(参见冯友兰,第441页),同样未将他归入纯粹的“辩者”之列。同理,《汉书·艺文志》中著录其书的邓析、惠施、宋钘、尹文等人,虽然他们也很“好辩”,但都不以名辩为“职业”,故他们既不在“辩者”之列,也就不属于名家了。
结合现有先秦文献的记载来看,笔者认为,名家应该是一个源于春秋末年邓析之法律辩讼和孔子的“正名”思想,由春秋战国时期名辩学说的长期积累而最终形成于战国中后期的一个诸子学派。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应该是“除长于辩说外,别无特出之学说”的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人。
二、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及名家的发展历程
从现有文献来看,先秦名家大致经过了春秋末到战国早期的孕育发生期,战国中期的形成期和战国后期的衰变期等三个发展阶段。在春秋末期名家的孕育发生期,道家老子的“道可道,非常(恒)道;名可名,非常(恒)名”;儒家孔子的“必也正名乎”的主张,和邓析等人的“好刑名,设无穷之词,操两可之说”的法律辩讼,都是名家发生的重要源头。但由于老子为道家之祖,孔子为儒家之祖,邓析就被当成了名家之始了。《荀子·非十二子》和《汉书·艺文志》等,也都把邓析当作“一位名家学派的先驱人物”。(许抗生,第9页)
邓析,《汉书·艺文志》有“《邓析》二篇”,班固自注:“郑人,与子产并时”。《吕氏春秋·离谓》说:“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但《左传·定公九年》云:“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乎不忠。”有学者因此谓“子然”为驷歂之字,《吕氏春秋》之“子产皆当作子然”,“则邓析、子产并不同时”。(陈奇猷,第1183-1184页)从《吕氏春秋》的记载来看,邓析的活动主要是“好刑名”,“设无穷之词,操两可之说”,治狱讼,“从之学讼者,不可胜数”;从思维方式来看,“显然是一种带有相对主义诡辩论倾向的观点”,“开了战国中期蓬勃兴起的名家思维方式的先河”。(许抗生,第8-9页)但现存《邓析》二篇竟“误以‘无厚’为无恩泽也”(蒋伯潜,第372页),“伪迹固显然易见也”。(张舜徽,第314页)荀子将邓析列于惠施之后,似乎他对邓析其人及其学派的真实性也是有所保留的。①
《荀子·非十二子》在“非”辩者时,在邓析其人之外,当作名家学派形成标志和代表人物提出的是惠施。惠施,约生于公元前370年,卒于公元前318年。惠施一生主要生活于魏国。《庄子·天下篇》记载了惠施“历物十事”,《汉书·艺文志》也著录《惠子》一篇于“名家”,历代学者也因此视惠施为名家中人。但惠施曾担任魏相多年,他与一般“辩者”的所谓“清客”身份是完全不同的。他虽然以其“在当时的政治地位及其‘治农夫者’的有闲情趣,再附以善辩的技能与好辩的习惯”,被后人目为名家的开创者,但他“是当时最活跃的政治活动人物”(侯外庐等,第474页、第422页),实际不是名家那样职业的“清谈家”。同时,《庄子·天下篇》曾说:“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成玄英疏:“舛,差殊也;驳,杂揉也。既多方术,书有五车,道理殊杂而不纯,言辞虽辩而无当也。”故《庄子·天下篇》不以惠施为“辩者之徒”;而近人对惠施学术思想的归类亦差异甚大。这就说明,惠施乃是位不守一“家”的学者,他的学术非常驳杂,不宜简单归入名家,更不是所谓名家的“创始人”。(参见王左立,第25-27页)
宋钘、尹文二人,俱稷下学者。《荀子·非十二子》将宋钘与墨翟并列,杨倞注云:“宋钘,宋人,与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时。《孟子》作宋”。《庄子·天下篇》置宋钘、尹文之学紧接墨翟、禽滑离之后,而托名陶潜的《群辅录》则有“宋钘、尹文之墨”,郭沫若、蒙文通以宋钘、尹文为稷下道家或“北方道家杨朱学派”的代表人物,南北朝时的《刘子·九流篇》称“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捷子”为“名者”。笔者认为:“宋钘、尹文学说,在稷下儒、道、阴阳诸家最为兴旺的局面下,更多显示出墨家特色……把他们视为‘宋钘、尹文之墨’,这无疑是很有道理的;《汉志》有‘《尹文子》一篇’”,归之名家,但实际上,“宋钘、尹文之学既有道家、名家特色,又有墨家、法家的成份”。(高华平,第20页)因此,宋钘、尹文只可谓一个名、墨、道、法思想兼融并包的稷下学者,不应简单地把他们定为名家的代表。
根据笔者的研究,先秦名家的真正代表,应该是我们在上文所提到的那些真正以清谈为职业的“清客”,当时称为“辩者”的那些人,主要有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兒说、田巴主要活动于稷下学宫,桓团、公孙龙则游说诸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稷下之辩者,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之赋。兒说,《韩非子》此处说他是宋人;《淮南子·人间训》高诱注说他是“宋大夫”,但不知何据。钱穆认为《吕氏春秋·君守篇》中兒说弟子解闭的宋元王为宋王偃“所置太子为王者”,“则兒说亦与(宋)元王同时”;“兒说年辈,盖在(惠)施、(公孙)龙两人间”。①(参见钱穆,第467页)而郭沫若则进一步认为,兒说与《战国策·齐策》、《吕氏春秋·知士》中的貌辩、昆辩应为同一人,兒说弟子为宋元王解闭,“既当于齐宣湣之时,则兒说必当于齐威宣之世”。(参见郭沫若,第225页)因为兒说的生活年代要早于公孙龙,故以钱穆、郭沫若为代表的现代学者皆认为公孙龙所持“白马非马”等名家学说中的重要命题,其发明权应该归于兒说。
兒说除持“白马非马论”之外,另外可能还持有“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论点。《吕氏春秋·当务》载:“备(備)说非六王、五伯,以为‘尧有不慈之名,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汤、武有放杀之事,五伯有暴乱之谋。’”近人高亨认为:“‘备(備)说’当为人名。疑‘備’当作‘倪’,形近而误。‘倪说’即‘兒说’。《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兒说,宋人,善辩者也,持白马非马也,服稷下之辩者,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之赋。’据此,倪说乃战国时之善辩者,其非六王、五伯宜矣。《举难篇》‘人伤尧以不慈之名,舜以卑父之号,禹以贪位之意,汤、武以放弑之谋,五伯以侵夺之事’,文与此略同,殆亦倪说之议也。又《文选》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李注引《鲁连子》曰:‘齐之辩者曰田邑(巴),辩于狙丘而议于稷下,毁五帝、罪三王,訾五霸,一日而服千人。’倪说殆即田邑(巴)之流也。”(见陈奇猷,第599页)高氏以“备(備)说”即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之兒说,应该是可信的。《孟子·梁惠王下》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万章上》载:“咸丘蒙问曰:……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庄子·盗跖》亦曰:“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尧不慈,舜不孝,禹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文王拘羑里。”《荀子·正论》亦有所谓“世俗之为说者曰:‘桀、纣有天下,汤、武夺之’”云云。由此可见,兒说的辩说在稷下学界本十分流行。而《韩非子·说疑》等所谓“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云云,则应该是兒说弟子所持兒说学说之余脉。
和兒说一样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还有上文高亨提到的《鲁连子》中“辩于狙丘而议于稷下”的田巴。田巴其人其事,正史皆不见记载,唯《史记·鲁仲连列传》之张守节《正义》、马总《意林》及《文选》中曹子建《与杨德祖书》、《荀子·强国篇》杨倞注及《太平御览》诸书引儒家书《鲁连子》及之,且曰“齐之辨士田巴,辩于徂丘,议于稷下,毁五帝,罪三王,訾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而服千人”,但田巴却在“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之众在聊城而不去”时,被鲁连子雄辩折服。(参见严可均,第64页)杨宽以此为“公元前二五0(年)事”(杨宽,第424页);钱穆则认为鲁仲连生卒年在公元前305—前245之间,其“说燕将聊城在六十(岁)左右”。(钱穆,第550页)笔者认为,如果鲁仲连难田巴之事发生于公元前250年,那么田巴的生卒年就应如有的学者所推定在公元前340—前260年之间(参见钱穆,第547页);田巴正好与鲁仲连师辈相当,而鲁仲连少年时雄辩折服田巴也就是可能的了。而由于兒说生活的年代更早,则田巴很可能是兒说的弟子,他在稷下“非六王、罪五伯(霸)”,传承的正是兒说的学说。
与田巴生活年代相近的,则是桓团、公孙龙等“辩者”。桓团,其人仅见《庄子·天下篇》“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云云,成玄英疏:“姓桓,名团……赵人”,“辩士也,客游于平原君之家”。《列子·仲尼篇》云:“公孙龙之为人也……欲惑人之心,屈人之口,与韩檀等肄之。”唐人卢重玄《解》曰:“韩檀,《庄子》云桓团,俱为人名,声相近也。”后人因此皆谓韩檀即是桓团。关于桓团的事迹,仅此而已。公孙龙,姓公孙,名龙,赵国人,其生卒年,钱穆系于公元前320—前250之间。(参见钱穆,第697页)关于公孙龙的生平事迹,谭戒甫于《公孙龙子形名发微》中的《传略》叙述已堪称完备,读者可参。(参见谭戒甫,第1-6页)公孙龙之学说,以往的学者差不多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结合现存《公孙龙子》一书,以讨论《庄子·天下篇》中所载惠施与属于“辩者”的桓团、公孙龙之徒“相乐”的二十一事,如卵有毛、鸡三足等之上。①即使有学者注意到公孙龙思想的丰富性,力求全面认识公孙龙学说,亦仅取《庄子·秋水》公孙龙答魏牟问时所谓“龙少学先王之道,长而明仁义之行”云云,谓公孙龙“和宋钘的态度比较接近”,“应该也是属于道家的”(郭沫若,第241页);或以《吕氏春秋》载公孙龙子说赵惠文王和燕昭王“偃兵”,合墨家之旨,故认定“名家纵不即出于墨,而名墨之学,关系极密,则无可疑矣”。(吕思勉,第93-94页)
笔者认为,公孙龙之徒属于名家,是职业的“辩者”,他们虽也如《淮南子·汜论训》论先秦诸子所云“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故有涉及仁义之论、偃兵之说,但他们与其他学派(如墨家、道家、乃至惠施之类)长于名辩的政治家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他们完全是从名实关系出发来“苛察缴绕”的,而其他诸子学派则主要着眼于现实的利益或政治关系。故《吕氏春秋·审应》及《应言》载公孙龙说赵惠王、燕昭王“以偃兵”,就都是从名实关系上揭露对方虽口头“偃兵”而实欲拓疆掠地———“名”不副“实”的,与墨家“非攻”主张的出发点完全不同。同样,对上文所谓兒说、田巴等的“非六王、罪五伯(霸)”之说,也应该从“名学”的角度来理解。兒说、田巴并非是站在道德的立场上指责六王、五伯(霸)的不忠不孝,而只是从名实关系入手指出了其中的矛盾。因为正如汉儒所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汉书·儒林传·辕固》)君臣、父子的名分和行为是圣人们制作礼制时所规定的“上下之分也”,怎么能随便违反呢?
根据《史记·平原君列传》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公孙龙还有门徒綦母子之属,亦“论白马非马”;《汉书·艺文志》在“《公孙龙子》十四篇”之后,还有“《毛公》九篇”①,则可知当时名家学说之盛矣。
三、楚国的名辩思潮
从上面的论述来看,虽然先秦的名家学说在战国中期曾盛极一时,但名家中的那些代表人物都并不是楚国人,其学术活动的主要范围也不在楚国。而且,在历年出土的楚简文献中,儒、道、墨、纵横各家的作品都有发现,唯独不见名家文献。(参见骈宇骞、段书安,第184-205页)那么,名家学说是否也曾流传到楚国,或者说名家学说与楚国的关系又如何呢?
笔者认为,兒说、田巴、桓团、公孙龙等名家人物的确没有到过楚国的文献记载,而出土文献中也未见到名家著作,但这些都并不代表名家学说没有传入楚地,更不代表当时的楚国无人接受和研讨名家学说。因为虽然名家研究的学问通常被称为“名学”,但必须指出:一方面名家并非仅仅研究“名学”(如兒说弟子为宋元王解闭、公孙龙说燕赵之君“偃兵”等),而另一方面“并非只有名家才研究名学”,“先秦各家对于正名的问题都十分关心……先秦诸子的名学思想涉及正名、名的形式、名的分类、名与实的关系、名与辩的关系等许多问题。各学派的名学思想既相互冲撞,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王左立,第25-27页)故楚国也不乏热心名学研究的学者,而涌动着此起彼伏的名辩思潮。
据现有资料来看,楚国名学的发展至少可以上溯至春秋末期的老子。《老子》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又说:“道常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第三十二章)尽管“名的这一观念,如同‘变化’的观念一样,由于老子强调‘无名’的自然状态的优越性而变得不真实了”,但“在这里,老子似乎察觉到了名的奇妙的可能性”;“‘名’在各方面被讨论这事实是最好的证据,表明思想已经越过了散慢的阶段而进入使它本身受到审查和考虑的阶段。诡辩时代正演变为逻辑时代”。(胡适,第24页)因此似可以说,老子乃是楚国名辩学说的发端。老子之后,其弟子庚桑楚(亢仓子)、文子等亦曾涉及名辩学说。《庄子·庚桑楚》曰:“是其于辩也,将妄凿垣墙而殖蓬蒿也。”成玄英疏:“辩,别也。物性之外,别立尧舜之风,以教迹令人仿傚者,犹如凿破好垣墙,种殖蓬蒿之草以为蕃屏者也。”这表明了庚桑楚对名辩的态度。《文子》一书反复引述《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之说,也表明了他对老子关于“名”观念的继承关系。到战国中期,道家的庄周与惠施的辩论,则可以说已经是一种十分纯粹的“苛察缴绕”或“专决于名”了。
综合各方面的文献记载来看,在战国时期的楚国学术界,由于受外来名家学说的影响,实际上先后形成了三次名辩思潮发展的高潮。楚国名辩思潮的第一个波峰,出现于宋钘由齐到楚之后,墨辩学派的出现是其标志。《孟子·告子下》载:“宋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东汉赵岐《注》曰:“宋牼,宋人,名钘。”孙奭《疏》云:“与钘同,口茎反。”钱穆《宋钘考》一文以为此事当在“怀王十七年”(前312年),又认为“其时孟子年已踰七十”,呼宋为“先生”而“自称名”,这是对稷下学者的习惯称呼,亦孟子自谦。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怎样的“习惯”或“自谦”,孟子都绝不会对一个晚辈称“先生”的,孟子之所以对宋称“先生”,这说明宋至少亦应与孟子年辈相当。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卒于公元前289年,如果孟子遇宋之事确实发生于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312年),即使孟轲乐于、且能够以七十高龄游说诸侯,宋是否会如孟子那样老而体健、足以远游却未可知。且据《史记·楚世家》记载,自楚宣王三十年(前340年)开始,“秦封卫鞅于商,南侵楚”。秦、楚之间就争战不断,故《孟子》所载宋欲至秦、楚偃兵,此事发生的时间不一定会晚到二人年过七十的时候,在此前十年、二十年也是很有可能的。
宋游楚停留有多长时间,具体参加过哪些学术活动,史书乏载,此处固无得而论。但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宋钘在当时社会上主要并不是以一位名家学者的身份出现的,后代学术界多认为宋钘、尹文乃属于稷下学宫中黄老道家而兼名、墨的学者,故宋钘学说对当时楚国学术界的影响,是遍及于道、墨、名诸家的。这种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如《庄子》书所言,宋钘学说中道家成份对庄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庄子·逍遥游》称宋钘为“宋荣子”,说宋钘对“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犹然笑之”,“辩乎荣辱之境”,这实际就表明了庄子本人对宋钘“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的人生态度和“接万物以别宥为始”的学术方法的强烈向往和高度肯定,也可以说是庄子接受宋钘学说影响的表现。另一方面,则是其对楚国墨家思想的影响。在宋钘“兼名墨”的学术思路的影响下,使得楚国的墨家自觉地加入到名学的辩论之中,并造成了楚国墨家内部的重大的纷争。《庄子·天下篇》曰: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譎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庄子·天下篇》所谓“相里勤之墨”,近代学者郭沫若、蒙文通等人都认为即是《韩非子·显学》所说的“相里氏之墨”,郭沫若并且认为相里勤这一派“属于北方”,而“邓陵与苦获、己齿属于南方”。(参见郭沫若,第247页)但《庄子·天下篇》成玄英《疏》已明确地说:“相里勤,名勤,南方之墨师也。”即是说,相里勤之墨和下面的苦获、己齿、邓陵子一样,都是“南方之墨者”。可能他们原来都是“俱诵《墨经》”而倡“兼爱”、“非攻”的,原本没有什么不同,其发生分歧应是宋钘等人把名家的学说带到楚国之后。名家学说有所谓“白马非马”、“坚白离”之类的论题,本只可“服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在北方学术界本来就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这些论题由具有深厚墨家色彩的宋钘带到楚国,自然会受到楚国墨家学者的高度重视,故他们也参与到这场争论中来了。《庄子·天下篇》说楚国的这些学者“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相谓别墨”,应该就是对当时发生在楚国墨学界这场名辩活动的记载。故近代以来许多学者(如胡适、吕思勉等)产生了误解,有所谓名家出于墨家之说。笔者揣测《庄子·天下篇》中所载惠施“观于天下而晓辩者”的二十一事,很可能发生于宋钘游楚之后,是与那些已经接受名家学说的楚国墨者“相乐”的辩题。因为根据许抗生的研究,惠施所提出的“这二十一个命题,我们也可以根据它们所反映的不同的思维方法,把它们分别归入‘合同异’与‘离坚白’这两派之中。属于‘合同异’一派的有九个命题,即‘卵有毛’;‘郢有天下’;‘犬可以为羊’;‘马有卵’;‘丁子有尾’;‘山出口’;‘龟长于蛇’;‘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白狗黑’。所有这些命题都是讲事物之间的相对性与同一性的问题。属于‘离坚白’一派的则有十二个命题,它们是:‘鸡三足’;‘火不热’;‘轮不碾地’,‘目不见’;‘指不至,物不绝’(《庄子·天下篇》作“指不至,至不绝。”《列子·仲尼篇》则作“有指不至,有物不尽。”今据《列子》改“至”为“物”);‘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凿不围柄’;‘飞鸟之景(影)未尝动也’(《列子·仲尼篇》作“有影不移”);‘狗非犬’;‘黄马骊牛三’;‘孤驹未尝有母’;‘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所有这些命题都是用分析的方法,讲事物之间的差异性的。”(许抗生,第57-58页)这也与《庄子·天下篇》中所说的楚国墨者“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正好是互相吻合的。《墨子》一书中的《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六篇,现在学术界一致认为这六篇属“南方之墨者”即楚墨的著作,而郭沫若又认为这六篇也正反映了楚墨在分化之后在“坚白同异之辩”上“相訾”和“相应”的情况:“‘相訾’即是相反驳,‘相应’即是相和同”,而楚墨亦因此可以分为“《经上》派和《经下》派”,而且二者的“见解是完全相反”的。如在对“坚白石”的看法上,“《经上》派主张盈坚白,《经下》派则主张离坚白”;又如在“关于同异之辩”的问题上,“《经上》派的同异观是根据常识来的,《经下》派则颇承受惠施的主张”,认为“‘物尽异’、‘物尽同’,同异有大小”———“要之,《经下》派受惠施、公孙龙的影响极深,与《经上》派实不相同。《经下》派是‘离坚白,合同异’,《经上》派是‘盈坚白,别同异’,这层,我们是应该特别注意的。”(郭沫若,第247-258页)故笔者认为,很可能“盈坚白,别同异”一派是楚国墨者原来的观念,“离坚白,合同异”则是楚墨中接受了由宋钘、惠施带来的名家学派新观点之后分离出来的另一派。
关于惠施在楚国的学术活动,《庄子》一书也有更多的记载。如《庄子·秋水》载有庄子曾与惠子于“濠梁之上”讨论鱼是否快乐的问题。因为人与鱼不是同类,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是无法以形式逻辑的类比推理获知的;但这无疑属于一个形式逻辑———即“名学”的问题。而庄子和惠子对这个问题的辩论,则说明他们二人都是对于“名学”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所以《庄子·天下篇》中详述的惠子“历物十事”及桓团、公孙龙之徒与惠子相应之二十一事,《庄子·齐物论》等各篇中亦往往论及之。如所谓“方与方死,方可方不可”,这正对应着惠施“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的命题;“今日适越而昔也,是以无有为有”,正对应着惠施“今日适越而昔来”的命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正对应着惠施“汜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命题;“故以坚白之昧终”,正对应着辩者的“盈坚白”与“离坚白”之论;“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正对应着辩者的“鸡三足”之说;而“以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之喻指之非指”,亦对应着公孙龙等人“指不至,至不绝”的命题;等等。故郭沫若将庄周与惠施并列,认为“庄子也是异常好辩的人”,他和惠子“有着同一的归趣”,都是当时名辩思潮的“很辉煌的代表”。(郭沫若,第237页)《战国策·楚策三》载:“张仪逐惠施于魏,惠子之楚,楚王受之。”钱穆认为此事当发生于魏惠成王后元十三年,即楚怀王七年(公元前322年)。(参见钱穆,第396页)惠施此次由魏至楚后停留的时间应该不长,而楚国学者们则抓住这一机会与之交流,并充分享受到了与惠施这位政治家兼名辩学者论辩的快乐。《庄子·天下篇》载:“南方有倚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此事极有可能就发生于就发生于此时,属于惠施与楚国名辩学者论辩的一例。因为郭庆藩《庄子集解》释“倚人”曰:“异人也。”(郭庆藩、王孝鱼,第1113页)此奇异之人所问惠施“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其实即是名家所谓“苛察缴绕”之类;而此人名字之“缭”,《说文解字·系部》释之曰:“缭,缠也”;《集韵·宵韵》:“缭,绕也”。可知,此黄缭实乃楚地“苛察缴绕”的“辩者”;而惠施所历十事而所“晓”之“辩者”,皆楚国之名辩学者也。故惠施“观于天下而晓辩者”的“所历二十一事”,其中“鸡三足”、“指不至,至不绝”等既见于《庄子·齐物论》,为楚国学界固有之论题,而所谓“郢有天下”、“丁子有尾”①之类,更显为楚地特有之名辩论题。
此时楚国名辩思潮的盛行,还可以从当时楚国文学家屈原、宋玉的诗歌作品中见出。屈原在他的许多作品中,既批判了当时社会上名实乖谬的现象和政治生活中君主“弗参验以考实兮”(《九章·惜往日》)、“变白以为黑”、“倒下以为上”(《九章·怀沙》)的混乱;而且他还特作《天问》一篇,不仅如黄缭那样“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亦如兒说、田巴那样“非六王、罪五伯”,对尧、舜、禹、汤、文、武等的名实乖谬之处提出了大胆的疑问。如《天问》既“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又对尧、舜、汤、文、武提出疑问说:“(禹)焉得彼嵞(塗)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维嗜不同味,而快鼂饱?”“舜闵在家,父何以鱞?尧不姚告,二女何亲?”等等。对这些疑问,尽管从东汉的王逸撰《楚辞章句》以来,历代的注释家对其中包含着的对尧、舜、禹、汤、文、武等“圣人”言行的问难多有曲解,如解禹与塗山氏之女“通于台桑”为“言禹治水,道娶塗山氏之女,而通夫妇之道于台桑之地”,而讳言其私通淫秽;解舜无父母之命而娶尧之二女为尧“使舜娶”,而讳言舜有违孝道等。(参见洪兴祖,第97-104页)但这些其实都改变不了屈原对舜、禹言行中存在名实乖剌矛盾的揭露。而这与名家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可以说正是名辩学说在楚国学者中深刻影响的反映。
屈原如此,宋玉亦然。宋玉是稍晚于屈原的楚国辞赋作家,他既在其长诗《九辩》中叹时政之名实乖违:“何时俗之工巧兮,背绳墨而改错。却骐骥而不乘兮,策驽骀而取路”,更在其《风赋》中以文学的比喻、排比、夸张的手法,力辨“大王之雄风”与“庶人之雌风”之不同。该文逻辑的理路十分清晰,充满了名辩的色采,与《庄子·齐物论》中南郭子綦所谓“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一段的描写,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名辩的色采则有过之。
楚国名辩思潮的第三个波峰,是战国后期以荀子这位由稷下至楚的大儒为代表而进行的对先秦名辩思潮的总结。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荀子在稷下学宫“最为老师”,“三为祭酒焉”,后“适楚”,“春申君以为兰陵令”,对包括名家在内的先秦学术做了批判性总结。从《荀子》一书来看,荀子确曾对先秦名家思想做过批判的总结。荀子首先肯定了名辩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他认为“君子必辩”,在“辩”的过程中“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荀子·非相》),讲究名辩的技巧;再在此基础上“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同上,《正名》),达到全社会思想的重新统一。为达到这一名辩的目标,荀子在《非十二子》篇中既批判了名家的“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又批判了名家的“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前者与《荀子·正论》篇批驳的“今世俗之为说者,以桀、纣为君而以汤、武为弑”相同,应该即是针对名家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之说而言的;后者则针对惠施“与辩者相乐”的那些命题。在此基础上,他在《正名》篇进一步提出了“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的“正名”的方法,对先秦名辩学说做出了较为全面的历史总结。
根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秦国统一天下时的重要法家人物李斯是“楚上蔡人也”,曾“从荀卿学帝王之术”。而所谓“帝王之术”,即是与之同学的韩非所说的“刑(形)名法术”之学。这其中自然包含了名家“循名责实”的学说。从《史记·李斯列传》所录李斯的《谏逐客书》和他历次给秦王的上书,我们不难看出荀子“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和“名定而实辩,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的思想对李斯的影响。如李斯在《谏逐客书》中说:秦王逐客是“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整篇文章虽未见“名”“实”之言,但实皆是以名家学说为基础,用“循名责实”的方法对秦王逐客行为的分析和辩驳,故具有很强的逻辑力量。又如李斯在上书秦始皇《议烧诗书百家语》中说:“古代”之所以“莫之能一”,乃因为“天下散乱”;“今皇帝并有天下”,故不能再允许“私学”“饰虚言以乱实”,“夸主以为名”,而应该令天下“别黑白而定于一尊”。而从思想方法上来讲,这里使用的同样是名家“循名责实”的方法。
秦统一六国后,名家学派也和其他诸子学派一样走向了终结。但西汉初期,辕固生与黄生于汉景帝前辩汤、武是“受命”还是“弑君”问题,似为兒说、田巴的“非六王、罪五伯(霸)”说之余绪;贾谊的《新书·阶级》《审微》曾屡引“履虽鲜,弗以加枕,冠虽弊,弗以苴履”,以说明“虽空名弗使逾焉”的道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亦每称“深察名号”,名家的痕迹皆很明显;至魏晋时期,玄学家既辨名析理、综核名实,阮籍、嵇康等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似可谓名家学说的复兴。由此可见,先秦名家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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