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摘要】儿童美育问题横跨哲学与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等多门学科领域。在今天,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有特征被不断发掘,构成现代儿童教育实践的基础。新时代儿童美育应以大脑的发育可塑性、多元智力理论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和多元化评价体系为特征。儿童美育实践在个体层面有着涵养美感、拓宽认知、完善人格等综合作用,在社会层面则除有助于为社会培养具有创造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建设者、参与者外,更承载着凝聚民族情感、赓续民族精神、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重任。
【关键词】儿童;美育;创造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不仅表达了对进一步加强美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殷切希望,而且点明了美育立德树人、扎根实践的根本特征,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基本遵循。
当前校园美育工作存在实践和理论两个主要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实践层面,美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局限于简单的音乐、美术欣赏与技法学习,单一手段导致以美化育的实际功能被大大削弱;二是在理论层面,美育理论研讨对象更多集中在高校学生身上,对中学以下儿童的美育重视不够。由于高校学生身心发展已趋于完善,认知日渐成熟,一定的审美倾向已经成型,对其展开的审美教育更多是一种朝向社会文化身份与社会主义价值观认同的积极引导。相较而言,对于生理发展尚未完善、人格尚未健全、尚不清晰“美”为何物的儿童而言,美育的作用才更为基础,影响范围更广,需求也更为迫切。因此,本文将基于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特身心特征,结合新时代教育工作发展需求,针对儿童美育展开讨论。
一、“儿童美育”的基本内涵与实践基础
(一)何谓“儿童”
从“儿童”概念的内涵上看,通常而言有大致三个层面:其一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儿童,即中文语境下“长幼”或“亲子”中“幼”与“子”对应的人群,是一种基于社会身份的大致分类。在社会学研究中,儿童被视作社会活动的参与者之一;其二为教育学视角,即“儿童”是处在身心动态发展过程当中、具有独特特点与学习需求的个体;其三为医学与发展心理学视角下的儿童,主要关注其较之于成人在生理、心理上的特点,以及处于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之间的身心差异与共性。在儿童研究中,普遍的做法是先从年龄阶段上将其与成年人区分开来。“年龄”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儿童区别于成人的首要特征,主要有两种略有差异的定位。一是始自18世纪晚期的近代医学划分,即0—18岁临床儿科治疗和研究对象,法律上通常采纳此标准,即将“儿童”等同于“未成年人”;二是现代心理学将“儿童”按心理发展作出的年龄界定,包括学前期(3—6岁)和儿童中期(6—12岁)。事实上,因为同时兼顾了儿童身体、情感与智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相应特征,除了与法律相关的领域,后一种划分几乎构成了“儿童”现代定义的主流。儿童教育学多采纳此种划分标准,儿童美育亦应如此。
与过去被忽视的漫长历史不同——或被视为“不完美的成人”,或仅是社会、家庭的财产或附庸,在当代,基于现代医学、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儿童社会学等研究成果,儿童被视为在一定限度内身份平等的社会成员,其独有特点、身心健康与正当权利等均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二)何谓“儿童美育”
从历史发展看,在西方,古希腊城邦以音乐为其护卫者主要教育内容之一,意在用美德与好的艺术作品(主要是诗歌)熏陶之,使其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之后的启蒙思想家如卢梭等则倡导以感性教育与情感教育来达到对儿童自然天性的保护和培养。在中国,自孔子至朱熹,美育主要体现为以“诗”教与“乐”教为主要内容的“君子”型理想人格教育。而现代美育思想在中国的确立与发展则是在西方美学学科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现代美育先驱视美育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有助于陶冶情操、健全人格、达至幸福生活。
从概念内涵上看,“美育”容易被理解为“针对美的教育”,也就是旨在培养审美趣味以及推动艺术天赋的发展。这确实是相当重要的两个方面,但美育的内容与意义绝不仅限于此。20世纪以降,来自神经科学、认知科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加深了我们对个人能力表现背后本质的理解,对美育的再次强调恰是这种深入理解的结果呈现。在社会层面,社会整体认知水平的提高使得现代社会乃至未来对个人能力的认可和要求不再停留于拥有简单技能、掌握固定知识的肤浅层面,而是更呼唤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与创新能力,能够保持自身知识持续增殖的新型人才。而在个体层面,拥有更高文化水平和更为开明教育理念的新型父母对下一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亦有较之过去更为全面的考量与规划,更看重是否能够拥有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精神世界,是否能够在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找到自身价值。这两个层面的变化给提倡儿童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全面展开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与强大的内在驱力。
时至今日,我们或许可以基于古人之思,结合对儿童的现代观点与当代教育需求,对“儿童美育”展开初步的再界定,即以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为基础,以审美对象如自然、绘画(漫画、儿童画与部分艺术作品)、童话或儿童文学、玩具、文具或儿童手工作品、儿童剧等为媒介,以对“美”的感受为核心,对处于儿童期的人群展开的具有学科融合特征的综合性教育。
(三)儿童美育新基础
在柏拉图所开启的关于美的智性传统中,美即是真,即好的智慧,因而美育就对应灵魂中“爱智”的部分。然而今天,这个论断似乎可以有新的解读方式:神经科学、心理学等的最新研究结果支持美育对智力发展的促进作用,“缘美求真”有现实的身心基础。
从儿童的生理发展看,神经科学研究通过运用脑成像、蛋白标记等多种技术手段向我们揭示了大脑神经的可塑性,即环境刺激(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学习)能够通过修剪神经元突触与新建链接,改变或重组大脑神经网络。美国心理学家罗森茨维格(M.R. Rosenzweig)等人通过实验亦表明,在丰富环境中成长的大脑拥有更高水平的化学活动。简言之,大脑的物理构造及其化学成分均会被经验所改变,而这种变化在人类发展早期即儿童期更为频繁和剧烈。基于该生理现实,倘若能够运用契合儿童理解能力与心理需求的多样性内容与手段,在其发育关键期主动创造有利的环境刺激,或可更高效地促进大脑发育,进而推动认知也就是“求真”能力的提升。
从儿童的心理发展看,基于神经科学研究成果的发展心理学研究向我们揭示了审美教育在促进智力发展方面更多的可能性。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H. Gardner)的多元智力理论,智力不再是单一认知维度的考量结果,而是包含更多维度。这与对大脑结构及其活动的全面理解直接相关。显然,多元智力中的音乐智力、自然观察智力(特别是与绘画相关的空间视觉能力)等,均与美育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基于此,以下推测或具备一定合理性,即早期儿童审美能力的发展原本就不可避免地与认知能力的提升纠缠在一起,构成其较之于成人审美活动而言最为独特之处。
以上关于儿童身心发展的前沿研究成果及其转化构成当代儿童美育实践展开的新基础。儿童艺术研究专家阿恩海姆早已看到,“未来的艺术教育家能够把一个人看作是一个思考的和知觉的大脑与灵感、情绪和恐惧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的人”,这句话已经道出今日儿童美育活动不同于以往理解的一些面向:与思考和认知、灵感或曰创造力以及人的个性密切相关。
二、儿童美育特点及其在个体层面的意义
自“美育”概念提出以来,无论其对象如何,美育实践的特点与意义已经被反复讨论。但就“儿童美育”而言,因其对象“儿童”在身心方面不同于成人的各类特殊性,本身必应有其独特之处。因此,发掘儿童美育不可替代的特点及意义理应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结合儿童之特性,另一方面要与其他普通学科教育展开横向比较。
与儿童阶段的其他传统学科学习相比,美育活动的特点首先是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包罗万象——从绘画到戏剧表演,从玩具、绘本到文学作品,这种包容性使其足以承担为发育期大脑提供优质、有效的刺激内容这一重任。更为重要的是,美育活动的包容性还体现在它能够与任何一门现有学科融合,在不大面积改变原课程设置的情况下,仅通过更新教学方法、手段或课件、素材,便可实现教学目标的更高效的达成。其次,有别于初级教育阶段其他学科以应试为目的的大量背记工作或简单计算的重复训练,在丰富多彩且远离应试要求的美育活动中,儿童被问及问题大多是“你认为如何”、“你有什么样的感受”、“你喜欢xxx吗”。这种笛卡尔式反思的要求恰恰符合元认知的建立过程,能够帮助儿童逐渐习得积极监控与调节自身认知过程的能力,推进认知能力从低级向高级、从一般向高效发展。而第三个特点大概在于,不同于其他学科对个体努力与个人成绩的强调,美育活动多以集体参与形式开展,因而成为促进儿童人格健全与充分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最后,以对发散性思维能力的强调为特征,鼓励个性化反馈以及评价体系多元化的美育活动能够为儿童创造力的萌发提供肥沃土壤。由是,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以及多元评价这四个特点就构成了儿童美育活动有别于一般美育活动的主要特点。基于此,对于新时代儿童美育可承担的功能以及倡导儿童美育的意义,我们或可从以下路径展开思考。
(一)认知发展的经验路径
当代儿童美育活动的包容性与反思性特征决定其在提升儿童认知与审美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何获取关于日常生活的必要知识,尽快适应社会生活,历来是施行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朱熹认为,在针对儿童教育的“小学”阶段,只需“教之以事”,并在他处如《童蒙须知》中对“事”作出周详的罗列:如何穿戴,如何言语,甚至写字画画如何执笔,等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洛克在其《教育漫话》中亦有相同主张。而美育则不可避免地承担着其中的部分职能。如在西方儿童文学发展的最初阶段,儿童文学创作的首要准则便是“必须向儿童尽快提供将来成年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尽管这个在后来被视作“庸俗”的目标时常为更注重儿童心理需求的现代儿童教育家们所诟病,但其必要性以及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时至今日依旧不容忽视。毋宁说,若将“尽快”二字去掉,儿童审美教育确实可以并且一直在为儿童提供其将来生活的预备性知识,且如今愈发是以符合儿童理解能力与心理需求的方式。
一是通过拓宽认知边界,扩充“常识”。儿童是天生的本质主义者。在他们眼中,万事万物的分类并非人为创造,而是客观的,由内部自发产生。从心理学上解释,这种能力是“心理恒常性”的体现。即对于周遭世界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异,人类大脑天然地有将其容纳进一个稳定的认知框架的能力。这从儿童对世界的表达即可看出。观察儿童绘画可以发现,在儿童眼中,新的信息对于再现一个形象而言几乎完全没有必要。画“人”,就是一颗圆形脑袋加躯干和四肢:所有球体或近球体都被“简化”为圆形,而所有细长柱体都被描绘为线条。至于“妈妈”的形象则是在“人”的形象上加上长头发、耳环、裙子等“刻板要素”即可。这种高度还原的心理能力一方面能够帮助儿童迅速把握到世间万物的“同一性”,对纷繁复杂的外界作出本质性区分——显然,这对生存而言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则令儿童对周遭世界的认知和理解天然地充满了“刻板印象”。在对这种能力的运用、识别乃至克服所带来的冲突与碰撞中,其认知能力逐渐发展成熟。而审美体验与艺术欣赏实践则在其中起到了“扬长避短”的作用,令儿童更加自如地运用优势,克服偏见,提升认知水平。人为创造的审美对象直观地呈现人的创造物与现实之不同,如画出来的球体和真实的球体。当孩子自发地或是在一定引导下观察画作与实际景物之间的差异,动脑思考,展开比较,就能够逐渐克服心理恒常性,扩大自身的意识范围。要知道,“儿童天然具有莱奥纳多·达·芬奇所渴求的那种‘激起发明精神’的能力”,美育工作可以做的就是提供素材和场景,充分利用这种能力,帮助儿童不断拓展对世界的认知。
二是拓宽对他人乃至社会的认知和理解。相较于传统学科学习,在审美活动中,儿童一方面能够更为自由地谈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通过聆听他人的话语、观察他人的行为,逐渐了解并把握公共理性范围以及他人的心灵活动。美育活动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灵活的平台,在其中,儿童开始迈向走入成人世界的第一步——认识他人。
三是在提升洞察力和对美的感受力方面的特殊作用。历史上,关于美育活动对审美能力的提升已经有过很多论述。但主要围绕成人审美展开,针对儿童的论述少之又少。主要论据无非是儿童(特别是低龄儿童)不具备或很少具备如成人那样的审美能力。根据审美心理距离说,欣赏者只有与眼前的审美对象拉开心理距离,才能真正实现审美活动,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但处在大脑发展早期阶段的儿童自离开母体被抛入世界起,生存本能就敦使其竭力运用五感抓取周遭环境,之后才逐渐将自我从世界分离,进入曲折而漫长的理性构建以及自我人格塑造过程——这也是儿童的审美能力发展确实与其认知能力发展不可分割的又一有力佐证。然而,倘若换个角度思考或可说,儿童所缺乏的,恰恰是其迫切需要得到塑造的。在生而为人的早期阶段,若能在帮助下尝试推开近身世界的包围,对于儿童学会客观看待外界与他人进而折返构建自我而言,无疑是一种极为有益的尝试。这一尝试同时也是对美之洞察与体验的初步探索。美育实践中有不少活动均有助于引导儿童去尝试自行营造这种距离的打开。例如通过鉴赏文学作品或是观摩绘画作品,儿童试着从文字、画面描述中去体会作者眼中的世界,比较所谓“意象”与实际世界的对应与差异,探索着从模糊但具身的情绪感受中慢慢抽象出对“美”的体悟。
(二)自我构成的实践路径
能够有效帮助那些在传统科目上成绩并不突出却具有特殊才能的儿童发现特长,收获自信,是美育实践常为教育者所肯定的独到之处。然而事实上,审美经验对所有人的发展和完善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通过在个性养成和自我构造中发挥重要作用,美育活动的社会性和集体参与性特征协助儿童那有待塑造的心灵构建起独立、完善、稳定、强大的人格自我。
从心灵哲学对情绪的现象学考察看,情绪是普遍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其他各种精神活动的重要精神现象,是一个人个性特征的主要外在体现。达马西奥(A. Damasio)将其分为通用情绪、背景情绪和社会情绪。其中,社会情绪即由社会情境触发,表现更为外化,在个人参与社会群体活动时发挥重要作用。情绪能力的习得对儿童的社会能力形成而言至关重要。因为,正确表达自身情绪,及时理解他人情绪并作出合理反应,以及在不同文化背景下遵守相应的情绪表达规则,是与他人和谐相处的基本前提。包括戏剧演出、绘画作品、影像图片在内的视觉印象对情绪唤起的直接性毋庸置疑,绘本故事、文学赏析也具有同样的唤起共情的力量。艺术心理学主张,审美体验就是对我们原本生命可能性的补足或扩大,人通过审美经验所体验到的情绪是某种现实情绪的弱化版本。对于儿童而言尤其如此。正是在对自己所喜欢的绘本或动画故事一遍遍重复的过程中,儿童得以反复甄别、体味情节发展中角色的情绪状态及其变化,犹如对镜临摹一般反躬自省(情绪理解)并习得正确的社会规则(情绪表达),逐渐学会调整、排解过激情绪(情绪调节),最终形成稳定、良好的情绪能力,成为具有“受人喜爱、信赖”等特质的社会化个体。
同样地,通过充满包容的集体活动形式,美育亦可影响儿童的自我形成。“自我”概念在心灵哲学研究与道德哲学研究当中均占据核心地位,其全部含义早已超出了“纯粹认知的和心理的主体”,包含了与人有关的所有生命的活动。心灵哲学“自我”研究的社会学进路认为,“自我”是在社会经验与活动过程中逐步建构出来的,语言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而道德哲学则出于对行动者人格同一性的要求来看待“自我”,认为有生命的东西无休止地进行着自我构成的活动,人对自我同一性的认可就是在不断的自我构成性活动中达成的。道德哲学强调自我构成是连续的行动而非静止状态,意在表明人对自身完整人格的形成是有选择性、实践性和倾向性的,绝非对“被抛入”环境的被动接受——我选择了我的同一性形式,我使得它们成为我的自我进而成为人格的部分构成。而这恰为“可以通过参与社会性活动培育与完善人格自我”提供了哲学基础。以戏剧表演为例。儿童戏剧表演是当下非常受欢迎的一种美育形式。它从内容上包罗万象,从语言表达到音乐舞蹈,从造型艺术(有些戏剧表演要求参与者自己动手制作舞台装饰、道具以及表演服装)到文学叙事。无论是一棵静默无声的小树还是口若悬河的哈姆雷特王子,参与者都能在表演中找到适合自己年龄定位与表达水平的角色。戏剧活动以语言和肢体表达为基础,在与之展开对话的不同角色身上引起不同的反应,同时亦对他人的刺激作出相应反应。在这个过程中,合作活动因个体恰适的反应而得以在共同体中实现,剧本叙事成为扮演者的“人生叙事”,角色本身的“经验”进入扮演者,成为扮演者自身的直接经验——“儿童天性中控制特定反应的那种有组织的活动产生了统一性,建立起他自己的自我”。
综上,美育的各项实践活动为儿童模拟、参与各种不同的社会情境提供了丰富的实验素材。换言之,即向儿童提供了某种更为现实而生动、切实可行的“自我实现预言”,使其通过探索自身,认识自我,养成个性。在这个意义上,说美育活动是尝试让儿童的生理发育、社会化发展与其自我构成同步展开的最佳手段并不为过。
三、新时代开展儿童美育的社会意义
仅从儿童个体发展角度切入美育问题并谈论其意义或许内容上已经足够丰富,但假如我们停留在这里,不去进一步探讨其社会意义,则会窄化美育的真正价值,有将其完全工具化之嫌。儿童美育所承载的任务不仅仅在于对个体的培养与完善,更在社会层面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今天,我们谈及儿童美育活动展开的新意义,既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又必须考虑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性责任与使命。概言之,通过儿童美育,从基础教育阶段提升公民整体素养,有助于为处在巨变中的现代社会培养具有创造力和批判精神的终身学习者,推动社会文化不断进步,永葆发展活力;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血脉精神的融合与赓续。
(一)以美育应对知识巨变中的创新型社会
2022年底,ChatGPT横空出世,惊艳全球。不少人认为,以大型语言模型(LLM)为基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已高于普通人类,而其信息整合能力、反应速度与工作效率更远远高于所有人类。更有人甚至因而宣称,人类为人工智能所取代指日可待。然而,就算这样的预言是正确的,在不远的将来人类能够与人工智能匹敌的能力所剩无几,在那所剩无几的人类能力中,“创造力”必将占有一席之地。
学界对于“创造力”究竟何为尚无定论。“创造力”原本是属于心理学的概念,而今在心灵哲学、社会文化哲学等领域均有讨论。不过,根据总体印象,大致上可以对创造力作如下描述,即它“代表某种能激发新想法和产生创新性解决方案的能力,所得到的产品不单纯新颖或者超乎寻常,而且与情境相适应,并被他人认为是有价值的”。这里包含至少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创造力是一种能力;二是创造过程、内容及产物的核心特征是“新”;三是创造结果有价值。就第一层涵义而言,从认知科学角度对创造力展开研究的学者们指出,创造力是由客观独立存在的发散性思维、归纳、类比、异类混搭等认知能力完成的。其中,与其他几种相较而言更为基础的认知能力相比,发散性思维被认为与创造力之间的实现关系更为密切。其主要特点为针对模糊问题,去思考和发现不同答案或解决方法。这种能力的显著优势在于,能够推动思维摆脱当下情境约束,跳跃到关系较远的事物上,达成所谓的不同领域知识之间的“长程链接”,从而令思维成果表现出新颖性。心理学界主张这种思维能力可以通过刻意培养而得到提升。
有别于传统科目课堂教学对聚合性思维(找出唯一最佳正确答案)的过度强调,美育活动因其灵活的形式与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引导学生习惯面对没有唯一解的模糊问题,锻炼思维弹性,主动运用发散性思维能力,提升创造力。一份命题美术作业,或者由自己设计并制作一份主题小报,都是已经极为寻常但恰恰符合这种思维培养方式的美育手段。因为对主题表现之选择上的开放性,在设计思考过程中,儿童需要首先通过观察和学习(即主要运用一般认知能力)理解并把握主题,之后在丰富但有限的日常材料(彩笔、彩纸、彩泥、吸管、卡纸、羽毛等)、表达内容(非唯一正确答案)、表达方式以及个人能力之间反复衡量,作出取舍。而这一过程从整体上涉及不同领域(比如主题与日常材料)之间知识的切换与对比,也就是思维的发散。最终,往往是那些对主题的把握不囿于惯常思维局限、表达方式不落窠臼的、能够“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胜出,收获诸如“有创造力”、“有新意”、“想象力丰富”、“很有美感”之类的评价。
“理想的教育是让天性中所有的潜蓄力量都得尽量发挥,所有的本能都得平均调和发展,以造成一个全人。”这句原本就是针对美育而生的论断,于今日看来,其内涵或可得到再一次的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全社会对儿童“天性”及其中“所有的潜蓄力量”之理解的不断深入,“全人”这一概念也在经历不断的补充和修正。其于今日所指的或许正是能够适应知识巨变下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学习者——能够进行创新性思考,能够不断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全面发展,不断成长。从个人层面看,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我们的学习方式已在经历着这样的转换:从简单技能、知识掌握到批判性思考阅读,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并清晰有力地表达自身观点,发现和使用信息解决复杂问题,成为终身学习者。从社会层面看,创造不仅仅是心理现象,更已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超越多元化的社会形式成为某种价值与规范体系,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二)以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起源于古老仪式的艺术,其作用之一本就是将具有共同信仰与价值观的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提升社群凝聚力。这一传统功用在今天仍然适用。在以美涵育儿童的过程中,集美育活动之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和多元化评价体系之优点,我们能够更为自由、灵活地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于祖国的下一代身上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凝聚民族精神力量。毕竟,通过现代化媒介、高科技手段得以呈现的新的审美对象(如AR景观故事、动画历史人物等)鲜活生动,自带亲近感与切身参与感,更能吸引儿童沉浸其中,唤起其好奇与求知的本能去对其背后所承载的文化意义一探究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无论何种历史阶段,始终在凝聚民族情感认同上发挥着无可比拟的功用。能将其内化为新时代中国儿童的日常生活与文化基础,是时代之需。同时,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向世界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灿烂的文艺成果,深刻影响了世界文明的进程。将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世代传递下去,是时人之责。如果说,百年前的中国学人出于化解国家危难、破除社会进步阻碍之初衷而发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呐喊,那么,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今天,中国儿童美育工作就肩负起了更进一步的历史使命——凝心铸魂,传承文化。
“时代”给予了儿童崭新的面貌,更新了儿童美育的理论基础,“生活”则是美育活动开展的永恒平台与灵感来源,而属于新时代中国儿童的美好生活本身恰恰植根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积淀的中华大地上。因此,中国儿童美育的理论形态当中就必然包含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儿童日常生活之间关系的研究与思考。一方面,在从儿童之本真自然状态向其成熟社会形态的过渡中,在其自我的逐步发展过程中,在与社会中其他个体的交互过程中,无处不在的传统文化将通过中国儿童所身处的生活予境,以各种美学形式——观赏、阅读、聆听等——不断交织,直至完全融入他们的意义世界与生命逻辑,形成文化基因,代代相传。另一方面,作为未来中国的主人,新时代的中国儿童只有充分接触传统文化的优秀资源,认识并了解自己所由生出的文化根基,方能更切实地感受到流淌在自己身上中华民族的血脉,建立更为积极而深刻的民族身份认同,成长为具有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新一代中华文明传承者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当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新时代各项工作展开的总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主张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如果说这种“全面发展”包括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那么其对“自由发展”的补充则意在强调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群体的相互促进、和谐共处。这一主张兼顾人的身心智识发展,兼顾个体与社会的协同进步,是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的总的纲领。从旧的儿童美育理论框架看,以狭义的个体自由为核心价值与教育目标的西方美育思想一直以来占据主导地位,其结果就是过分强调个体审美经验,强调理性自律与个体发展,忽视了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与其所在群体间的互动关系。具体表现在针对儿童所开展的美育工作中,即对个人“特长”培养的过分注重。而与之相比,中国传统美育观念则更注重在个体自由与群体秩序之间保持平衡,通过追求集文化、品行与音韵美感三者之和谐于一身的“君子”之培养,令美的价值贯穿家庭、国家、社会各个层面。显然,这种以美育为始终的理想人格教育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之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同的底色。因此,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美育元素的挖掘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意味着对一种更为合理的亦即马克思主义美育框架的建构,而丰富多样的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必将在其中发挥独特且重要的作用。进一步讲,对于新时代中国儿童研究特别是儿童哲学研究者而言,如果不能将中国儿童的身心发展、价值与意义等问题置入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现实语境当中,致力于对中国儿童独特生活形态的揭示,就不过是对旧有儿童研究的又一次变相重复,其理论研究与实践开展的必要性也终将受到质疑与挑战。
原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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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儿童美育问题横跨哲学与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等多门学科领域。在今天,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有特征被不断发掘,构成现代儿童教育实践的基础。新时代儿童美育应以大脑的发育可塑性、多元智力理论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和多元化评价体系为特征。儿童美育实践在个体层面有着涵养美感、拓宽认知、完善人格等综合作用,在社会层面则除有助于为社会培养具有创造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建设者、参与者外,更承载着凝聚民族情感、赓续民族精神、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重任。
【关键词】儿童;美育;创造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不仅表达了对进一步加强美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殷切希望,而且点明了美育立德树人、扎根实践的根本特征,为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展开提供了基本遵循。
当前校园美育工作存在实践和理论两个主要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实践层面,美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局限于简单的音乐、美术欣赏与技法学习,单一手段导致以美化育的实际功能被大大削弱;二是在理论层面,美育理论研讨对象更多集中在高校学生身上,对中学以下儿童的美育重视不够。由于高校学生身心发展已趋于完善,认知日渐成熟,一定的审美倾向已经成型,对其展开的审美教育更多是一种朝向社会文化身份与社会主义价值观认同的积极引导。相较而言,对于生理发展尚未完善、人格尚未健全、尚不清晰“美”为何物的儿童而言,美育的作用才更为基础,影响范围更广,需求也更为迫切。因此,本文将基于儿童有别于成人的独特身心特征,结合新时代教育工作发展需求,针对儿童美育展开讨论。
一、“儿童美育”的基本内涵与实践基础
(一)何谓“儿童”
从“儿童”概念的内涵上看,通常而言有大致三个层面:其一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儿童,即中文语境下“长幼”或“亲子”中“幼”与“子”对应的人群,是一种基于社会身份的大致分类。在社会学研究中,儿童被视作社会活动的参与者之一;其二为教育学视角,即“儿童”是处在身心动态发展过程当中、具有独特特点与学习需求的个体;其三为医学与发展心理学视角下的儿童,主要关注其较之于成人在生理、心理上的特点,以及处于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之间的身心差异与共性。在儿童研究中,普遍的做法是先从年龄阶段上将其与成年人区分开来。“年龄”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儿童区别于成人的首要特征,主要有两种略有差异的定位。一是始自18世纪晚期的近代医学划分,即0—18岁临床儿科治疗和研究对象,法律上通常采纳此标准,即将“儿童”等同于“未成年人”;二是现代心理学将“儿童”按心理发展作出的年龄界定,包括学前期(3—6岁)和儿童中期(6—12岁)。事实上,因为同时兼顾了儿童身体、情感与智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相应特征,除了与法律相关的领域,后一种划分几乎构成了“儿童”现代定义的主流。儿童教育学多采纳此种划分标准,儿童美育亦应如此。
与过去被忽视的漫长历史不同——或被视为“不完美的成人”,或仅是社会、家庭的财产或附庸,在当代,基于现代医学、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儿童社会学等研究成果,儿童被视为在一定限度内身份平等的社会成员,其独有特点、身心健康与正当权利等均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二)何谓“儿童美育”
从历史发展看,在西方,古希腊城邦以音乐为其护卫者主要教育内容之一,意在用美德与好的艺术作品(主要是诗歌)熏陶之,使其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之后的启蒙思想家如卢梭等则倡导以感性教育与情感教育来达到对儿童自然天性的保护和培养。在中国,自孔子至朱熹,美育主要体现为以“诗”教与“乐”教为主要内容的“君子”型理想人格教育。而现代美育思想在中国的确立与发展则是在西方美学学科传入中国之后。中国现代美育先驱视美育为“德育与智育之手段”,有助于陶冶情操、健全人格、达至幸福生活。
从概念内涵上看,“美育”容易被理解为“针对美的教育”,也就是旨在培养审美趣味以及推动艺术天赋的发展。这确实是相当重要的两个方面,但美育的内容与意义绝不仅限于此。20世纪以降,来自神经科学、认知科学、心理学、哲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加深了我们对个人能力表现背后本质的理解,对美育的再次强调恰是这种深入理解的结果呈现。在社会层面,社会整体认知水平的提高使得现代社会乃至未来对个人能力的认可和要求不再停留于拥有简单技能、掌握固定知识的肤浅层面,而是更呼唤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与创新能力,能够保持自身知识持续增殖的新型人才。而在个体层面,拥有更高文化水平和更为开明教育理念的新型父母对下一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素养亦有较之过去更为全面的考量与规划,更看重是否能够拥有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精神世界,是否能够在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找到自身价值。这两个层面的变化给提倡儿童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全面展开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与强大的内在驱力。
时至今日,我们或许可以基于古人之思,结合对儿童的现代观点与当代教育需求,对“儿童美育”展开初步的再界定,即以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为基础,以审美对象如自然、绘画(漫画、儿童画与部分艺术作品)、童话或儿童文学、玩具、文具或儿童手工作品、儿童剧等为媒介,以对“美”的感受为核心,对处于儿童期的人群展开的具有学科融合特征的综合性教育。
(三)儿童美育新基础
在柏拉图所开启的关于美的智性传统中,美即是真,即好的智慧,因而美育就对应灵魂中“爱智”的部分。然而今天,这个论断似乎可以有新的解读方式:神经科学、心理学等的最新研究结果支持美育对智力发展的促进作用,“缘美求真”有现实的身心基础。
从儿童的生理发展看,神经科学研究通过运用脑成像、蛋白标记等多种技术手段向我们揭示了大脑神经的可塑性,即环境刺激(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学习)能够通过修剪神经元突触与新建链接,改变或重组大脑神经网络。美国心理学家罗森茨维格(M.R. Rosenzweig)等人通过实验亦表明,在丰富环境中成长的大脑拥有更高水平的化学活动。简言之,大脑的物理构造及其化学成分均会被经验所改变,而这种变化在人类发展早期即儿童期更为频繁和剧烈。基于该生理现实,倘若能够运用契合儿童理解能力与心理需求的多样性内容与手段,在其发育关键期主动创造有利的环境刺激,或可更高效地促进大脑发育,进而推动认知也就是“求真”能力的提升。
从儿童的心理发展看,基于神经科学研究成果的发展心理学研究向我们揭示了审美教育在促进智力发展方面更多的可能性。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H. Gardner)的多元智力理论,智力不再是单一认知维度的考量结果,而是包含更多维度。这与对大脑结构及其活动的全面理解直接相关。显然,多元智力中的音乐智力、自然观察智力(特别是与绘画相关的空间视觉能力)等,均与美育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基于此,以下推测或具备一定合理性,即早期儿童审美能力的发展原本就不可避免地与认知能力的提升纠缠在一起,构成其较之于成人审美活动而言最为独特之处。
以上关于儿童身心发展的前沿研究成果及其转化构成当代儿童美育实践展开的新基础。儿童艺术研究专家阿恩海姆早已看到,“未来的艺术教育家能够把一个人看作是一个思考的和知觉的大脑与灵感、情绪和恐惧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整体的人”,这句话已经道出今日儿童美育活动不同于以往理解的一些面向:与思考和认知、灵感或曰创造力以及人的个性密切相关。
二、儿童美育特点及其在个体层面的意义
自“美育”概念提出以来,无论其对象如何,美育实践的特点与意义已经被反复讨论。但就“儿童美育”而言,因其对象“儿童”在身心方面不同于成人的各类特殊性,本身必应有其独特之处。因此,发掘儿童美育不可替代的特点及意义理应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结合儿童之特性,另一方面要与其他普通学科教育展开横向比较。
与儿童阶段的其他传统学科学习相比,美育活动的特点首先是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包罗万象——从绘画到戏剧表演,从玩具、绘本到文学作品,这种包容性使其足以承担为发育期大脑提供优质、有效的刺激内容这一重任。更为重要的是,美育活动的包容性还体现在它能够与任何一门现有学科融合,在不大面积改变原课程设置的情况下,仅通过更新教学方法、手段或课件、素材,便可实现教学目标的更高效的达成。其次,有别于初级教育阶段其他学科以应试为目的的大量背记工作或简单计算的重复训练,在丰富多彩且远离应试要求的美育活动中,儿童被问及问题大多是“你认为如何”、“你有什么样的感受”、“你喜欢xxx吗”。这种笛卡尔式反思的要求恰恰符合元认知的建立过程,能够帮助儿童逐渐习得积极监控与调节自身认知过程的能力,推进认知能力从低级向高级、从一般向高效发展。而第三个特点大概在于,不同于其他学科对个体努力与个人成绩的强调,美育活动多以集体参与形式开展,因而成为促进儿童人格健全与充分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最后,以对发散性思维能力的强调为特征,鼓励个性化反馈以及评价体系多元化的美育活动能够为儿童创造力的萌发提供肥沃土壤。由是,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以及多元评价这四个特点就构成了儿童美育活动有别于一般美育活动的主要特点。基于此,对于新时代儿童美育可承担的功能以及倡导儿童美育的意义,我们或可从以下路径展开思考。
(一)认知发展的经验路径
当代儿童美育活动的包容性与反思性特征决定其在提升儿童认知与审美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何获取关于日常生活的必要知识,尽快适应社会生活,历来是施行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朱熹认为,在针对儿童教育的“小学”阶段,只需“教之以事”,并在他处如《童蒙须知》中对“事”作出周详的罗列:如何穿戴,如何言语,甚至写字画画如何执笔,等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洛克在其《教育漫话》中亦有相同主张。而美育则不可避免地承担着其中的部分职能。如在西方儿童文学发展的最初阶段,儿童文学创作的首要准则便是“必须向儿童尽快提供将来成年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尽管这个在后来被视作“庸俗”的目标时常为更注重儿童心理需求的现代儿童教育家们所诟病,但其必要性以及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时至今日依旧不容忽视。毋宁说,若将“尽快”二字去掉,儿童审美教育确实可以并且一直在为儿童提供其将来生活的预备性知识,且如今愈发是以符合儿童理解能力与心理需求的方式。
一是通过拓宽认知边界,扩充“常识”。儿童是天生的本质主义者。在他们眼中,万事万物的分类并非人为创造,而是客观的,由内部自发产生。从心理学上解释,这种能力是“心理恒常性”的体现。即对于周遭世界种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异,人类大脑天然地有将其容纳进一个稳定的认知框架的能力。这从儿童对世界的表达即可看出。观察儿童绘画可以发现,在儿童眼中,新的信息对于再现一个形象而言几乎完全没有必要。画“人”,就是一颗圆形脑袋加躯干和四肢:所有球体或近球体都被“简化”为圆形,而所有细长柱体都被描绘为线条。至于“妈妈”的形象则是在“人”的形象上加上长头发、耳环、裙子等“刻板要素”即可。这种高度还原的心理能力一方面能够帮助儿童迅速把握到世间万物的“同一性”,对纷繁复杂的外界作出本质性区分——显然,这对生存而言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则令儿童对周遭世界的认知和理解天然地充满了“刻板印象”。在对这种能力的运用、识别乃至克服所带来的冲突与碰撞中,其认知能力逐渐发展成熟。而审美体验与艺术欣赏实践则在其中起到了“扬长避短”的作用,令儿童更加自如地运用优势,克服偏见,提升认知水平。人为创造的审美对象直观地呈现人的创造物与现实之不同,如画出来的球体和真实的球体。当孩子自发地或是在一定引导下观察画作与实际景物之间的差异,动脑思考,展开比较,就能够逐渐克服心理恒常性,扩大自身的意识范围。要知道,“儿童天然具有莱奥纳多·达·芬奇所渴求的那种‘激起发明精神’的能力”,美育工作可以做的就是提供素材和场景,充分利用这种能力,帮助儿童不断拓展对世界的认知。
二是拓宽对他人乃至社会的认知和理解。相较于传统学科学习,在审美活动中,儿童一方面能够更为自由地谈论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通过聆听他人的话语、观察他人的行为,逐渐了解并把握公共理性范围以及他人的心灵活动。美育活动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灵活的平台,在其中,儿童开始迈向走入成人世界的第一步——认识他人。
三是在提升洞察力和对美的感受力方面的特殊作用。历史上,关于美育活动对审美能力的提升已经有过很多论述。但主要围绕成人审美展开,针对儿童的论述少之又少。主要论据无非是儿童(特别是低龄儿童)不具备或很少具备如成人那样的审美能力。根据审美心理距离说,欣赏者只有与眼前的审美对象拉开心理距离,才能真正实现审美活动,获得真正的审美体验。但处在大脑发展早期阶段的儿童自离开母体被抛入世界起,生存本能就敦使其竭力运用五感抓取周遭环境,之后才逐渐将自我从世界分离,进入曲折而漫长的理性构建以及自我人格塑造过程——这也是儿童的审美能力发展确实与其认知能力发展不可分割的又一有力佐证。然而,倘若换个角度思考或可说,儿童所缺乏的,恰恰是其迫切需要得到塑造的。在生而为人的早期阶段,若能在帮助下尝试推开近身世界的包围,对于儿童学会客观看待外界与他人进而折返构建自我而言,无疑是一种极为有益的尝试。这一尝试同时也是对美之洞察与体验的初步探索。美育实践中有不少活动均有助于引导儿童去尝试自行营造这种距离的打开。例如通过鉴赏文学作品或是观摩绘画作品,儿童试着从文字、画面描述中去体会作者眼中的世界,比较所谓“意象”与实际世界的对应与差异,探索着从模糊但具身的情绪感受中慢慢抽象出对“美”的体悟。
(二)自我构成的实践路径
能够有效帮助那些在传统科目上成绩并不突出却具有特殊才能的儿童发现特长,收获自信,是美育实践常为教育者所肯定的独到之处。然而事实上,审美经验对所有人的发展和完善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通过在个性养成和自我构造中发挥重要作用,美育活动的社会性和集体参与性特征协助儿童那有待塑造的心灵构建起独立、完善、稳定、强大的人格自我。
从心灵哲学对情绪的现象学考察看,情绪是普遍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其他各种精神活动的重要精神现象,是一个人个性特征的主要外在体现。达马西奥(A. Damasio)将其分为通用情绪、背景情绪和社会情绪。其中,社会情绪即由社会情境触发,表现更为外化,在个人参与社会群体活动时发挥重要作用。情绪能力的习得对儿童的社会能力形成而言至关重要。因为,正确表达自身情绪,及时理解他人情绪并作出合理反应,以及在不同文化背景下遵守相应的情绪表达规则,是与他人和谐相处的基本前提。包括戏剧演出、绘画作品、影像图片在内的视觉印象对情绪唤起的直接性毋庸置疑,绘本故事、文学赏析也具有同样的唤起共情的力量。艺术心理学主张,审美体验就是对我们原本生命可能性的补足或扩大,人通过审美经验所体验到的情绪是某种现实情绪的弱化版本。对于儿童而言尤其如此。正是在对自己所喜欢的绘本或动画故事一遍遍重复的过程中,儿童得以反复甄别、体味情节发展中角色的情绪状态及其变化,犹如对镜临摹一般反躬自省(情绪理解)并习得正确的社会规则(情绪表达),逐渐学会调整、排解过激情绪(情绪调节),最终形成稳定、良好的情绪能力,成为具有“受人喜爱、信赖”等特质的社会化个体。
同样地,通过充满包容的集体活动形式,美育亦可影响儿童的自我形成。“自我”概念在心灵哲学研究与道德哲学研究当中均占据核心地位,其全部含义早已超出了“纯粹认知的和心理的主体”,包含了与人有关的所有生命的活动。心灵哲学“自我”研究的社会学进路认为,“自我”是在社会经验与活动过程中逐步建构出来的,语言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而道德哲学则出于对行动者人格同一性的要求来看待“自我”,认为有生命的东西无休止地进行着自我构成的活动,人对自我同一性的认可就是在不断的自我构成性活动中达成的。道德哲学强调自我构成是连续的行动而非静止状态,意在表明人对自身完整人格的形成是有选择性、实践性和倾向性的,绝非对“被抛入”环境的被动接受——我选择了我的同一性形式,我使得它们成为我的自我进而成为人格的部分构成。而这恰为“可以通过参与社会性活动培育与完善人格自我”提供了哲学基础。以戏剧表演为例。儿童戏剧表演是当下非常受欢迎的一种美育形式。它从内容上包罗万象,从语言表达到音乐舞蹈,从造型艺术(有些戏剧表演要求参与者自己动手制作舞台装饰、道具以及表演服装)到文学叙事。无论是一棵静默无声的小树还是口若悬河的哈姆雷特王子,参与者都能在表演中找到适合自己年龄定位与表达水平的角色。戏剧活动以语言和肢体表达为基础,在与之展开对话的不同角色身上引起不同的反应,同时亦对他人的刺激作出相应反应。在这个过程中,合作活动因个体恰适的反应而得以在共同体中实现,剧本叙事成为扮演者的“人生叙事”,角色本身的“经验”进入扮演者,成为扮演者自身的直接经验——“儿童天性中控制特定反应的那种有组织的活动产生了统一性,建立起他自己的自我”。
综上,美育的各项实践活动为儿童模拟、参与各种不同的社会情境提供了丰富的实验素材。换言之,即向儿童提供了某种更为现实而生动、切实可行的“自我实现预言”,使其通过探索自身,认识自我,养成个性。在这个意义上,说美育活动是尝试让儿童的生理发育、社会化发展与其自我构成同步展开的最佳手段并不为过。
三、新时代开展儿童美育的社会意义
仅从儿童个体发展角度切入美育问题并谈论其意义或许内容上已经足够丰富,但假如我们停留在这里,不去进一步探讨其社会意义,则会窄化美育的真正价值,有将其完全工具化之嫌。儿童美育所承载的任务不仅仅在于对个体的培养与完善,更在社会层面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今天,我们谈及儿童美育活动展开的新意义,既要结合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又必须考虑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性责任与使命。概言之,通过儿童美育,从基础教育阶段提升公民整体素养,有助于为处在巨变中的现代社会培养具有创造力和批判精神的终身学习者,推动社会文化不断进步,永葆发展活力;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血脉精神的融合与赓续。
(一)以美育应对知识巨变中的创新型社会
2022年底,ChatGPT横空出世,惊艳全球。不少人认为,以大型语言模型(LLM)为基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已高于普通人类,而其信息整合能力、反应速度与工作效率更远远高于所有人类。更有人甚至因而宣称,人类为人工智能所取代指日可待。然而,就算这样的预言是正确的,在不远的将来人类能够与人工智能匹敌的能力所剩无几,在那所剩无几的人类能力中,“创造力”必将占有一席之地。
学界对于“创造力”究竟何为尚无定论。“创造力”原本是属于心理学的概念,而今在心灵哲学、社会文化哲学等领域均有讨论。不过,根据总体印象,大致上可以对创造力作如下描述,即它“代表某种能激发新想法和产生创新性解决方案的能力,所得到的产品不单纯新颖或者超乎寻常,而且与情境相适应,并被他人认为是有价值的”。这里包含至少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创造力是一种能力;二是创造过程、内容及产物的核心特征是“新”;三是创造结果有价值。就第一层涵义而言,从认知科学角度对创造力展开研究的学者们指出,创造力是由客观独立存在的发散性思维、归纳、类比、异类混搭等认知能力完成的。其中,与其他几种相较而言更为基础的认知能力相比,发散性思维被认为与创造力之间的实现关系更为密切。其主要特点为针对模糊问题,去思考和发现不同答案或解决方法。这种能力的显著优势在于,能够推动思维摆脱当下情境约束,跳跃到关系较远的事物上,达成所谓的不同领域知识之间的“长程链接”,从而令思维成果表现出新颖性。心理学界主张这种思维能力可以通过刻意培养而得到提升。
有别于传统科目课堂教学对聚合性思维(找出唯一最佳正确答案)的过度强调,美育活动因其灵活的形式与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引导学生习惯面对没有唯一解的模糊问题,锻炼思维弹性,主动运用发散性思维能力,提升创造力。一份命题美术作业,或者由自己设计并制作一份主题小报,都是已经极为寻常但恰恰符合这种思维培养方式的美育手段。因为对主题表现之选择上的开放性,在设计思考过程中,儿童需要首先通过观察和学习(即主要运用一般认知能力)理解并把握主题,之后在丰富但有限的日常材料(彩笔、彩纸、彩泥、吸管、卡纸、羽毛等)、表达内容(非唯一正确答案)、表达方式以及个人能力之间反复衡量,作出取舍。而这一过程从整体上涉及不同领域(比如主题与日常材料)之间知识的切换与对比,也就是思维的发散。最终,往往是那些对主题的把握不囿于惯常思维局限、表达方式不落窠臼的、能够“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胜出,收获诸如“有创造力”、“有新意”、“想象力丰富”、“很有美感”之类的评价。
“理想的教育是让天性中所有的潜蓄力量都得尽量发挥,所有的本能都得平均调和发展,以造成一个全人。”这句原本就是针对美育而生的论断,于今日看来,其内涵或可得到再一次的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全社会对儿童“天性”及其中“所有的潜蓄力量”之理解的不断深入,“全人”这一概念也在经历不断的补充和修正。其于今日所指的或许正是能够适应知识巨变下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学习者——能够进行创新性思考,能够不断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全面发展,不断成长。从个人层面看,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我们的学习方式已在经历着这样的转换:从简单技能、知识掌握到批判性思考阅读,提出有意义的问题并清晰有力地表达自身观点,发现和使用信息解决复杂问题,成为终身学习者。从社会层面看,创造不仅仅是心理现象,更已成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超越多元化的社会形式成为某种价值与规范体系,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二)以美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起源于古老仪式的艺术,其作用之一本就是将具有共同信仰与价值观的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提升社群凝聚力。这一传统功用在今天仍然适用。在以美涵育儿童的过程中,集美育活动之包容性、反思性、集体性和多元化评价体系之优点,我们能够更为自由、灵活地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于祖国的下一代身上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凝聚民族精神力量。毕竟,通过现代化媒介、高科技手段得以呈现的新的审美对象(如AR景观故事、动画历史人物等)鲜活生动,自带亲近感与切身参与感,更能吸引儿童沉浸其中,唤起其好奇与求知的本能去对其背后所承载的文化意义一探究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承载着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无论何种历史阶段,始终在凝聚民族情感认同上发挥着无可比拟的功用。能将其内化为新时代中国儿童的日常生活与文化基础,是时代之需。同时,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向世界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灿烂的文艺成果,深刻影响了世界文明的进程。将这些成果以各种形式世代传递下去,是时人之责。如果说,百年前的中国学人出于化解国家危难、破除社会进步阻碍之初衷而发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呐喊,那么,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全面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今天,中国儿童美育工作就肩负起了更进一步的历史使命——凝心铸魂,传承文化。
“时代”给予了儿童崭新的面貌,更新了儿童美育的理论基础,“生活”则是美育活动开展的永恒平台与灵感来源,而属于新时代中国儿童的美好生活本身恰恰植根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积淀的中华大地上。因此,中国儿童美育的理论形态当中就必然包含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儿童日常生活之间关系的研究与思考。一方面,在从儿童之本真自然状态向其成熟社会形态的过渡中,在其自我的逐步发展过程中,在与社会中其他个体的交互过程中,无处不在的传统文化将通过中国儿童所身处的生活予境,以各种美学形式——观赏、阅读、聆听等——不断交织,直至完全融入他们的意义世界与生命逻辑,形成文化基因,代代相传。另一方面,作为未来中国的主人,新时代的中国儿童只有充分接触传统文化的优秀资源,认识并了解自己所由生出的文化根基,方能更切实地感受到流淌在自己身上中华民族的血脉,建立更为积极而深刻的民族身份认同,成长为具有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新一代中华文明传承者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当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新时代各项工作展开的总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主张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同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如果说这种“全面发展”包括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那么其对“自由发展”的补充则意在强调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群体的相互促进、和谐共处。这一主张兼顾人的身心智识发展,兼顾个体与社会的协同进步,是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的总的纲领。从旧的儿童美育理论框架看,以狭义的个体自由为核心价值与教育目标的西方美育思想一直以来占据主导地位,其结果就是过分强调个体审美经验,强调理性自律与个体发展,忽视了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与其所在群体间的互动关系。具体表现在针对儿童所开展的美育工作中,即对个人“特长”培养的过分注重。而与之相比,中国传统美育观念则更注重在个体自由与群体秩序之间保持平衡,通过追求集文化、品行与音韵美感三者之和谐于一身的“君子”之培养,令美的价值贯穿家庭、国家、社会各个层面。显然,这种以美育为始终的理想人格教育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之主张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同的底色。因此,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美育元素的挖掘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意味着对一种更为合理的亦即马克思主义美育框架的建构,而丰富多样的中华传统文化资源必将在其中发挥独特且重要的作用。进一步讲,对于新时代中国儿童研究特别是儿童哲学研究者而言,如果不能将中国儿童的身心发展、价值与意义等问题置入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现实语境当中,致力于对中国儿童独特生活形态的揭示,就不过是对旧有儿童研究的又一次变相重复,其理论研究与实践开展的必要性也终将受到质疑与挑战。
原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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