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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摘要:在黄老类和术数类出土文献当中,出现了大量的以“是谓”为标记的句子,往往表强的判断义。类似现象在传世文献中亦有痕迹。此类判断句,与“之谓”、“谓之”、“是之谓”、“曰”等若干凝固化的表判断的成句方式高度相关,与用“也”字煞尾的判断句相比更为强化。“谓之”、“曰”等在《尔雅》中已经完全表现为专门的训诂术语,而其语法地位则近似判断句中的系词。以往上古汉语中“为”字已经被视为系词,且“为”与“谓”通假,结合传世文献中的用例,可知先秦判断句中系词使用的一般情况在于提示谓述关系的存在。围绕系词(be)用法的讨论,构成了古希腊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域,亦在长期以来被视为中西哲学的关键性差异所在。通过对上古汉语系词的研究可知虽然西方式的主谓结构在上古汉语中缺席,但这不妨碍先秦哲学提出普遍的如何正确描述事物的形而上学问题,且后者以“名”或命名为起点。
关键词:出土文献;谓述;是谓;为;系词;
出土文献对于先秦哲学研究的重要作用早为学界所周知,以往讨论,基本专注于相关概念内容的检讨及其与传世文献中相关思想在内涵意义上的连续关系,并由此出发尝试重建或补充哲学史的叙述线索。这些讨论无疑富有成效,且极大深化了我们对于先秦思想状况的理解。同样值得重视的是,出土文献在表达形式上,亦保存了上古汉语未受到后世侵染的原始面貌。如我们所知,现有任何传世文献的留存,均经历了复杂的传抄、编次甚至改写的过程,先秦文献在汉初逐步定型为我们所熟悉的面貌时,发生了大量的因表达层面的标准化而产生的形式变化。这种变化最突出也最容易被识别的部分无疑是文字层面,对此学界论之甚众,而对出土文献表达形式变化的讨论几成为古文字研究界的专属领域。在哲学研究领域,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则只有极少数的例子。([2],第34–35页、第54–57页)这一点或许与以下事实相关,即在中国哲学研究中,语言文字往往因被视为表达思想的工具或载体而在思考中被“透明化”,研究者的目光常驻留于概念或范畴的语义内容,而非其被说出的特殊方式。这种单一化的研究视角实际上并不足以覆盖出土文献贡献的全部信息。如调整思考的焦点,将其对准先秦哲学表达形式本身,或将打开一扇理解中国哲学最基本问题之一般意义的尘封已久的大门。
1.“是谓”及相关术语群
在出土文献当中,被研究者归于黄老学的作品与术数类文献占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状况已经提示我们应调适原有的对于先秦哲学史的理解,如暂时搁置传统上成熟的以思想内容为导向的研究进路,甚至有意识地与熟悉的中国哲学概念范畴体系保持一定距离,则上述文献本身在语言文字层面表现出的一些特点,也颇令人瞩目。以睡虎地秦简和马王堆帛书术数类与黄老类文献为例,其中均出现大量以“是谓”的固定化搭配为术语,起承接前后欲讨论对象与其说明部分的句子,往往表对“是谓”后语词对象的某种程度较强的判定。如:
正阳,是胃(谓)滋昌。(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事若已成,天乃见祅,是胃(谓)发筋。(马王堆帛书《刑德》乙篇)
阳而幽,是谓大慼。幽而阳,是谓不详。齐齐节节,外内有辨,男女有节,是谓天礼。……毋诟政卿于神次,毋享逸安、求利残其亲,是谓罪。君无主臣,是谓危,邦家其坏。(上博楚简《三德》)
这一类型的句子可归类于汉语语法学家所说的“判断句”,而“是谓”的这种用法,亦多见于传世文献,并带有一定的对后接成分加以“定义”的色彩。相同的用法,二十四见于《老子》传世文本,亦堪称其语言特色之一,而其在郭店本《老子》甲乙种中亦有五见,文句大体与传世本相当。如:
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郭店老子甲》王弼本第三十章,脱去“是谓”二字,整句语义有变)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惊。(《郭店老子乙》王弼本第十三章)
利用“是谓”构成判断句的术语用法,极多见于诸子书,而此种现象的存在,应与诸子书偏重说理,而常需要对讨论话题加以“定义”或“判断”,以明确其意义与语义边界有关。“是谓”的用法,在文献中可被视为具有术语意义的固定搭配,而其特别的语言地位早已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注意。如王力曾主张:“由指示代词‘是’字构成的另一个凝固形式是‘是谓’。‘是谓’译成现代汉语是‘人们把它叫做’或‘我们把它叫做’。”([11],第359页)王力的讨论,是为了说明汉语语序,主张古汉语代词作宾语可前置于动词,而“在指示代词当中,‘是’字比较能保存原始的结构。”([11],第357页)也就是说,如“是谓宠辱惊”这样的短语,可被视为更长句子的谓语部分,可改写为“谓是宠辱惊”,其中“谓”可理解为实义动词,而“宠辱惊”则是代词宾语“是”的补足语。这种理解方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其结构方面,且当对其加以现代汉译的时候,又会出现如上文中“人们”“我们”这样的添加成分,因此有学者认为“是谓”结构所引导的是一个独立的主谓结构([5,10]),即“这叫做……”。从语法分析的角度看,后一种意见更为可取,即如“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惊。”这样的句子,若将“是谓”之前的短语部分视为句子形式上的主语,则“是”作代词引导独立的主谓结构对其加以进一步具体界定。这种构造,在语法化程度高的西方语言(如英语)当中容易在主-从句的关系中以定语从句的方式加以清晰体现,而在缺乏形态标记的汉语当中则相对难以明确识别。
考虑到“是谓”出现的语境,这种凝固形式的存在,显然是为了对某个对象形成界定性说明或判断,而欲加以判断的对象实际上是“谓”字后的宾语部分,而非“是”字前的句子主语,如前例中句子要揭示出的内容是“宠辱惊”意味着“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如不考虑其结构细节,则“是谓”所连接的正是讨论对象与对其的界定性内容,只是后者被前置于前者,而句子的信息焦点在句尾。从这个角度看,“是谓”的凝固形式不但术语化了,而且部分地语法化为了某些判断句中的连接成分。进一步综合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来看,“是谓”用法的专门化与大量涌现,与两个问题密切相关:一如前文所言,与诸子在战国时期的出场有关;一则与术数类文献的语言特点有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猜测,诸子对“是谓”的广泛使用不排除受到旧有术数知识表述方式的影响。《论语》中“是谓”仅三见
其用法与语义传递虽皆如前所论,但使用频次显然较低——这与可见的术数类文献和时间上应晚于《论语》的传世本《老子》、黄老学文献及其他战国诸子书均有明显不同。在此意义上,一方面“是谓”在文中的存在数量,或对于我们判断文本的成型时代有一定辅助作用;另一方面在考虑到早期术数知识的传统与诸子学的关系时,其使用亦有启发意义:虽然在思想内容方面诸子兴起的早期阶段似乎对业已存在的术数知识缺乏直接的讨论与参照,但这些知识的存在对于诸子而言或许是不言而喻的,而其影响通过语言形式上的特点渗透到后者当中。“是谓”与术数知识的密切关系,除出土文献外,亦可由《左传》加以佐证。《左传》中“是谓”仅二十一见,这或与《左传》偏叙事而非说理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二十例均出现在全书的后三分之一篇幅中(未知其故),且其中多数与对术数知识或者占筮活动的讨论有关,用法亦如出土术数类文献,为揭示专门知识或引出断辞之专用术语。如: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为政》)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子路》)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
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左传·昭公十八年》)
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左传·昭公七年》)
其他类型用例,则亦如前文所论:
君之卿佐,是谓股肱。(《左传·昭公九年》)
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蹙其本,必不有其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上引《左传》中前两例与最后一例,均直接以“是谓”引导句子,恰符合其为主谓结构的判定,只是未出现在完整的判断句当中(对“是谓”后宾语部分的说明或判定,以另一个独立句子的形式已经出现在前文中了)。但我们完全可以将有关信息重新组织为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如“火始昏见,丙子,风,是谓融风,火之始也。”“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六物。”且“是谓”在《左传》中的用法,还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是谓”何以成为讨论对象与说明内容间联系成分的线索,这个凝固形式的出现,显然与对话中作为肯定应答词的使用习惯有关,“是”作代词顶接前文,“谓”则引导一个对其的肯定性回应,当前后成分由“是谓”直接联系起来时,便构成了一个对于特定对象的说明与判断。
若“是谓”可被视为古汉语中判断句的连接术语,则其存在并非孤立,而关联着一个大体用法一致的术语群。如有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出土黄老类和术数类文献当中,“文中多见‘是谓’(或‘此谓’‘名曰’‘命曰’‘谓之’等)句式……”([2],第35页)考虑传世文献,还可以在上述术语群中加上“之谓”。如:
君臣易立(位),胃(谓)之逆;贤不宵(肖)并立,胃(谓)之乳(乱);动静不时,胃(谓)之逆;生杀不当,胃(谓)之暴。(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经法·四度》)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论语·尧曰》)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谓神。(《孟子·尽心上》)
这个术语群的用法与表达的意思是统一的,皆为对其随后承接部分的界说与判定,其中“谓之”在先秦文献中的用例,远多于“此谓”、“名曰”或“之谓”等。再略举数例如次:
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论语·季氏》)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孟子·梁惠王下》)
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孟子·离娄上》)
这个术语群当中“谓之”与“之谓”的术语化程度亦较高,也较早受到研究者的广泛注意,可被视为另外的表达判断的凝固形式。从结构上看,“谓之”与“是谓”有差异,其后接的部分可视为代词宾语的同位语,但从表意的角度看,两者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如不对其内部结构进行分析,将“是谓”与“谓之”均视为完整的、不必再细分的凝固形式或专门术语,则其在句中起的连接对象与说明内容的功能完全一样。([5])此亦可由《老子》中的用例而见,如王弼本第三十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此句亦见郭店《老子》甲本),在王弼本第五十五章中做:“物壮则老,谓之不道。”可算得两个术语可等值互换的明证。至于“之谓”(“此谓”),从结构上看更接近“是谓”,从语法和表意的功能角度看也并无根本差异,只不过“之谓”结构前置的对于后接对象的说明部分一般较短,前置部分与“之谓”间无需句读,而“是谓”结构前既可容纳更长的表述,亦可前置较短成分。如前引《左传》例句的改写:“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六物。”还可以改写为:“岁、时、日、月、星、辰之谓六物。”但其他“是谓”前结构较复杂的句子就不能做这样的改写。这与“之”在古汉语中运用的灵活性有关,当其作为代词指代前文中的成分时,所指代的均是名词或短语,且不能被用于充当主谓结构的主语——因此亦可见“是之谓”(“此之谓”)这样更复杂结构,这种结构显然是为了给“之谓”增加主语1;而“是”则可在句中用以指代前文中诸如子句这样的更复杂成分,甚至如《左传》中的用例所示,可以引导完全独立的句子。至于“此谓”则从来没有正式取得类似的术语地位,这一点或许和“此”的指代往往是过于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事件等有关,并因此不太适合被用以指代抽象对象。
综合来看,前文所论“是谓”及相关术语群均在句子里连接前后不同的名词或短语、子句这样的名词性成分,并以前承结构形成对后接对象的说明,整体上构成一个针对后接名词的判断句。而就其本身的语义言,首先可理解为实义词“叫做”,即“谓”或“曰”(这也是为什么“曰”也可以归为同类)——这符合我们对于认识某个对象的直观经验,即形成对某对象的最基本的判断也就意味着可以对其加以称呼,进而再可对其“说出”一些什么。如认为“曰”亦属于“是谓”相关术语群单纯从语义上看理由不够充分,其在先秦文献中又因使用过多而用法不甚清晰,那么考虑稍后的训诂专书,则可明朗于此语义线索。
2.“为”与古汉语系词族
如果认为“是谓”及相关术语群在古汉语判断句中充当承前启后的连接成分,则能担当此功能的语法成分,在西方语言和中古以后的汉语里就是所谓的系词:“系词是在判断句中把名词谓语联系于主语的词。”([11],第347页)从这个角度看,“是谓”及相关术语群,若视之为凝固形式则皆可被认为具有系词的功能。但如将是否存在具有系词用法的连接术语作为识别判断句的标志,则此标准并不普遍适用于先秦以上的古汉语。就先秦判断句的表达形态言,在多数情况下“名词不需要系词的帮助就可以构成判断”([11],第347页),如我们最为熟悉的“甲者,乙也”形式,或仅用“也”来提示判断关系的存在:“‘也’字煞句是上古判断句的基本形式。”([11],第351页)如以西方语言和现代汉语为参照,则上古汉语是否存在系词,长期以来就是一个极为严峻的困扰研究界的问题。以往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常聚焦于现代汉语系词“是”的起源([16]),但如考虑到前文对于“是谓”等术语的考察,可以发现这个问题要更为复杂。这种复杂性亦已经在现有的研究中部分表现出来,如王力早已注意到“为”在上古汉语中具备系词的功能,只是拒绝将其正式视为系词:“‘为’字本身不是一个系词,而是一个动词……本义是‘做’……在上古某些句子里,它具有一种引申的意义,使我们能够译成现代的‘是’字。”2([11],第350页)“但是,这种‘为’字并不是真正的系词,因为:(一)它不是普遍应用的,而是偶然出现的;(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用它的必要。”([11],第351页)“譬如说,在主语和‘判断语’指称同一事物的时候,‘为’字就不可以省。”([11],第350页)如《论语·为政》中的句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里出现的两个“为”便以不可省略的方式发挥系词的作用。
对王力的观点,更多研究者持保留态度,倾向于将“为”视为完全意义上的系词,即其在诸多上古汉语句子中已经彻底脱离了动词实义。3如下若干例子所示: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
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论语·微子》)
其中“为贵”“为美”“为为政”“为谁”“为孔丘”“为仲由”诸用法中,“为”显然不可解作实义动词。为解释这种语言现象,杨伯峻亦承认“为”的明确系词属性,并认为存在一类功能相同的词:“‘是’‘为’诸词,是在句中只起连系作用,毫无活动性的。……‘譬若’‘犹’‘似’这类词,虽比‘是’‘为’诸词有较多的具体意义,但仍缺乏活动性,还是这一类型的动词。”([18],第11页)这实际上是承认古汉语存在着一个“系词族”,而其中以“是”与“为”的用法最为典型。杨氏所论不局限于上古汉语,“是”在东汉已经可被视为系词,但在先秦时代仍仅作代词使用,相关用例不胜枚举,仅就上引《论语·微子》中之若干“是”而言,除“是也”为肯定应答词的用法,其余皆用以指代前文成分。如“为”的系词功能无疑(其余“犹”“若”或“维”等词或因其实义未褪,或因其更宜被视作足句的语气词,为简化讨论,可暂不论),则与我们前面讨论的“是谓”术语群恰可归于同类。如前所论,“是谓”等诸词实可发挥系词功能,其理由或在于其“叫做”的实义的虚化,当我们总以这种凝固形式对某个希望谈论的对象进一步再说出一些什么,这恰形成了围绕该对象的某种谓述(predicate)关系,而“是谓”等凝固形式便以典型的系词的形式表明了这种谓述关系的存在。但如从王力的角度,认为“为”的系词义来源于其“做”的实义的引申与虚化,则其基础语义与“是谓”等诸词不类。若认为在上古汉语中同样发挥系词功能的若干词语有不同的语义基础与来源,将会使问题不必要的复杂化,比如我们需要解释“做”和“说”在什么意义上可以统一起来。后一任务未必不可完成,但实际上存在着解决上述问题的更直接路径。
对于“为”在上古的特殊用法,清人早有专门讨论。王引之引用其父王念孙的观点,指出“为”与“谓”互训:“家大人曰:为,犹‘谓’也”([13],第47页);“家大人曰:谓,犹‘为’也”,“‘为’、‘谓’一声之转,故‘为’可训‘谓’,‘谓’亦可训‘为’”([13],第50页)。王引之随举数例:“《易·小过》上六曰:‘是谓灾眚。’《诗·宾之初筵》曰:‘醉而不出,是谓伐德。’是谓,犹‘是为’也。庄二十二年《左传》‘是谓观国之光’……是其证也。”([13],第50页)从这个角度,“为”完全可归于“是谓”术语群,而其系词用法的来源,亦恐不如王力所言来自其“做”的实义,而恰因通假于“谓”,并同样基于“曰”或“叫做”、称呼义的引申虚化。对于这一点的明证,或来自《尔雅》。
作为最早的言语解释和名物训诂专书,《尔雅》反映的正是先秦上古汉语的使用状况,其在呈现某个词的语义内容时,常用特定的“训诂术语”来对其加以界说,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谓(为)之”“为”“曰”“(甲,乙)也”的广泛使用,这四种用法在《尔雅》中“占全部训诂术语的95.6%”。([17])其中前三个术语解释词义的方式可分别理解为“下定义”、“说明名物特点”和“说明同物异名”,而在解释“比较抽象的一般词语时,也采用了‘甲,乙也’的释义方式”。([17])最后以“也”字煞句的判断句可另论,不考虑同物异名的情况,前三个术语皆可视为具有对某种谓述关系加以标识的系词功能,即以术语前的部分构成对术语后接对象的语义说明——这包括了对其最核心性质或从属性质的说明与判定。《尔雅》中“谓之”“为”“曰”并立,一方面表明“为”的系词性质实际上来自其亦属于以“是谓”为代表的系词族,另一方面也表明,上古汉语系词族的公共语义基底,恰在于“曰”或称呼义。如前所言,“曰”在先秦文献中使用太广,但《尔雅》中的用法,正好表现出其具备的系词性质。从这个角度,或亦可解释王力观察到的一个语言现象:“系词应该是属于基本词汇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它就不轻易给新兴的词代替,可是‘为’字在后来消失了。”([11],第352页)4“为”字系词功能如王力所言的“消失”,并非由于其在先秦不能被视为功能完备的系词,而在于其从根本上属于以称呼为语义底层的上古汉语系词族,而这个系词族,在汉语的发展中被“是”整体上垂直替换掉了。
如果我们能确定上古汉语存在一个系词族,那么还有两个重要问题遗留,一是为什么其将被“是”替代,这涉及汉语系词“是”的起源;一是为什么系词的使用没有强制性,即如王力主张的仅用“也”煞句便可表判断,对此杨伯峻亦言:“判断句基本上是以‘是’‘为’诸动词为谓语的句子。……在句中只起联系作用,是可有可无的。”([18],第237页)对前一问题的现有回答极为复杂,大体与三方面论点相关。其一,“‘是’字经常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这样就逐渐产生出系词的性质来。”([11],第353页)其二,“是”标识出一个主谓之间的停顿(句读),而此停顿的消失也就意味着系词的产生。其三,“是”在先秦作为肯定词,常与“非”对应,如《庄子·齐物论》中“是非”对举之说,或《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由此肯定义,而“是”逐渐系词化。([4,16])如结合前文对“是谓”系词族的讨论,还可再为探讨“是”作为系词的起源增加一个可能维度,即其有可能来自对“是谓”的压缩。“是谓”作为肯定应答词,兼容了“是”与“谓”,在其被用来标识出谓述关系,作为凝固形式完全系词化的过程中,“谓(为)”“曰”的意思不断虚化,而最终“谓”从“是谓”结构中脱落,仅留下“是”扮演系词的角色。从出土和传世的术数类文献可见,“是谓”的判断强度高于其他相关术语——这与“是”可用作肯定应答词有关,如段注《说文》云“是”乃“正见也”,同时其结构前可以容纳的语言成分也最复杂,是上古汉语系词族最典型的代表,当“谓”的称呼义不断虚化,其余“之谓”“谓之”或“为”“曰”均向此代表性结构收缩并逐步退出系词的序列是可能的。也就是说,“是”的系词化从根本上与两方面因素相关:一是其肯定义,二是“是谓”结构的典范性存在,及其在语言发展变化中的压缩;至于“是”在主谓之间的特定位置或其所体现的语义停顿,对其系词地位的确立则可能不太重要。回到上述后一问题,为什么上古汉语系词的使用没有强制性,其回答则可能与判断句涉及的知识专业性高低有关。如《尔雅》所示,用“也”字煞句作训诂术语的情况,绝大部分集中出现在前三篇《释诂》《释言》与《释训》当中,所涉及的对象多为一般常用词,而从释义形式上看表现为对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列举,处理的主要是异名同谓的问题,而不涉及谓述对象与谓述内容间的复杂关系,在这种表义相对简单的使用环境中,系词似乎是不必要的。由此反观先秦其余以“也”字煞句的判断句,其所陈说的内容也有类似的表义方面的简单性,相对更容易被我们把握,因此或不需要专门的系词来提示谓述关系的存在。如:
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经法·道法》)
仁者,人也。(《礼记·中庸》)
百里奚,虞人也。(《孟子·万章上》)
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庄子·逍遥游》)
与此相对,在更高专业化的讨论中,比如术数类文献或诸子书中欲对知识意义上专业性或复杂度较高的话题加以深入言说时,利用系词来建构明确的谓述关系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3.作为谓述关系标识的“系词”
以往古汉语研究界,通行采用“判断句”的说法,实际上已经肯定了中国古典语言环境中谓述问题的存在,即亦可对某语言对象之语义内涵有所陈述和判定。对上古汉语系词问题的讨论,其语言学上的根本意义可以理解为尝试从形式上肯定上古汉语在某些情况下亦拥有判断句的某种标记。确证上述内容,对于中国哲学研究的意义或许更为重大,这为我们提供了在窄意义上以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谈论先秦哲学中形而上学问题的可能。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上述所有问题却都是有争议或未加澄清的。
王力对判断“为”系词身份时表现出的犹豫或许具有某种典型性,这体现了研究者面对中西语言之间在形态层面的巨大差异时难免产生的困惑感,也的确很难想象有如此形态差异的语言可以被简单置于同一研究平台加以对等讨论。这种困惑也将以同样的方式扩散、渗透到其他学科,比如中国哲学或者中国逻辑的研究当中。基于这种困惑已经有无数相关的对于中西之间种种差异的反思,但其克服困惑的方式多是指向对某种普遍性的解构与对思维、语言或哲学上的“中国性”的凸显——比如《马氏文通》的写作存在着对拉丁语法的比附,而《先秦名学史》则是对西方哲学的比附。这些反思在以往创造出了无数有价值的学术产品,但也带来了更深层的问题,即中西之间在各个知识领域内的可公度性标准何在——在中西之间存如此众多巨大差异的前提下,我们居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相互理解,不但《论语》《老子》,甚至出土文献都能被英译而在海外学术界获得讨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超越了差异性反思的神奇!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的系词问题,或许有助于从语言学的角度切入对哲学上的可公度性的寻求,并让关于汉语的古典语文学知识在现代中国哲学研究中重现光彩。尤其在哲学研究领域,系词“be”以往被认为是辨识中西差异的最核心问题,由于相应要素在上古的缺失,先秦并不存在窄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而在近现代中国研究界,诸如“形而上学”、“本体论”之类的术语均在一个宽泛而模糊的、缺乏形式化标准的语境中被加以使用,且这种有限的使用也往往被认为未能完全摆脱对西方的比附性。在某些较为激进的反思中,上述术语会被认为应从中国哲学的言说中清除出去或彻底赋予其“中国式”的特定意义——虽然这听起来更像是对问题的回避而非解决。坚持类似主张的学者或许都有以下预设:其一,哲学与思维、语言这些领域的问题深度捆绑在一起;其二,不同语言表达意味着不同哲学形态或者世界观。上述其一大体是20世纪最重要的学术共识之一,而其二就是语言学上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但问题在于,在其一与其二之间,恐怕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语言影响世界观的主张,在现代语言学界得到的辩护越来越少5,但在汉语研究界,仍有继续讨论的必要,毕竟在语法层面上,主谓结构及系词的存在,已经被识别为西方语言的核心特征,而此特征在汉语中的存在,却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有疑问的。([9],第11–21页)较早的汉语语法研究界,并不排斥使用主谓结构来表述汉语的句子构造([11],第357页),新疑问的出现,恐怕不仅源于语言学方面的困扰——汉语缺乏形态标记是从来的通见,而更和对中国思维方式的反思关联在一起。比如论者会主张演绎推理的核心在于主谓结构的存在,而中国人以另类方式——例如“对举推理”来进行理性思考,因此“先秦名学不在论证格式中讨论主谓词项”。([9],第299–302页)从研究程序上看,对于汉语语法的研究应先于对中国思维方式的讨论,但在前一领域的问题实际上未获得一致共识的情况下,有关所谓中国思维方式的一系列独特性或与西方相比的差异性反而更容易识别,比如中国古代显然缺乏演绎推理的形态及对有关要素的明确讨论。换言之,虽然从理论上讲对语言问题的讨论应优先于哲学问题,但实际上后者呈现的更为凸出,并大概以某种潜在的方式影响到对于前者的讨论。重新介入上述争论的关键,或许在于从新的角度提出问题。目前看来,“思维”是一个极为模糊的概念,涉及从脑神经活动到特定规则集的存在等无数可能的工作面,而我们似乎也仍然缺少对其加以研究的可靠方法。对此问题的判定,以往在操作中可归约为如何在语法上的主谓结构——实质是主谓结构的特定形态即主语-系词结构——与某种特殊的(西方式的)哲学表述方式之间建立直接对应的强联系,而这种联系的存在则取决于某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如20世纪30年代张东荪的表述:
亚里斯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上讲得很透澈。就是说哲学上的本体是由名学上的主体而来。名学上不能无主体,则哲学上便自然会有本体的概念。……这便是说,一切云谓都是加于主体上的。虽可累积起来,但却离不开主体。……这样则主体与云谓乃是截然不同的了。于是凡成为一句言语必定有个主体又有个云谓。……亚里斯多德的这个主张实在是根据西方人(狭义言之,即希腊)的文法。然而这样的文法却代表西方人的“心思”(mentality)。([19],第188页)
后续在哲学领域针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大体不出此范围,比如不同背景的学者都通过聚焦“being”而申明中国哲学因相关概念的缺失而不存在对诸如“是之所是”(being qua being)“实体”(本体[substance])甚至“形而上学”(metaphysics)等问题的关注与讨论,而上述诸问题的出现则完全出于西方式的思维。从此立场后退,或许能开阔进一步的讨论视野。这个退却在于两方面:其一是放弃对“思维”的讨论,只关注语言文字层面上可得到明述的内容;其二是放弃对语法与哲学表述之间强联系的主张,或者说,即使没有明确的语法结构和哲学术语方面的支持,也不能排除语义内容和哲学问题意识方面的普遍性。这里前一方面的问题过于复杂暂存而不论,至于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可借助我们已经获得的关于上古汉语谓述问题的知识加以深描。
讨论或许从如下事实开始,即印欧语言中语法意义上的主语(subject)和语用意义上的话题(topic)在很多情况下是分离的,而此两者在汉语中总叠合在一起,这使得主语未得到充分的语法化凸显,而相应的主谓结构也就无法获得清晰的形式化。([9],第11–21页)上述分离与叠合,在对具体句子的分析中将产生重要影响,即处理西方语言中的句子时,可不考虑话题问题,但在处理汉语时,则必须考虑话题,而相反对其语法结构的呈现并不那么重要。比如所谓“判断句”,在西方的传统中仅考虑其与主谓结构的绑定关系就够了,但在上古汉语语境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则与话题-说明这样的语用要素相关。再以前文讨论的上古汉语中“是谓”句为例,其话题总出现在“是谓”结构之后,即传统语法分析中宾语的位置,而对话题的说明部分则前置于“是谓”,位于语法上主语的位置。从形式上看,这与印欧语言利用主语和系词带表语的谓语部分组织句子的语义呈现顺序正好相反。如我们尝试从汉语主语与话题重合的角度出发确立句子的语法关系,或可以将这类带系词的判断句重新分析为“宾6—系词—主”的倒装,但这会使情况变得复杂。考虑如“(甲,乙)也”形式的判断句,便不符合这种倒装关系,其句中的话题位于说明部分之前的主语位置,在语序上恰好与“是谓”句相反。如此,则上古汉语判断句会出现两种语序,一是“主—宾”的常规“(甲,乙)也”形式,一是“宾—系词—主”的倒装形式,并可进一步将系词视为后类特异语序的标识,类似于宾语为代词时可前置于谓语动词的特殊语序。这种复杂性分析的出现或许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完全放弃传统意义上的对于上古汉语的语法分析,但这种分析显然既不如针对话题的语用-语义讨论来得直接,亦不利于我们在对等的意义上建立类似印欧语言的形式化的语法标准,并基于这种标准发展出对于哲学问题的讨论。于是,我们不如认为,上古汉语“系词”(保留这个术语的使用更多是为了行文的方便,而不意味着我们对其意义的理解与印欧语言对等)或系词族,标识着判断句中围绕话题而非主语所呈现出的某种复杂度较高的谓述关系的存在,而这种关系在印欧语言中,“恰好”通过语法化充分的主谓结构形式得到呈现;但由于形态方面的差异,这种谓述关系在上古汉语的语境中有时难以被识别,而相反在印欧语言中借助主谓结构而得到了典型的明晰化的表达。也就是说,在严格的语法形式上,上古汉语和印欧语言之间虽然缺乏对等性,但这并不妨碍谓述关系的普遍存在,而这总意味着在语言层面对于某个话题或谈论对象所加诸的说明、阐释或界定。只不过,在上古汉语里,系词或系词族并不能被简单视为判断句中谓述关系的“语法标记”(相反,印欧语言中的系词则是一个标识主谓结构的语法标记),比如对“话题-说明”的分析呈现在语义-语用层面,但我们的确可以认为“是谓”系词族是判断句中较为复杂者的形式标记。至于以“也”字煞句,即不用系词的情况,如暂时排除同谓异名的用法,则可认为其在某些情况下标识着另一类谓述关系简单且语序不同的判断句(但由于“也”字用法的多样,并非以其煞句的所有陈述句都属于判断句,且此“也”字亦可省去不用,其不能被完全视为类似于“是谓”那样的已经开始形式化的谓述关系标识,这进一步提高了讨论汉语判断句语法的复杂性)。7王力等学者观察到系词的使用非上古汉语判断句之常例,其深层原因或即在于“是谓”或“也”这样的标记,标识出的并非语法结构而是说明内容与信息焦点之间的语用关系,故而不能以印欧语言形态上之成例衡量。
从上述角度看,谓述问题或许是贯穿所有人类语言的普遍问题,在不同具体语言中的表达区别则仅在于是否依附于特定的语法形态。由此转向对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问题的观察,如果像亚里士多德那样认为诸如“这是什么”(What it is)的问题及其诸种回答方式毫无疑问是其最基本的问题,则对此类问题的探究与回答,并不如张东荪认定的那样,必然与印欧语言的主谓结构及系词的语法地位完全绑定,其底层逻辑实质上来自对“话题-说明”层面的谓述关系的呈现。无论中国古人还是古希腊人,都曾面对如何恰当描述某特定对象、赋予其必要语义内容的任务。这一任务在西方语言环境中因与特定的语法现象重合,而更容易得到识别与明述,但其在上古汉语的环境中则因缺乏类似的技术支持而处于隐晦之中。在后一语境中对上述任务或者说物之为(是)物的某些维度的讨论,即显示为先秦围绕“名”“实”等话题展开的一系列论辩,如公孙龙的“白马论”之潜在的理论要点即在于应以何种恰当的方式以“名”命“物”,而这完全类似于古希腊对“这是什么”的追问,且对此问题的基本解答,亦可从围绕事物本质与属性的思考切入。也就是说,如何以适当的名对事物加以刻画,既包括对其本名的确定,即对其本质的断定,亦包括对其属性的描述;如“白马”这个复名所示,既包含对于马之为马的判断,亦包含对其色之为白的描写。([7])当然,通过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的系词问题而尝试对上述相似性的前端机理再加揭示,绝不意味着主张某种中西之间在形而上学讨论方面的完全一致甚至抹杀其形态方面的差异,只是希望强调其基本问题跨语言的普遍性和由此产生的哲学知识上的可公度性。双方的差异显而易见,诸如“三段论”推理和“十范畴”当中大部分均为高度依赖特殊语法形态的理论产物,就不会出现在中国古人的视野内,不过,这更多意味着特定逻辑形式的缺席,而未必就如某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意味着“演绎推理”不存在,考虑到我们这里对上古汉语系词的讨论,这个问题仍有另外研究的必要;但如我们尝试表明的,归根结底,中西间的种种差异并不妨碍双方都可能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基于对句子中谓述关系本身的反思,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出类似的对于最基本哲学问题的探索。
4.结语:从命名开始
以上讨论尝试表明,语法差异或语言表达层面的差异不构成无法逾越的哲学(在将其视为一套话语系统而非思维方式的意义上)障碍,对上古汉语系词族的研究,部分地为我们提供了解释上述主张的自然语言证据。对此我们或许可以进一步追问,“是谓”等系词在揭示谓述关系并帮助我们跨越语言差异的同时,是否还在中国古典哲学当中留下了其他特别的遗产——正如有明确语法地位的系词在西方哲学当中留下了围绕主语—实体而展开的“本体论”(ontology)讨论。此问题的讨论或许可以从人所熟知的戴震的一个论断开始:
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如《中庸》“天命之谓性……”此为性……言之,若曰性也者天命之谓也……;《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则为天道言之,若曰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如《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此非为性教言之,以性教区别“自诚明”、“自明诚”二者耳。([3],第174页)
这个说法似乎与我们前文的讨论矛盾,如前所言,“之谓”与“谓之”作为“是谓”系词族的成员,其在句中的用法没有差别,都表明前置的说明性内容对其后的话题构成谓述关系,即承担所谓“以上所称解下”的语义功能,那么戴震所说的“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又该如何理解呢?
戴震的这个分辨,以往早已广受关注,在现代也有多种讨论([14],第329–332页;[8],第39页、第63–75页),但相关分析仍未能切中其要害。对戴震观点的分析,不能单纯从句法或语义层面出发。他的表述方式存在一些产生误解的地方,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将“之谓”与“谓之”两者的语义传递功能做了镜像式的对照,并由此断言两者之异。实际上,如戴震对后一个句式的讨论引入了“名”“实”这对术语所暗示出的那样,他敏锐地觉察到语言表达的背后,关联着一个更深层次的哲学问题,而后者才是他所欲加以揭示的“异”之所在,只不过,他并没有真正搞清楚并表达出这个“异”意味着什么,并错误地将其归于不同的语言表述方式上的差异。这里的讨论涉及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上古汉语谓述关系的发现,且这种关系常呈现为话题后置的形式,在此意义上,“之谓”与“谓之”没有区别。戴震应亦观察到了上述问题,并在关于“之谓”的分析中大体将其正确表达了出来。基于对第一个问题层次的反思,则必然会有第二层的对于形而上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即当我们发现自己可以对某言说对象的本名或诸特征等语义内容加以刻画描述时,我们所展示的正是对“这是什么”或物之为物的普遍思考,而这种思考在中国古典哲学语境中,以名实问题为其典型。8戴震在自己对上述第一层次问题观察的基础上,亦对此第二层次问题有所体悟,并部分将其表达了出来。但他错误地将“谓之”与“之谓”在用法上相区别,并将两者分别作为两层次之问题的标识,这反而阻止了对语言层次的谓述问题和哲学层次的形而上学问题之“异”的充分展示。戴震的表述纠结于“上”“下”,虽然在后文的解释中发现对其的理解大约与“先”“后”有关,但仍未能对其加以清晰化说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里的问题实质上涉及三个不同的逻辑序列。其一是名言与世界的顺序,先有世界的存在,我们才能对其有所言说,且此顺序与我们经验与常识一致。其二是学理上语言与哲学的顺序,哲学问题的出现,后于我们对一些重要语言现象的认识与把握,如前所言,形而上学问题基于在先的谓述问题,而对前一层次问题的解答往往要从对后一层次问题的分析中寻找线索,这种理解贯穿在世界范围内的古今哲学研究中。其三是语言上谓述关系的顺序,上古汉语有系词的判断句总是说明先于话题,这可以起到强调说明性内容的作用。这可能乍看起来并不符合认知的过程,我们似乎应该是先通过概念化的手段将讨论对象从其背景当中分离出来,也就是先对其有所称呼或命名后,才能对其各种细节加以进一步描述;但从相反的角度考虑,也可以认为在上古汉语环境中,讨论对象本身的地位不言而喻,所以言说的重点全在于针对其可能展开的说明,后者才是诸子或术数文献努力想要传达出来的新知识,故而这部分内容在表达上需要得到前置以示强调,而对前者的确认隐含在谓述关系的存在当中——必然有言说的对象我们才能有所言。以往我们总观察到中国哲学的某种“经验性”,而这或许正来自于有物后能有言的逻辑惯性。如果说使某个特定对象从世界中被挑选出来的基本方式就是对其加以称呼或命名,则此名的成立在逻辑上先于对其的其他描述,虽然实际上受到更多关注的可能是后者。回到古代名实之辩的语境,名或命名首先确立了某物的“本名”——比如“马”,之后再可以进一步利用“通称”对其加以具体描述——比如“白”。([7])从原则上讲对某物的命名先于对其的描述,如我们转换术语,将对某物的命名视为对其的指称(reference),则这一点在古希腊哲学当中表达得更为明确,即指称一定先于谓述,而使这一点明晰化的恰是其句子在语法上的主谓结构。我们亦可以确定,这一点在中国哲学的传统中也同样成立,且大概就是戴震会将话题引入到名实关系的讨论中的内在理由,只不过由于主谓结构的含混而将对句子的语法分析让位给对于话题-说明之间谓述关系的讨论,上述指称的优先性被隐藏了起来,需要更曲折的理论工作才能得到解释。
这里讨论的三个顺序,继续赋予中西哲学某种内在的共性,对于双方而言,命名问题都是普遍的形而上学问题得以展开的基点,而这或许既解释了先秦哲人何以会对“名”产生高度的关注,也解释了古希腊哲学传统中个体与专名的奇特地位。从这里进一步,则双方某些重要差异就显示出来了。中国古典的命名问题包裹在建立谓述关系的语义学任务中,而未经由主谓结构的语法形式得到直接呈现,从积极的意义上讲,这或许避免了如何谈论不存在或自相矛盾的对象这样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所可能带来的焦虑;但从消极的意义上讲,也可能产生一种“名”“言”不分,或者说指称与谓述无法得到差异化处理的理论困境。如戴震“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所表明的,他是将话题与说明之间的谓述关系纳入到了传统名实对照,即制名以指实的理论构造当中考虑,如他利用“自诚明谓之性”这个例子所表达的,是将“性”视为“自诚明”这个“实”的“名”,即这里是以“名”来称呼、命名或指称某种实在,而并非仅仅是“自诚明”这个说明成分对“性”这个话题的谓述。这种不严格区分指称与谓述的方式符合上古汉语语法化不发达的实际情况,相比在印欧语言中,两者的差异将清晰地展现在主谓结构和与之伴随的词性区别中——判断句的主语必然是名词或短语等其他名词性成分,而谓语部分必然是带有系词的名词或形容词;前者具有对特定对象的指称作用,而后者才是对这个对象的谓述。由这种语言上的不严格性将引发名实问题在先秦形而上学探讨方面的含混,比如“白马论”讨论的究竟是对“马”的本名的命名,还是对其“白”的属性的谓述(这部分内容后来被称为“通称”亦表明了这一点)需要额外的分析才能确定,这显然不利于从谓述或有所言的角度继续对所论对象加以深入分析。戴震观点的内在道理,亦可从“是谓”系词族的使用方式当中来寻找证据,如前文所言,此系词族皆由同一个实义词“谓”(“曰”)虚化而来,而其语义基点即“叫做”——把某个对象叫做某个名称,大概是最原始和基本的命名行为,这种命名行为在上古汉语里却因“是谓”成为谓述关系的标识而与后者混淆了起来。
一切复杂的形而上学问题都是从这个命名行为开始的,只是其发展将在古代中国和古希腊走上不同的道路。在技术层面上,印欧语言中系词引人注目的地位代表了更高程度的语法化,这意味着形式化的主谓结构和由此导出的对是之所是、物之为物的整套回答方案,而这种方案即所谓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上古汉语中系词身份的相对模糊,主语/话题界限不清,以此为工具进行的哲学探讨,显然未能清晰展示名实问题的全部内容,且不适合从形式上比附被认为带有西方印记的形而上学。现代研究者往往据此在中西哲学之间挖掘出一条似乎无法跨越的鸿沟,并引发了关于中国古典思维形态的种种特异化猜测。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系词的问题,并非试图从形式上填平上述鸿沟,而是希望通过对谓述关系的揭示建立一座跨越鸿沟的语义学桥梁,站在桥上看到的风景或许与以往有所不同。据此可以在不严格的意义上证明,有关“这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及其回答,属于普遍的、跨语言的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基本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以同样的命名行为为其起点。虽然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方案因为对话题-说明、主语-谓语、指称-谓述或者名-言的理解不一致而引发后续的巨大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沟通努力的失败——所有差异实际上都是可以得到分析与说明的,而仅仅表明,语言与哲学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最后举一个有关这种“复杂性”的相关例子,先秦哲学对于指称和谓述未加明确区分,这在古典形而上学的环境中似乎是一个缺点,但在弗雷格的视野中,谓述也有所指称,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更接近中国古人的想法,只不过,如何消化这种奇特的相似性则是未来的任务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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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力,汉语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12] 王力,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13] 王引之,经传释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14] 吴根友,孙邦金,戴震乾嘉学术与中国文化,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5年。
[15] 伍宗文,“‘为’的系词性质补议”,汉语史研究集刊,2004年第1期,第31–43页。
[16] 肖娅曼,汉语系词“是”的来源与成因研究,四川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17] 徐朝华,“《尔雅》中的训诂术语”,南开语言学刊,2009年第2期,第131–137页。
[18] 杨伯峻,文言语法,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
[19] 张东荪,知识与文化,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
[20] 赵汀阳,“语言开启思维:语言奇点与思维初始基因”,当代语言学,2024年第6期,第825–841页。
【注释】
1.出现“是之谓”或“此之谓”这种结构,有学者认为与该结构前文的长度有关,越长的前置部分,越需要“是之谓”或“此之谓”这样复杂结构提示其语气停顿和语义关系([5])。这种结构在表义功能上与“是谓”等没有区别,可不独立加以讨论。
2.20世纪30年代,王力在《中国文法中的系词》([12])一文中即对“为”的系词性质进行了详细讨论,其论点与《汉语史稿》完全一致。
3.如洪诚较早主张“为”在上古汉语中有明确的系词用法(参见[6]),伍宗文亦持此说,并对原有相关讨论,特别是王力的观点有详细检讨(参见[15])。
4.实际上由于汉语作为具有高度古今延绵性的语言,“为”在现代汉语中除了拟古的场合,亦有其他系词用法的残留。
5.一个典型的尝试将语言和思维完全分离的例子,如《自然》2024年6月发表的论文《语言首先是交流工具而非思维工具》([1]);对此亦有迅速的不同反应,仍坚持语言与思维存在某种一致性(参见[20]),但前者参照的是大脑生理活动层面的神经信号,而后者参照的是逻辑关系算子;前者面对的困难大概来自还原论在可溯因性方面的问题,而后者面对的问题大概存在于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之间,或者说元语言与对象语言之间张力。以上两者的参照均非特定环境中的自然语言现象(比如古代汉语)及其显性规则,这或许表明,目前距离我们能够“科学”地谈论上述问题大概仍然远比预期的更加遥远。
6.或者亦可用“表语”或“名词性谓语”,这里不讨论其中的语法差异。
7.这里所谓“复杂”和“简单”仍是有待进一步分析的概念,但可以认为其基础在于我们作为汉语母语使用者和相对熟练的古典文献阅读者的可信赖的语感。
8.在中西的古典哲学世界,没有人怀疑语言描述世界时两者的统一性,对名言的讨论亦直接就是对事物的讨论,这对于先秦古人或亚里士多德都是同样的。因此古人多不去区分名言与客观事物,而把这个困难留给了现代人。
本文原载《逻辑学研究》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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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黄老类和术数类出土文献当中,出现了大量的以“是谓”为标记的句子,往往表强的判断义。类似现象在传世文献中亦有痕迹。此类判断句,与“之谓”、“谓之”、“是之谓”、“曰”等若干凝固化的表判断的成句方式高度相关,与用“也”字煞尾的判断句相比更为强化。“谓之”、“曰”等在《尔雅》中已经完全表现为专门的训诂术语,而其语法地位则近似判断句中的系词。以往上古汉语中“为”字已经被视为系词,且“为”与“谓”通假,结合传世文献中的用例,可知先秦判断句中系词使用的一般情况在于提示谓述关系的存在。围绕系词(be)用法的讨论,构成了古希腊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域,亦在长期以来被视为中西哲学的关键性差异所在。通过对上古汉语系词的研究可知虽然西方式的主谓结构在上古汉语中缺席,但这不妨碍先秦哲学提出普遍的如何正确描述事物的形而上学问题,且后者以“名”或命名为起点。
关键词:出土文献;谓述;是谓;为;系词;
出土文献对于先秦哲学研究的重要作用早为学界所周知,以往讨论,基本专注于相关概念内容的检讨及其与传世文献中相关思想在内涵意义上的连续关系,并由此出发尝试重建或补充哲学史的叙述线索。这些讨论无疑富有成效,且极大深化了我们对于先秦思想状况的理解。同样值得重视的是,出土文献在表达形式上,亦保存了上古汉语未受到后世侵染的原始面貌。如我们所知,现有任何传世文献的留存,均经历了复杂的传抄、编次甚至改写的过程,先秦文献在汉初逐步定型为我们所熟悉的面貌时,发生了大量的因表达层面的标准化而产生的形式变化。这种变化最突出也最容易被识别的部分无疑是文字层面,对此学界论之甚众,而对出土文献表达形式变化的讨论几成为古文字研究界的专属领域。在哲学研究领域,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则只有极少数的例子。([2],第34–35页、第54–57页)这一点或许与以下事实相关,即在中国哲学研究中,语言文字往往因被视为表达思想的工具或载体而在思考中被“透明化”,研究者的目光常驻留于概念或范畴的语义内容,而非其被说出的特殊方式。这种单一化的研究视角实际上并不足以覆盖出土文献贡献的全部信息。如调整思考的焦点,将其对准先秦哲学表达形式本身,或将打开一扇理解中国哲学最基本问题之一般意义的尘封已久的大门。
1.“是谓”及相关术语群
在出土文献当中,被研究者归于黄老学的作品与术数类文献占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状况已经提示我们应调适原有的对于先秦哲学史的理解,如暂时搁置传统上成熟的以思想内容为导向的研究进路,甚至有意识地与熟悉的中国哲学概念范畴体系保持一定距离,则上述文献本身在语言文字层面表现出的一些特点,也颇令人瞩目。以睡虎地秦简和马王堆帛书术数类与黄老类文献为例,其中均出现大量以“是谓”的固定化搭配为术语,起承接前后欲讨论对象与其说明部分的句子,往往表对“是谓”后语词对象的某种程度较强的判定。如:
正阳,是胃(谓)滋昌。(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
事若已成,天乃见祅,是胃(谓)发筋。(马王堆帛书《刑德》乙篇)
阳而幽,是谓大慼。幽而阳,是谓不详。齐齐节节,外内有辨,男女有节,是谓天礼。……毋诟政卿于神次,毋享逸安、求利残其亲,是谓罪。君无主臣,是谓危,邦家其坏。(上博楚简《三德》)
这一类型的句子可归类于汉语语法学家所说的“判断句”,而“是谓”的这种用法,亦多见于传世文献,并带有一定的对后接成分加以“定义”的色彩。相同的用法,二十四见于《老子》传世文本,亦堪称其语言特色之一,而其在郭店本《老子》甲乙种中亦有五见,文句大体与传世本相当。如:
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郭店老子甲》王弼本第三十章,脱去“是谓”二字,整句语义有变)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惊。(《郭店老子乙》王弼本第十三章)
利用“是谓”构成判断句的术语用法,极多见于诸子书,而此种现象的存在,应与诸子书偏重说理,而常需要对讨论话题加以“定义”或“判断”,以明确其意义与语义边界有关。“是谓”的用法,在文献中可被视为具有术语意义的固定搭配,而其特别的语言地位早已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注意。如王力曾主张:“由指示代词‘是’字构成的另一个凝固形式是‘是谓’。‘是谓’译成现代汉语是‘人们把它叫做’或‘我们把它叫做’。”([11],第359页)王力的讨论,是为了说明汉语语序,主张古汉语代词作宾语可前置于动词,而“在指示代词当中,‘是’字比较能保存原始的结构。”([11],第357页)也就是说,如“是谓宠辱惊”这样的短语,可被视为更长句子的谓语部分,可改写为“谓是宠辱惊”,其中“谓”可理解为实义动词,而“宠辱惊”则是代词宾语“是”的补足语。这种理解方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其结构方面,且当对其加以现代汉译的时候,又会出现如上文中“人们”“我们”这样的添加成分,因此有学者认为“是谓”结构所引导的是一个独立的主谓结构([5,10]),即“这叫做……”。从语法分析的角度看,后一种意见更为可取,即如“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惊。”这样的句子,若将“是谓”之前的短语部分视为句子形式上的主语,则“是”作代词引导独立的主谓结构对其加以进一步具体界定。这种构造,在语法化程度高的西方语言(如英语)当中容易在主-从句的关系中以定语从句的方式加以清晰体现,而在缺乏形态标记的汉语当中则相对难以明确识别。
考虑到“是谓”出现的语境,这种凝固形式的存在,显然是为了对某个对象形成界定性说明或判断,而欲加以判断的对象实际上是“谓”字后的宾语部分,而非“是”字前的句子主语,如前例中句子要揭示出的内容是“宠辱惊”意味着“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如不考虑其结构细节,则“是谓”所连接的正是讨论对象与对其的界定性内容,只是后者被前置于前者,而句子的信息焦点在句尾。从这个角度看,“是谓”的凝固形式不但术语化了,而且部分地语法化为了某些判断句中的连接成分。进一步综合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来看,“是谓”用法的专门化与大量涌现,与两个问题密切相关:一如前文所言,与诸子在战国时期的出场有关;一则与术数类文献的语言特点有关。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猜测,诸子对“是谓”的广泛使用不排除受到旧有术数知识表述方式的影响。《论语》中“是谓”仅三见
其用法与语义传递虽皆如前所论,但使用频次显然较低——这与可见的术数类文献和时间上应晚于《论语》的传世本《老子》、黄老学文献及其他战国诸子书均有明显不同。在此意义上,一方面“是谓”在文中的存在数量,或对于我们判断文本的成型时代有一定辅助作用;另一方面在考虑到早期术数知识的传统与诸子学的关系时,其使用亦有启发意义:虽然在思想内容方面诸子兴起的早期阶段似乎对业已存在的术数知识缺乏直接的讨论与参照,但这些知识的存在对于诸子而言或许是不言而喻的,而其影响通过语言形式上的特点渗透到后者当中。“是谓”与术数知识的密切关系,除出土文献外,亦可由《左传》加以佐证。《左传》中“是谓”仅二十一见,这或与《左传》偏叙事而非说理有关,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二十例均出现在全书的后三分之一篇幅中(未知其故),且其中多数与对术数知识或者占筮活动的讨论有关,用法亦如出土术数类文献,为揭示专门知识或引出断辞之专用术语。如: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为政》)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子路》)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
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左传·昭公十八年》)
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左传·昭公七年》)
其他类型用例,则亦如前文所论:
君之卿佐,是谓股肱。(《左传·昭公九年》)
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蹙其本,必不有其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上引《左传》中前两例与最后一例,均直接以“是谓”引导句子,恰符合其为主谓结构的判定,只是未出现在完整的判断句当中(对“是谓”后宾语部分的说明或判定,以另一个独立句子的形式已经出现在前文中了)。但我们完全可以将有关信息重新组织为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如“火始昏见,丙子,风,是谓融风,火之始也。”“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六物。”且“是谓”在《左传》中的用法,还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是谓”何以成为讨论对象与说明内容间联系成分的线索,这个凝固形式的出现,显然与对话中作为肯定应答词的使用习惯有关,“是”作代词顶接前文,“谓”则引导一个对其的肯定性回应,当前后成分由“是谓”直接联系起来时,便构成了一个对于特定对象的说明与判断。
若“是谓”可被视为古汉语中判断句的连接术语,则其存在并非孤立,而关联着一个大体用法一致的术语群。如有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出土黄老类和术数类文献当中,“文中多见‘是谓’(或‘此谓’‘名曰’‘命曰’‘谓之’等)句式……”([2],第35页)考虑传世文献,还可以在上述术语群中加上“之谓”。如:
君臣易立(位),胃(谓)之逆;贤不宵(肖)并立,胃(谓)之乳(乱);动静不时,胃(谓)之逆;生杀不当,胃(谓)之暴。(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经法·四度》)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论语·尧曰》)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谓神。(《孟子·尽心上》)
这个术语群的用法与表达的意思是统一的,皆为对其随后承接部分的界说与判定,其中“谓之”在先秦文献中的用例,远多于“此谓”、“名曰”或“之谓”等。再略举数例如次:
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论语·季氏》)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孟子·梁惠王下》)
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孟子·离娄上》)
这个术语群当中“谓之”与“之谓”的术语化程度亦较高,也较早受到研究者的广泛注意,可被视为另外的表达判断的凝固形式。从结构上看,“谓之”与“是谓”有差异,其后接的部分可视为代词宾语的同位语,但从表意的角度看,两者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如不对其内部结构进行分析,将“是谓”与“谓之”均视为完整的、不必再细分的凝固形式或专门术语,则其在句中起的连接对象与说明内容的功能完全一样。([5])此亦可由《老子》中的用例而见,如王弼本第三十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此句亦见郭店《老子》甲本),在王弼本第五十五章中做:“物壮则老,谓之不道。”可算得两个术语可等值互换的明证。至于“之谓”(“此谓”),从结构上看更接近“是谓”,从语法和表意的功能角度看也并无根本差异,只不过“之谓”结构前置的对于后接对象的说明部分一般较短,前置部分与“之谓”间无需句读,而“是谓”结构前既可容纳更长的表述,亦可前置较短成分。如前引《左传》例句的改写:“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六物。”还可以改写为:“岁、时、日、月、星、辰之谓六物。”但其他“是谓”前结构较复杂的句子就不能做这样的改写。这与“之”在古汉语中运用的灵活性有关,当其作为代词指代前文中的成分时,所指代的均是名词或短语,且不能被用于充当主谓结构的主语——因此亦可见“是之谓”(“此之谓”)这样更复杂结构,这种结构显然是为了给“之谓”增加主语1;而“是”则可在句中用以指代前文中诸如子句这样的更复杂成分,甚至如《左传》中的用例所示,可以引导完全独立的句子。至于“此谓”则从来没有正式取得类似的术语地位,这一点或许和“此”的指代往往是过于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器物、事件等有关,并因此不太适合被用以指代抽象对象。
综合来看,前文所论“是谓”及相关术语群均在句子里连接前后不同的名词或短语、子句这样的名词性成分,并以前承结构形成对后接对象的说明,整体上构成一个针对后接名词的判断句。而就其本身的语义言,首先可理解为实义词“叫做”,即“谓”或“曰”(这也是为什么“曰”也可以归为同类)——这符合我们对于认识某个对象的直观经验,即形成对某对象的最基本的判断也就意味着可以对其加以称呼,进而再可对其“说出”一些什么。如认为“曰”亦属于“是谓”相关术语群单纯从语义上看理由不够充分,其在先秦文献中又因使用过多而用法不甚清晰,那么考虑稍后的训诂专书,则可明朗于此语义线索。
2.“为”与古汉语系词族
如果认为“是谓”及相关术语群在古汉语判断句中充当承前启后的连接成分,则能担当此功能的语法成分,在西方语言和中古以后的汉语里就是所谓的系词:“系词是在判断句中把名词谓语联系于主语的词。”([11],第347页)从这个角度看,“是谓”及相关术语群,若视之为凝固形式则皆可被认为具有系词的功能。但如将是否存在具有系词用法的连接术语作为识别判断句的标志,则此标准并不普遍适用于先秦以上的古汉语。就先秦判断句的表达形态言,在多数情况下“名词不需要系词的帮助就可以构成判断”([11],第347页),如我们最为熟悉的“甲者,乙也”形式,或仅用“也”来提示判断关系的存在:“‘也’字煞句是上古判断句的基本形式。”([11],第351页)如以西方语言和现代汉语为参照,则上古汉语是否存在系词,长期以来就是一个极为严峻的困扰研究界的问题。以往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常聚焦于现代汉语系词“是”的起源([16]),但如考虑到前文对于“是谓”等术语的考察,可以发现这个问题要更为复杂。这种复杂性亦已经在现有的研究中部分表现出来,如王力早已注意到“为”在上古汉语中具备系词的功能,只是拒绝将其正式视为系词:“‘为’字本身不是一个系词,而是一个动词……本义是‘做’……在上古某些句子里,它具有一种引申的意义,使我们能够译成现代的‘是’字。”2([11],第350页)“但是,这种‘为’字并不是真正的系词,因为:(一)它不是普遍应用的,而是偶然出现的;(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用它的必要。”([11],第351页)“譬如说,在主语和‘判断语’指称同一事物的时候,‘为’字就不可以省。”([11],第350页)如《论语·为政》中的句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里出现的两个“为”便以不可省略的方式发挥系词的作用。
对王力的观点,更多研究者持保留态度,倾向于将“为”视为完全意义上的系词,即其在诸多上古汉语句子中已经彻底脱离了动词实义。3如下若干例子所示: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
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孔丘与?”曰:“是也。”曰:“是知津矣。”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论语·微子》)
其中“为贵”“为美”“为为政”“为谁”“为孔丘”“为仲由”诸用法中,“为”显然不可解作实义动词。为解释这种语言现象,杨伯峻亦承认“为”的明确系词属性,并认为存在一类功能相同的词:“‘是’‘为’诸词,是在句中只起连系作用,毫无活动性的。……‘譬若’‘犹’‘似’这类词,虽比‘是’‘为’诸词有较多的具体意义,但仍缺乏活动性,还是这一类型的动词。”([18],第11页)这实际上是承认古汉语存在着一个“系词族”,而其中以“是”与“为”的用法最为典型。杨氏所论不局限于上古汉语,“是”在东汉已经可被视为系词,但在先秦时代仍仅作代词使用,相关用例不胜枚举,仅就上引《论语·微子》中之若干“是”而言,除“是也”为肯定应答词的用法,其余皆用以指代前文成分。如“为”的系词功能无疑(其余“犹”“若”或“维”等词或因其实义未褪,或因其更宜被视作足句的语气词,为简化讨论,可暂不论),则与我们前面讨论的“是谓”术语群恰可归于同类。如前所论,“是谓”等诸词实可发挥系词功能,其理由或在于其“叫做”的实义的虚化,当我们总以这种凝固形式对某个希望谈论的对象进一步再说出一些什么,这恰形成了围绕该对象的某种谓述(predicate)关系,而“是谓”等凝固形式便以典型的系词的形式表明了这种谓述关系的存在。但如从王力的角度,认为“为”的系词义来源于其“做”的实义的引申与虚化,则其基础语义与“是谓”等诸词不类。若认为在上古汉语中同样发挥系词功能的若干词语有不同的语义基础与来源,将会使问题不必要的复杂化,比如我们需要解释“做”和“说”在什么意义上可以统一起来。后一任务未必不可完成,但实际上存在着解决上述问题的更直接路径。
对于“为”在上古的特殊用法,清人早有专门讨论。王引之引用其父王念孙的观点,指出“为”与“谓”互训:“家大人曰:为,犹‘谓’也”([13],第47页);“家大人曰:谓,犹‘为’也”,“‘为’、‘谓’一声之转,故‘为’可训‘谓’,‘谓’亦可训‘为’”([13],第50页)。王引之随举数例:“《易·小过》上六曰:‘是谓灾眚。’《诗·宾之初筵》曰:‘醉而不出,是谓伐德。’是谓,犹‘是为’也。庄二十二年《左传》‘是谓观国之光’……是其证也。”([13],第50页)从这个角度,“为”完全可归于“是谓”术语群,而其系词用法的来源,亦恐不如王力所言来自其“做”的实义,而恰因通假于“谓”,并同样基于“曰”或“叫做”、称呼义的引申虚化。对于这一点的明证,或来自《尔雅》。
作为最早的言语解释和名物训诂专书,《尔雅》反映的正是先秦上古汉语的使用状况,其在呈现某个词的语义内容时,常用特定的“训诂术语”来对其加以界说,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谓(为)之”“为”“曰”“(甲,乙)也”的广泛使用,这四种用法在《尔雅》中“占全部训诂术语的95.6%”。([17])其中前三个术语解释词义的方式可分别理解为“下定义”、“说明名物特点”和“说明同物异名”,而在解释“比较抽象的一般词语时,也采用了‘甲,乙也’的释义方式”。([17])最后以“也”字煞句的判断句可另论,不考虑同物异名的情况,前三个术语皆可视为具有对某种谓述关系加以标识的系词功能,即以术语前的部分构成对术语后接对象的语义说明——这包括了对其最核心性质或从属性质的说明与判定。《尔雅》中“谓之”“为”“曰”并立,一方面表明“为”的系词性质实际上来自其亦属于以“是谓”为代表的系词族,另一方面也表明,上古汉语系词族的公共语义基底,恰在于“曰”或称呼义。如前所言,“曰”在先秦文献中使用太广,但《尔雅》中的用法,正好表现出其具备的系词性质。从这个角度,或亦可解释王力观察到的一个语言现象:“系词应该是属于基本词汇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它就不轻易给新兴的词代替,可是‘为’字在后来消失了。”([11],第352页)4“为”字系词功能如王力所言的“消失”,并非由于其在先秦不能被视为功能完备的系词,而在于其从根本上属于以称呼为语义底层的上古汉语系词族,而这个系词族,在汉语的发展中被“是”整体上垂直替换掉了。
如果我们能确定上古汉语存在一个系词族,那么还有两个重要问题遗留,一是为什么其将被“是”替代,这涉及汉语系词“是”的起源;一是为什么系词的使用没有强制性,即如王力主张的仅用“也”煞句便可表判断,对此杨伯峻亦言:“判断句基本上是以‘是’‘为’诸动词为谓语的句子。……在句中只起联系作用,是可有可无的。”([18],第237页)对前一问题的现有回答极为复杂,大体与三方面论点相关。其一,“‘是’字经常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这样就逐渐产生出系词的性质来。”([11],第353页)其二,“是”标识出一个主谓之间的停顿(句读),而此停顿的消失也就意味着系词的产生。其三,“是”在先秦作为肯定词,常与“非”对应,如《庄子·齐物论》中“是非”对举之说,或《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由此肯定义,而“是”逐渐系词化。([4,16])如结合前文对“是谓”系词族的讨论,还可再为探讨“是”作为系词的起源增加一个可能维度,即其有可能来自对“是谓”的压缩。“是谓”作为肯定应答词,兼容了“是”与“谓”,在其被用来标识出谓述关系,作为凝固形式完全系词化的过程中,“谓(为)”“曰”的意思不断虚化,而最终“谓”从“是谓”结构中脱落,仅留下“是”扮演系词的角色。从出土和传世的术数类文献可见,“是谓”的判断强度高于其他相关术语——这与“是”可用作肯定应答词有关,如段注《说文》云“是”乃“正见也”,同时其结构前可以容纳的语言成分也最复杂,是上古汉语系词族最典型的代表,当“谓”的称呼义不断虚化,其余“之谓”“谓之”或“为”“曰”均向此代表性结构收缩并逐步退出系词的序列是可能的。也就是说,“是”的系词化从根本上与两方面因素相关:一是其肯定义,二是“是谓”结构的典范性存在,及其在语言发展变化中的压缩;至于“是”在主谓之间的特定位置或其所体现的语义停顿,对其系词地位的确立则可能不太重要。回到上述后一问题,为什么上古汉语系词的使用没有强制性,其回答则可能与判断句涉及的知识专业性高低有关。如《尔雅》所示,用“也”字煞句作训诂术语的情况,绝大部分集中出现在前三篇《释诂》《释言》与《释训》当中,所涉及的对象多为一般常用词,而从释义形式上看表现为对同义词或近义词的列举,处理的主要是异名同谓的问题,而不涉及谓述对象与谓述内容间的复杂关系,在这种表义相对简单的使用环境中,系词似乎是不必要的。由此反观先秦其余以“也”字煞句的判断句,其所陈说的内容也有类似的表义方面的简单性,相对更容易被我们把握,因此或不需要专门的系词来提示谓述关系的存在。如:
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经法·道法》)
仁者,人也。(《礼记·中庸》)
百里奚,虞人也。(《孟子·万章上》)
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庄子·逍遥游》)
与此相对,在更高专业化的讨论中,比如术数类文献或诸子书中欲对知识意义上专业性或复杂度较高的话题加以深入言说时,利用系词来建构明确的谓述关系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3.作为谓述关系标识的“系词”
以往古汉语研究界,通行采用“判断句”的说法,实际上已经肯定了中国古典语言环境中谓述问题的存在,即亦可对某语言对象之语义内涵有所陈述和判定。对上古汉语系词问题的讨论,其语言学上的根本意义可以理解为尝试从形式上肯定上古汉语在某些情况下亦拥有判断句的某种标记。确证上述内容,对于中国哲学研究的意义或许更为重大,这为我们提供了在窄意义上以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方式谈论先秦哲学中形而上学问题的可能。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上述所有问题却都是有争议或未加澄清的。
王力对判断“为”系词身份时表现出的犹豫或许具有某种典型性,这体现了研究者面对中西语言之间在形态层面的巨大差异时难免产生的困惑感,也的确很难想象有如此形态差异的语言可以被简单置于同一研究平台加以对等讨论。这种困惑也将以同样的方式扩散、渗透到其他学科,比如中国哲学或者中国逻辑的研究当中。基于这种困惑已经有无数相关的对于中西之间种种差异的反思,但其克服困惑的方式多是指向对某种普遍性的解构与对思维、语言或哲学上的“中国性”的凸显——比如《马氏文通》的写作存在着对拉丁语法的比附,而《先秦名学史》则是对西方哲学的比附。这些反思在以往创造出了无数有价值的学术产品,但也带来了更深层的问题,即中西之间在各个知识领域内的可公度性标准何在——在中西之间存如此众多巨大差异的前提下,我们居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相互理解,不但《论语》《老子》,甚至出土文献都能被英译而在海外学术界获得讨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超越了差异性反思的神奇!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的系词问题,或许有助于从语言学的角度切入对哲学上的可公度性的寻求,并让关于汉语的古典语文学知识在现代中国哲学研究中重现光彩。尤其在哲学研究领域,系词“be”以往被认为是辨识中西差异的最核心问题,由于相应要素在上古的缺失,先秦并不存在窄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而在近现代中国研究界,诸如“形而上学”、“本体论”之类的术语均在一个宽泛而模糊的、缺乏形式化标准的语境中被加以使用,且这种有限的使用也往往被认为未能完全摆脱对西方的比附性。在某些较为激进的反思中,上述术语会被认为应从中国哲学的言说中清除出去或彻底赋予其“中国式”的特定意义——虽然这听起来更像是对问题的回避而非解决。坚持类似主张的学者或许都有以下预设:其一,哲学与思维、语言这些领域的问题深度捆绑在一起;其二,不同语言表达意味着不同哲学形态或者世界观。上述其一大体是20世纪最重要的学术共识之一,而其二就是语言学上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但问题在于,在其一与其二之间,恐怕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语言影响世界观的主张,在现代语言学界得到的辩护越来越少5,但在汉语研究界,仍有继续讨论的必要,毕竟在语法层面上,主谓结构及系词的存在,已经被识别为西方语言的核心特征,而此特征在汉语中的存在,却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有疑问的。([9],第11–21页)较早的汉语语法研究界,并不排斥使用主谓结构来表述汉语的句子构造([11],第357页),新疑问的出现,恐怕不仅源于语言学方面的困扰——汉语缺乏形态标记是从来的通见,而更和对中国思维方式的反思关联在一起。比如论者会主张演绎推理的核心在于主谓结构的存在,而中国人以另类方式——例如“对举推理”来进行理性思考,因此“先秦名学不在论证格式中讨论主谓词项”。([9],第299–302页)从研究程序上看,对于汉语语法的研究应先于对中国思维方式的讨论,但在前一领域的问题实际上未获得一致共识的情况下,有关所谓中国思维方式的一系列独特性或与西方相比的差异性反而更容易识别,比如中国古代显然缺乏演绎推理的形态及对有关要素的明确讨论。换言之,虽然从理论上讲对语言问题的讨论应优先于哲学问题,但实际上后者呈现的更为凸出,并大概以某种潜在的方式影响到对于前者的讨论。重新介入上述争论的关键,或许在于从新的角度提出问题。目前看来,“思维”是一个极为模糊的概念,涉及从脑神经活动到特定规则集的存在等无数可能的工作面,而我们似乎也仍然缺少对其加以研究的可靠方法。对此问题的判定,以往在操作中可归约为如何在语法上的主谓结构——实质是主谓结构的特定形态即主语-系词结构——与某种特殊的(西方式的)哲学表述方式之间建立直接对应的强联系,而这种联系的存在则取决于某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如20世纪30年代张东荪的表述:
亚里斯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上讲得很透澈。就是说哲学上的本体是由名学上的主体而来。名学上不能无主体,则哲学上便自然会有本体的概念。……这便是说,一切云谓都是加于主体上的。虽可累积起来,但却离不开主体。……这样则主体与云谓乃是截然不同的了。于是凡成为一句言语必定有个主体又有个云谓。……亚里斯多德的这个主张实在是根据西方人(狭义言之,即希腊)的文法。然而这样的文法却代表西方人的“心思”(mentality)。([19],第188页)
后续在哲学领域针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大体不出此范围,比如不同背景的学者都通过聚焦“being”而申明中国哲学因相关概念的缺失而不存在对诸如“是之所是”(being qua being)“实体”(本体[substance])甚至“形而上学”(metaphysics)等问题的关注与讨论,而上述诸问题的出现则完全出于西方式的思维。从此立场后退,或许能开阔进一步的讨论视野。这个退却在于两方面:其一是放弃对“思维”的讨论,只关注语言文字层面上可得到明述的内容;其二是放弃对语法与哲学表述之间强联系的主张,或者说,即使没有明确的语法结构和哲学术语方面的支持,也不能排除语义内容和哲学问题意识方面的普遍性。这里前一方面的问题过于复杂暂存而不论,至于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可借助我们已经获得的关于上古汉语谓述问题的知识加以深描。
讨论或许从如下事实开始,即印欧语言中语法意义上的主语(subject)和语用意义上的话题(topic)在很多情况下是分离的,而此两者在汉语中总叠合在一起,这使得主语未得到充分的语法化凸显,而相应的主谓结构也就无法获得清晰的形式化。([9],第11–21页)上述分离与叠合,在对具体句子的分析中将产生重要影响,即处理西方语言中的句子时,可不考虑话题问题,但在处理汉语时,则必须考虑话题,而相反对其语法结构的呈现并不那么重要。比如所谓“判断句”,在西方的传统中仅考虑其与主谓结构的绑定关系就够了,但在上古汉语语境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则与话题-说明这样的语用要素相关。再以前文讨论的上古汉语中“是谓”句为例,其话题总出现在“是谓”结构之后,即传统语法分析中宾语的位置,而对话题的说明部分则前置于“是谓”,位于语法上主语的位置。从形式上看,这与印欧语言利用主语和系词带表语的谓语部分组织句子的语义呈现顺序正好相反。如我们尝试从汉语主语与话题重合的角度出发确立句子的语法关系,或可以将这类带系词的判断句重新分析为“宾6—系词—主”的倒装,但这会使情况变得复杂。考虑如“(甲,乙)也”形式的判断句,便不符合这种倒装关系,其句中的话题位于说明部分之前的主语位置,在语序上恰好与“是谓”句相反。如此,则上古汉语判断句会出现两种语序,一是“主—宾”的常规“(甲,乙)也”形式,一是“宾—系词—主”的倒装形式,并可进一步将系词视为后类特异语序的标识,类似于宾语为代词时可前置于谓语动词的特殊语序。这种复杂性分析的出现或许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完全放弃传统意义上的对于上古汉语的语法分析,但这种分析显然既不如针对话题的语用-语义讨论来得直接,亦不利于我们在对等的意义上建立类似印欧语言的形式化的语法标准,并基于这种标准发展出对于哲学问题的讨论。于是,我们不如认为,上古汉语“系词”(保留这个术语的使用更多是为了行文的方便,而不意味着我们对其意义的理解与印欧语言对等)或系词族,标识着判断句中围绕话题而非主语所呈现出的某种复杂度较高的谓述关系的存在,而这种关系在印欧语言中,“恰好”通过语法化充分的主谓结构形式得到呈现;但由于形态方面的差异,这种谓述关系在上古汉语的语境中有时难以被识别,而相反在印欧语言中借助主谓结构而得到了典型的明晰化的表达。也就是说,在严格的语法形式上,上古汉语和印欧语言之间虽然缺乏对等性,但这并不妨碍谓述关系的普遍存在,而这总意味着在语言层面对于某个话题或谈论对象所加诸的说明、阐释或界定。只不过,在上古汉语里,系词或系词族并不能被简单视为判断句中谓述关系的“语法标记”(相反,印欧语言中的系词则是一个标识主谓结构的语法标记),比如对“话题-说明”的分析呈现在语义-语用层面,但我们的确可以认为“是谓”系词族是判断句中较为复杂者的形式标记。至于以“也”字煞句,即不用系词的情况,如暂时排除同谓异名的用法,则可认为其在某些情况下标识着另一类谓述关系简单且语序不同的判断句(但由于“也”字用法的多样,并非以其煞句的所有陈述句都属于判断句,且此“也”字亦可省去不用,其不能被完全视为类似于“是谓”那样的已经开始形式化的谓述关系标识,这进一步提高了讨论汉语判断句语法的复杂性)。7王力等学者观察到系词的使用非上古汉语判断句之常例,其深层原因或即在于“是谓”或“也”这样的标记,标识出的并非语法结构而是说明内容与信息焦点之间的语用关系,故而不能以印欧语言形态上之成例衡量。
从上述角度看,谓述问题或许是贯穿所有人类语言的普遍问题,在不同具体语言中的表达区别则仅在于是否依附于特定的语法形态。由此转向对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问题的观察,如果像亚里士多德那样认为诸如“这是什么”(What it is)的问题及其诸种回答方式毫无疑问是其最基本的问题,则对此类问题的探究与回答,并不如张东荪认定的那样,必然与印欧语言的主谓结构及系词的语法地位完全绑定,其底层逻辑实质上来自对“话题-说明”层面的谓述关系的呈现。无论中国古人还是古希腊人,都曾面对如何恰当描述某特定对象、赋予其必要语义内容的任务。这一任务在西方语言环境中因与特定的语法现象重合,而更容易得到识别与明述,但其在上古汉语的环境中则因缺乏类似的技术支持而处于隐晦之中。在后一语境中对上述任务或者说物之为(是)物的某些维度的讨论,即显示为先秦围绕“名”“实”等话题展开的一系列论辩,如公孙龙的“白马论”之潜在的理论要点即在于应以何种恰当的方式以“名”命“物”,而这完全类似于古希腊对“这是什么”的追问,且对此问题的基本解答,亦可从围绕事物本质与属性的思考切入。也就是说,如何以适当的名对事物加以刻画,既包括对其本名的确定,即对其本质的断定,亦包括对其属性的描述;如“白马”这个复名所示,既包含对于马之为马的判断,亦包含对其色之为白的描写。([7])当然,通过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的系词问题而尝试对上述相似性的前端机理再加揭示,绝不意味着主张某种中西之间在形而上学讨论方面的完全一致甚至抹杀其形态方面的差异,只是希望强调其基本问题跨语言的普遍性和由此产生的哲学知识上的可公度性。双方的差异显而易见,诸如“三段论”推理和“十范畴”当中大部分均为高度依赖特殊语法形态的理论产物,就不会出现在中国古人的视野内,不过,这更多意味着特定逻辑形式的缺席,而未必就如某些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意味着“演绎推理”不存在,考虑到我们这里对上古汉语系词的讨论,这个问题仍有另外研究的必要;但如我们尝试表明的,归根结底,中西间的种种差异并不妨碍双方都可能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基于对句子中谓述关系本身的反思,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出类似的对于最基本哲学问题的探索。
4.结语:从命名开始
以上讨论尝试表明,语法差异或语言表达层面的差异不构成无法逾越的哲学(在将其视为一套话语系统而非思维方式的意义上)障碍,对上古汉语系词族的研究,部分地为我们提供了解释上述主张的自然语言证据。对此我们或许可以进一步追问,“是谓”等系词在揭示谓述关系并帮助我们跨越语言差异的同时,是否还在中国古典哲学当中留下了其他特别的遗产——正如有明确语法地位的系词在西方哲学当中留下了围绕主语—实体而展开的“本体论”(ontology)讨论。此问题的讨论或许可以从人所熟知的戴震的一个论断开始:
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如《中庸》“天命之谓性……”此为性……言之,若曰性也者天命之谓也……;《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则为天道言之,若曰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如《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此非为性教言之,以性教区别“自诚明”、“自明诚”二者耳。([3],第174页)
这个说法似乎与我们前文的讨论矛盾,如前所言,“之谓”与“谓之”作为“是谓”系词族的成员,其在句中的用法没有差别,都表明前置的说明性内容对其后的话题构成谓述关系,即承担所谓“以上所称解下”的语义功能,那么戴震所说的“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又该如何理解呢?
戴震的这个分辨,以往早已广受关注,在现代也有多种讨论([14],第329–332页;[8],第39页、第63–75页),但相关分析仍未能切中其要害。对戴震观点的分析,不能单纯从句法或语义层面出发。他的表述方式存在一些产生误解的地方,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将“之谓”与“谓之”两者的语义传递功能做了镜像式的对照,并由此断言两者之异。实际上,如戴震对后一个句式的讨论引入了“名”“实”这对术语所暗示出的那样,他敏锐地觉察到语言表达的背后,关联着一个更深层次的哲学问题,而后者才是他所欲加以揭示的“异”之所在,只不过,他并没有真正搞清楚并表达出这个“异”意味着什么,并错误地将其归于不同的语言表述方式上的差异。这里的讨论涉及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上古汉语谓述关系的发现,且这种关系常呈现为话题后置的形式,在此意义上,“之谓”与“谓之”没有区别。戴震应亦观察到了上述问题,并在关于“之谓”的分析中大体将其正确表达了出来。基于对第一个问题层次的反思,则必然会有第二层的对于形而上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即当我们发现自己可以对某言说对象的本名或诸特征等语义内容加以刻画描述时,我们所展示的正是对“这是什么”或物之为物的普遍思考,而这种思考在中国古典哲学语境中,以名实问题为其典型。8戴震在自己对上述第一层次问题观察的基础上,亦对此第二层次问题有所体悟,并部分将其表达了出来。但他错误地将“谓之”与“之谓”在用法上相区别,并将两者分别作为两层次之问题的标识,这反而阻止了对语言层次的谓述问题和哲学层次的形而上学问题之“异”的充分展示。戴震的表述纠结于“上”“下”,虽然在后文的解释中发现对其的理解大约与“先”“后”有关,但仍未能对其加以清晰化说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里的问题实质上涉及三个不同的逻辑序列。其一是名言与世界的顺序,先有世界的存在,我们才能对其有所言说,且此顺序与我们经验与常识一致。其二是学理上语言与哲学的顺序,哲学问题的出现,后于我们对一些重要语言现象的认识与把握,如前所言,形而上学问题基于在先的谓述问题,而对前一层次问题的解答往往要从对后一层次问题的分析中寻找线索,这种理解贯穿在世界范围内的古今哲学研究中。其三是语言上谓述关系的顺序,上古汉语有系词的判断句总是说明先于话题,这可以起到强调说明性内容的作用。这可能乍看起来并不符合认知的过程,我们似乎应该是先通过概念化的手段将讨论对象从其背景当中分离出来,也就是先对其有所称呼或命名后,才能对其各种细节加以进一步描述;但从相反的角度考虑,也可以认为在上古汉语环境中,讨论对象本身的地位不言而喻,所以言说的重点全在于针对其可能展开的说明,后者才是诸子或术数文献努力想要传达出来的新知识,故而这部分内容在表达上需要得到前置以示强调,而对前者的确认隐含在谓述关系的存在当中——必然有言说的对象我们才能有所言。以往我们总观察到中国哲学的某种“经验性”,而这或许正来自于有物后能有言的逻辑惯性。如果说使某个特定对象从世界中被挑选出来的基本方式就是对其加以称呼或命名,则此名的成立在逻辑上先于对其的其他描述,虽然实际上受到更多关注的可能是后者。回到古代名实之辩的语境,名或命名首先确立了某物的“本名”——比如“马”,之后再可以进一步利用“通称”对其加以具体描述——比如“白”。([7])从原则上讲对某物的命名先于对其的描述,如我们转换术语,将对某物的命名视为对其的指称(reference),则这一点在古希腊哲学当中表达得更为明确,即指称一定先于谓述,而使这一点明晰化的恰是其句子在语法上的主谓结构。我们亦可以确定,这一点在中国哲学的传统中也同样成立,且大概就是戴震会将话题引入到名实关系的讨论中的内在理由,只不过由于主谓结构的含混而将对句子的语法分析让位给对于话题-说明之间谓述关系的讨论,上述指称的优先性被隐藏了起来,需要更曲折的理论工作才能得到解释。
这里讨论的三个顺序,继续赋予中西哲学某种内在的共性,对于双方而言,命名问题都是普遍的形而上学问题得以展开的基点,而这或许既解释了先秦哲人何以会对“名”产生高度的关注,也解释了古希腊哲学传统中个体与专名的奇特地位。从这里进一步,则双方某些重要差异就显示出来了。中国古典的命名问题包裹在建立谓述关系的语义学任务中,而未经由主谓结构的语法形式得到直接呈现,从积极的意义上讲,这或许避免了如何谈论不存在或自相矛盾的对象这样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所可能带来的焦虑;但从消极的意义上讲,也可能产生一种“名”“言”不分,或者说指称与谓述无法得到差异化处理的理论困境。如戴震“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所表明的,他是将话题与说明之间的谓述关系纳入到了传统名实对照,即制名以指实的理论构造当中考虑,如他利用“自诚明谓之性”这个例子所表达的,是将“性”视为“自诚明”这个“实”的“名”,即这里是以“名”来称呼、命名或指称某种实在,而并非仅仅是“自诚明”这个说明成分对“性”这个话题的谓述。这种不严格区分指称与谓述的方式符合上古汉语语法化不发达的实际情况,相比在印欧语言中,两者的差异将清晰地展现在主谓结构和与之伴随的词性区别中——判断句的主语必然是名词或短语等其他名词性成分,而谓语部分必然是带有系词的名词或形容词;前者具有对特定对象的指称作用,而后者才是对这个对象的谓述。由这种语言上的不严格性将引发名实问题在先秦形而上学探讨方面的含混,比如“白马论”讨论的究竟是对“马”的本名的命名,还是对其“白”的属性的谓述(这部分内容后来被称为“通称”亦表明了这一点)需要额外的分析才能确定,这显然不利于从谓述或有所言的角度继续对所论对象加以深入分析。戴震观点的内在道理,亦可从“是谓”系词族的使用方式当中来寻找证据,如前文所言,此系词族皆由同一个实义词“谓”(“曰”)虚化而来,而其语义基点即“叫做”——把某个对象叫做某个名称,大概是最原始和基本的命名行为,这种命名行为在上古汉语里却因“是谓”成为谓述关系的标识而与后者混淆了起来。
一切复杂的形而上学问题都是从这个命名行为开始的,只是其发展将在古代中国和古希腊走上不同的道路。在技术层面上,印欧语言中系词引人注目的地位代表了更高程度的语法化,这意味着形式化的主谓结构和由此导出的对是之所是、物之为物的整套回答方案,而这种方案即所谓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上古汉语中系词身份的相对模糊,主语/话题界限不清,以此为工具进行的哲学探讨,显然未能清晰展示名实问题的全部内容,且不适合从形式上比附被认为带有西方印记的形而上学。现代研究者往往据此在中西哲学之间挖掘出一条似乎无法跨越的鸿沟,并引发了关于中国古典思维形态的种种特异化猜测。重新讨论上古汉语系词的问题,并非试图从形式上填平上述鸿沟,而是希望通过对谓述关系的揭示建立一座跨越鸿沟的语义学桥梁,站在桥上看到的风景或许与以往有所不同。据此可以在不严格的意义上证明,有关“这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及其回答,属于普遍的、跨语言的窄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基本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以同样的命名行为为其起点。虽然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方案因为对话题-说明、主语-谓语、指称-谓述或者名-言的理解不一致而引发后续的巨大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沟通努力的失败——所有差异实际上都是可以得到分析与说明的,而仅仅表明,语言与哲学的关系远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复杂。最后举一个有关这种“复杂性”的相关例子,先秦哲学对于指称和谓述未加明确区分,这在古典形而上学的环境中似乎是一个缺点,但在弗雷格的视野中,谓述也有所指称,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更接近中国古人的想法,只不过,如何消化这种奇特的相似性则是未来的任务了。
【参考文献】
[1] E. Fedorenko, S. T. Piantadosi and E. A. F. Gibson, 2024,“Language is primarily a tool for communication rather than thought”, Nature, 630(8017):575–586.
[2] 曹峰,近年出土黄老思想文献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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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冠军,“古汉语‘是谓’结构辨证”,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第127–131页。
[11] 王力,汉语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12] 王力,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13] 王引之,经传释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14] 吴根友,孙邦金,戴震乾嘉学术与中国文化,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5年。
[15] 伍宗文,“‘为’的系词性质补议”,汉语史研究集刊,2004年第1期,第31–43页。
[16] 肖娅曼,汉语系词“是”的来源与成因研究,四川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17] 徐朝华,“《尔雅》中的训诂术语”,南开语言学刊,2009年第2期,第131–137页。
[18] 杨伯峻,文言语法,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
[19] 张东荪,知识与文化,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
[20] 赵汀阳,“语言开启思维:语言奇点与思维初始基因”,当代语言学,2024年第6期,第825–841页。
【注释】
1.出现“是之谓”或“此之谓”这种结构,有学者认为与该结构前文的长度有关,越长的前置部分,越需要“是之谓”或“此之谓”这样复杂结构提示其语气停顿和语义关系([5])。这种结构在表义功能上与“是谓”等没有区别,可不独立加以讨论。
2.20世纪30年代,王力在《中国文法中的系词》([12])一文中即对“为”的系词性质进行了详细讨论,其论点与《汉语史稿》完全一致。
3.如洪诚较早主张“为”在上古汉语中有明确的系词用法(参见[6]),伍宗文亦持此说,并对原有相关讨论,特别是王力的观点有详细检讨(参见[15])。
4.实际上由于汉语作为具有高度古今延绵性的语言,“为”在现代汉语中除了拟古的场合,亦有其他系词用法的残留。
5.一个典型的尝试将语言和思维完全分离的例子,如《自然》2024年6月发表的论文《语言首先是交流工具而非思维工具》([1]);对此亦有迅速的不同反应,仍坚持语言与思维存在某种一致性(参见[20]),但前者参照的是大脑生理活动层面的神经信号,而后者参照的是逻辑关系算子;前者面对的困难大概来自还原论在可溯因性方面的问题,而后者面对的问题大概存在于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之间,或者说元语言与对象语言之间张力。以上两者的参照均非特定环境中的自然语言现象(比如古代汉语)及其显性规则,这或许表明,目前距离我们能够“科学”地谈论上述问题大概仍然远比预期的更加遥远。
6.或者亦可用“表语”或“名词性谓语”,这里不讨论其中的语法差异。
7.这里所谓“复杂”和“简单”仍是有待进一步分析的概念,但可以认为其基础在于我们作为汉语母语使用者和相对熟练的古典文献阅读者的可信赖的语感。
8.在中西的古典哲学世界,没有人怀疑语言描述世界时两者的统一性,对名言的讨论亦直接就是对事物的讨论,这对于先秦古人或亚里士多德都是同样的。因此古人多不去区分名言与客观事物,而把这个困难留给了现代人。
本文原载《逻辑学研究》202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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