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20世纪下半叶以来,应用伦理学——间或被称为实践伦理学——获得了与其短暂历史形成鲜明对比的长足发展。“道德哲学家的工作在应用伦理学领域具有最重要的应用”[1](165)。应用伦理研究在现代社会受到广泛关注,众多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应运而生。这意味着在客观意义上应用伦理研究平台的实体建构与发展趋势对于应用伦理研究而言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和依托性价值。国外较早成立的各类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绝大多数运行至今依然颇具引领性和前沿性,其发展状况相当于应用伦理学史的重要断面,不啻应用伦理学科发展与演进的缩影,是应用伦理学在社会实体建构层面的直接映射,当为应用伦理学科富有价值的重要研究样本。因此,本文以专门机构为研究对象,不单纯着眼于一般意义上的学术建制史研究,而以应用伦理学科自身视角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进行特定性论析,在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之间勾画深层关系,着重研究其包括多元议题和研教特色等在内的发展现状与态势,从而探究更多有关现今国外应用伦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为我国应用伦理研究平台建构以及应用伦理学科发展提供参考与镜鉴。
一、“伦理学+”模式促生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多元议题
传承苏格拉底、柏拉图、奥古斯丁、阿奎那、休谟、边沁等众多富含道德哲学应用思想先哲的现实关切情怀,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从较早时期的正义、权利、平等、战争、死刑、堕胎等,逐渐转向稀缺资源分配、动物权利、生态环境、科技向善、国际责任等社会焦点问题。当前较具集中度的研究议题主要包括科技伦理、生命/医学伦理、环境伦理、动物伦理、经济伦理、国际伦理、职业伦理等。由于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方式直接、具体且特定,故其议题较为多元,生成路径大体依循“伦理学+”的模式。所谓“伦理学+”,即通过伦理学与其他学科、重要议题或特殊道德对象相结合生成应用伦理研究的一般对象并为其研究设定论域的方式,通常包含跨学科合作、社会热点融合、伦理共同体扩展三个层面的内涵。与其他交叉学科相比,“伦理学+”模式的特殊之处在于其细密深透的扩展性和严密浑成的延展性。细密深透的扩展性乃伦理学学科自身特性之使然,因为在伦理学意义上,人的行为及其各种规范皆为道德选择和价值判断与排序之结果,而无论是道德选择,还是价值判断与价值排序,皆须经由伦理介入或参与才能完成,因此“伦理学+”的介入对象几乎涵盖全部的无争议或有争议的社会生活范畴,这是通常由两个或稍多若干学科交叉而成的其他交叉学科所不能比拟的,因为它们不具备“伦理学+”细密深透而又普遍应用的扩展性。严密浑成的延展性盖因“伦理学+”模式的永恒延展特性,亦即不仅伦理学应用对象个体自身是历时演进的,而且“伦理学+”的对象群体也是永恒延展的,这在科技伦理和观念变迁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并且这种延展性必须严密周全而又浑成统筹。
科技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焦点几乎都由“伦理学+科技前沿热点”的模式促生,其当前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由新兴科技引发的各类社会伦理问题以及预防或解决这类问题的伦理对策与工具等,集中关注与科技相关的隐私、公平、透明度及责任问题,由人工智能、脑机接口技术、机器人技术、无人驾驶技术、大数据学习等新兴科技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科技与人文之间的关系问题等,而此类议题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遵循着“伦理学+科技前沿热点”的内在结构,其基础性缘由在于,“机器的自由度越大,它就越需要道德标准”[2](134)。代表性的国外科技伦理研究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匹兹堡大学科学哲学中心、匹兹堡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科技伦理中心、圣母大学技术伦理中心、慕尼黑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图宾根大学国际科学和人文伦理中心、牛津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成立于2005年并于2024年关闭的牛津大学人类未来研究所、斯坦福大学麦考伊社会伦理学家庭中心(社会伦理学与本科伦理教育亦长)、圣克拉拉大学马克库拉应用伦理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等。如何利用伦理学的规范性价值对迅速发展的现代科技进行合理规制,防止科技力量超出人类掌控范围并最终危及自身,在技术及其产物与人类价值观之间追求合宜与对齐,是这些机构共同关心的主题。
在医学与伦理的关系上,希波克拉底充满道德律令意味的誓言至今仍是医者遵循的职业伦理守则,而学术意义上对生物与生命的伦理思考和道德关怀亦早已有之——“尊重每一个生命体,视其为目的,并尽可能地善待”[3](4)。1969年成立的海斯汀中心(或黑斯廷斯中心)和1971年成立的乔治城大学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都是早期的且至今仍负盛名的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它们为当代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传统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国外出现了更多同类机构,如哈佛医学院生命伦理中心、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伯曼生命伦理学研究所、前身为慕尼黑道德能力中心(2005—2021)的慕尼黑大学伦理学与实践哲学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苏黎世大学伦理中心、贝勒医学院医学伦理与卫生政策中心、乌得勒支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政治哲学、技术伦理和环境伦理亦长)、北海道大学应用伦理与哲学中心、麦吉尔大学MUHC应用伦理中心、汉堡-埃彭多夫大学医学中心医学史与伦理研究所、匹兹堡大学生命伦理与健康法中心等。近年来,国外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的关注范围越来越广,涵盖神经伦理学、卫生保健伦理、临床伦理、医学研究伦理、疫情伦理等。在该类机构当前颇具前沿性的研究议题中,“伦理学+”模式的广泛影响再次得到印证:“伦理学+现代新兴医技”是此类机构议题生成的基本方式,包括与基因技术、生物安全、AI在生命与医学中的应用、再生医学、精准医疗、末期病患与死亡辅助、性别多样化等密切相关的伦理考量在内的诸多医学伦理前沿议题几乎都由此模式促生。
没有人希望“最后人类情景”[4](155)的思想实验成为即将发生的现实。大自然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具有独立于人的内在价值?人类是否对大自然负有道德义务?保护大自然的道德要求究竟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理据,还是非人类中心的理由?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的争论构建了环境伦理研究的基本问题域。国外的环境伦理研究机构多于20世纪80年代及之后建立,这些机构将大自然纳入道德考量的视野,对自然界作为道德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予以论证,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研究提出解决现实中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冲突的具体办法。牛津大学乌希罗实践伦理学中心(生命/医学伦理等多议题研究亦长)、北得克萨斯大学环境哲学中心、美国东北大学伦理学研究所、迈阿密戴德学院大地伦理研究所、纽约协和神学院大地伦理中心、环境伦理与法律中心、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莫里斯·杨应用伦理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犹他谷大学伦理学研究中心等是知名的环境伦理研究机构,其研究议题覆盖了从环境正义、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到各种新兴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与环境相关的公共政策等广泛领域。“伦理学+”模式对国外生态伦理研究机构议题造成的影响同样存在,而且该模式的内涵在此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学科融合或社会热点结合,其特殊含义在于通过“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的方式扩展伦理共同体范围。在此意义上,气候伦理、大地伦理、河流伦理、海洋伦理、森林伦理等都是“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模式的产物。
与环境伦理相似,国外动物伦理研究机构的议题设置也依循着“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的内在理路。动物伦理研究在较早时期常被归于环境伦理范畴,其原因在于动物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对生态伦理的关注自然包含对动物的道德关怀。但是,这容易使人们忽视动物伦理的特殊属性与地位。这不仅因为支持动物伦理的道德理由不尽相同于支持环境伦理的道德理由——主张为动物权益进行辩护的人未必对环境伦理抱持同样的热忱,反之,基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理由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的人可能更认同环境伦理而非动物伦理,亦因近年来人们对动物伦理的重视使得动物伦理具备了独立于环境伦理的条件,尤其在“平等考虑利益原则”[5](21)被有力地论证和推展于动物之后。在目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中,动物伦理研究工作已经更多地由独立运行的动物伦理研究机构承担,而不再仅仅是作为环境伦理研究机构的一个分支主题。2006年,世界第一个动物伦理研究中心——牛津动物伦理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通过动物伦理的学术研究、教学以及出版物等方式积极宣扬有关动物伦理的进步思想,为后起的动物伦理研究机构树立了典范。此外,剑桥动物权利法中心、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动物伦理研究中心、荷兰国际动物伦理研究所,亦为当代动物伦理研究的重镇,它们致力于增进社会关于人与动物之间伦理关系的科学认知,进而提升人类社会对待动物的道德水平和对动物权利的保障水平。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对经济伦理的研究主要体现于中观层面的商业伦理和微观层面的道德领导力,至于宏观层面的问题——经济活动本身的道德属性以及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角色等,则非关注重点。其对商业伦理的探讨较集中于商业活动中不同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道德领导力则指建基于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修养、敏锐道德判断力、出色道德感召力之上的领导与管理能力。在国外,二者经常共存于同一类型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旨在培育更具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的行业人士,使其在社会各领域的活动中以更合乎道德的方式推进行业发展。由于此类机构的工作重心主要是面向商界人士或商学院学生提供商业伦理和道德领导力的相关咨询和培训,因而学术性本身或许并非重点。尽管如此,“伦理学+商业”的结合模式还是催生了它们。而且由于此类机构具有提供商业交流机会、社会资源融合、社交人脉共享等功能,通常可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支持,因而此类研究在国外颇受重视。道德与合规倡议组织可能是最早帮助领导者创建企业道德文化、确立工作场所道德准则、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伦理研究机构,该机构的历史可追溯至1922年。如今,澳大利亚应用伦理研究所、德国维滕贝格全球道德中心、圣母大学德勤道德领导力中心、沃顿商学院齐克林治理与商业道德中心、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奥尔森应用伦理学中心、克兰拉纳道德领导力中心、罗格斯大学商学院道德领导力研究所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机构活跃于此领域,它们围绕商业活动中的伦理操守、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精神、领导者的价值观塑造、领导者的道德决策能力培育、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责任等主题进行研究和教学。
“伦理学+国际问题”是国外国际伦理研究机构议题生成的重要方式。国际伦理议题的研究主要针对在国际层面和全球问题上如何适用道德原则与行为规范,关注全球化时代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互动过程中的道德责任和道德关系,旨在解决国际事务和全球议题所涉的伦理问题、道德原则和价值排序,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冲突与和平、人权保护与人道责任、国际正义与全球治理、移民与难民的伦理问题、全球公共利益与道德义务、全球贫困与发展援助等,其主要思想大类可被认为包含“世界主义和反(非)世界主义”[6](199)。成立于1914年的卡内基国际事务伦理委员会是国际伦理研究的领军机构,它在一百余年间持续探讨如何在国际事务个案中公正行事,并致力于促进国际社会在多个层面对重要国际问题的伦理共识。近年来,该机构较多关注全球公共健康与伦理、新兴技术治理与国际多边主义、军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伦理、太空伦理、国际法伦理、全球治理伦理等。牛津法律、伦理与武装冲突研究所则侧重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伦理问题,对国际法、伦理与国际关系领域的广泛主题进行跨领域研究,试图深入理解与武装冲突相关的伦理、法律与政治挑战。伯明翰大学全球伦理中心、斯德哥尔摩大学战争与和平伦理中心、海牙全球正义研究所、纽约大学法学院人权与全球正义中心、利兹大学跨学科道德应用中心、林雪平大学应用伦理中心、多伦多大学伦理学中心等亦为较侧重国际伦理的研究机构。以道德规约介入的方式促进和维护国际事务与全球议题中的人类尊严、公正平等、和平互惠,是国际伦理研究机构的主要指向。
“伦理学+特定职业”亦为“伦理学+”模式的例证。相对而言,职业伦理与应用伦理的关系显得暧昧不清。在某些伦理学论者看来,应用伦理学中可能没有职业伦理的一席之地。尽管二者同属伦理学应用,但应用伦理作为一门具有特定内涵的学科,其前沿性、批判性、革命性等特征是一般职业伦理未必具备的。然而,国外职业伦理研究机构的出现与应用伦理学科的兴起遵循的是同样的逻辑,二者皆为现代性问题在伦理学领域的反映。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复杂化、专业化的今天,为防范高技术行业的伦理风险、明确集体行为的伦理责任、提高从业者的道德水准,以更加专业和细致的职业伦理对各行业从业者的行为进行约束成为必要。当前国外较具代表性的职业伦理研究机构包括哈佛大学E&L萨夫拉伦理中心、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职业伦理研究中心、俄亥俄大学应用与职业道德研究所、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职业与应用伦理中心、实践与职业道德协会等。这些机构的社会参与度较高,主要职能包括提升各行业从业者、各专业学生对于本行业或本专业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决策能力,根据客户需求制定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向不同行业的群体提供职业道德培训,为不同单位定制内部特定的伦理规范与道德守则等。
由此观之,“伦理学+”模式对于当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议题多元化的影响是深刻的且具有普遍性的,与此同时,该模式下的议题多元化可能带来消极影响。应用伦理学区别于伦理学理论研究的关键在于其实用性、当代性和具体性,紧密贴合当下现实需求是应用伦理研究的宝贵品格。但是,“伦理学+”如果被泛化或滥用,则会产生社会问题泛伦理化的风险,可能导致对“伦理学+”在不具备深刻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问题上的简单套用,导致泛社会化议题的泛伦理化,这就使得伦理学难以在时代变迁中展现其应有的进取品质和学科旨趣,毕竟,应用伦理研究的价值在于提供充分理据和察微知著前提下对现代社会多种有意义伦理症候的前瞻与疗愈。概言之,应用伦理研究本需解决最具前沿性和复杂性的高价值伦理难题,而非套用于经由道德常识或既有规范即可消解的议题。如果对“伦理学+”的对象不加考虑并仔细斟酌,应用伦理研究则可能被滥用,成为生造伦理话题和制造道德焦虑的工具。
二、北美实用哲学传统铺陈应用伦理机构跨学科研教底色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时空分布与应用伦理学科发展特点相对应。共时观之,它们较早出现于具有深厚实用主义哲学传统的北美,另外多分布于欧洲的德英等国。19世纪70年代,皮尔士《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开启了实用主义哲学先河。之后在詹姆士和杜威等先锋学者的加持下,实用主义哲学落地生根并对思想界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实用主义哲学相信语言的目的不在于描述或反映现实而在于将语言和思想视作预判和解决问题以及行动的工具之观点,与应用伦理学的学科主旨和关切特性完全相合,对应用伦理学产生了直接作用。历时观之,20世纪50年代以前,国外就已经有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出现,不过数量很少,发展很不充分,尚未形成主流态势。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是初步发展期,机构数量明显增多,多为特定领域的专业型机构,以实用为价值取向,目的性和功能性凸显,而同时研究多个应用伦理议题的综合型机构则较少。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末是长足发展期,机构数量明显增加,不同议题方向的研究机构相继出现,其中以综合型机构和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居多。进入21世纪后,机构数量增速有所回缓,但是研究范畴继续扩大。纵观之,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时空分布特点大体上与应用伦理学科发展历程相对应。整个20世纪上半叶,占据伦理学研究主场的是理论伦理学研究,尤其是元伦理研究。20世纪下半叶,在战争反思、科技爆炸、生态运动、动物解放、罗尔斯《正义论》出版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哲学家们逐渐意识到理论研究对于解决现实社会伦理问题的局限,不再满足于理论论争而转向务实探究。在此背景下,切入社会现实问题、以实用主义为重要导向的应用伦理研究遂兴。
在实用哲学传统的影响下,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关注公益、注重实效、职能日趋丰富。组织属性方面,国外机构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高等院校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第二类是独立的地方性或国家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第三类是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其中第一类是主流类别,多数机构以高校为依托,但在研究上则保持着高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且常会特地说明不存在利益关系。这也与其另一特点——公益性——有关。由于前沿议题常具争议性,或在特定场景中对公众传统道德认知构成某种挑战,或与利益相关团体存在价值目标冲突,为避免其研究结论受到观念约束,避免其客观性与中立性受利益影响,绝大部分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保持非营利组织机构属性,其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企业或私人捐赠等社会化募集渠道,研究目标和社会责任意识较为明确。近年来,伴随着应用伦理学重要性的日益提升,科研、教学、社会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越来越多。部分机构在既有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的基础上,还增设应用伦理博士后工作岗位。此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常会采取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辅助其研究和教学,以推进其对实效性的特别关注。以教学为例,较为常见的形式包括应用伦理暑期学校、应用伦理读书会、道德竞赛、道德碗(伦理碗)、应用伦理午餐会等,其中,道德竞赛或道德碗(伦理碗)的道德困境赛题或案例,通常并不来自应用伦理的研究机构或教学单位,而多由行业人士或行业协会设计和提供。
作为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基础职能的科研与教学具有三个核心特色——实用性、前沿性、跨学科性。应用伦理学主要滥觞于具有深厚实用主义哲学传统的北美,其自出现之日起就表现出明显区别于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研究的实用性。应用伦理学的关注点始终在于如何将伦理学理论资源应用于解决公共生活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和道德困境,它并不特别关心何种伦理学说有望通达终极的道德真理,相反,它更关心各种理论在解决现实伦理冲突中的效用。如同实用主义一样,对应用伦理来说,重要的问题不在于理论精妙与否,而是有没有具体的现实价值。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便深刻体现着这种实用性。制定能够有效预防或解决这些伦理问题的具体道德规范,设计合乎理性的伦理商谈程序或公共辩论机制,参与组建伦理委员会,对特定领域的相关决策、工程、项目、计划、实验等进行伦理评估、审查与监督,为其重要任务。应用伦理教育亦以实用性和实践性为导向,应用伦理硕士和博士教育以深耕社会的方式培育具有应用伦理素养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同时也通过辅修课程或继续教育帮助非伦理专业学生或特定从业者提升自身专业或行业的道德敏感度和道德宏观度,强化道德责任意识,从而实现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消解伦理冲突为鹄的。
而在通常研究中,最具现实价值的议题则是该学科的前沿问题。如前文所指,技术风险、生物安全、环境危机、动物权益、企业责任、国际冲突、职业道德等,深刻影响着当代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共同凸显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研教活动的前沿性特色。作为伦理学回应现实召唤的方式,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亦具强烈的当代性,因此注重密切关注人类文明发展最新成果带来或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探究“风险技术的伦理可接受性”[7](37),以伦理学视域反思当代世界面临的紧迫性和争议性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当一般的伦理学理论与具体的实践境遇之间存在抵牾,或普遍的道德原则与淳朴的道德直觉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用伦理所需的“反思平衡”就有可能反过来刺激伦理学基本理论的自我革新,甚或造成颠覆流俗道德观念的道德革命。这意味着在教学上,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重视对学生批判思维能力和道德判断力的训练,为学生提供很多公开演讲、自由辩论、道德竞赛的机会,给予学生充分自由的思考空间,着力培养学生参与前沿应用伦理论争和解决现实道德难题的能力。
“应用伦理学的魅力在于,它将不同的专业领域结合起来,为我们的日常决策提供指引。”[8](8)不同专业、学科的结合有助于强化研究和教学的实用性与实效性。跨学科研究是应用伦理学实现其实用哲学取向的必然要求。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深具跨学科特点,这体现于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人员构成、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等多方面。在研究对象层面,其主要议题均深涉伦理学以外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科技、生物、医疗、生态、经济、公共管理等。与此相应,其研究同样不可能仅局限于伦理学传统研究使用的一般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而必然要求吸纳更多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实证研究、经验观察、定量分析等方法。很多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行政事务关系存在于高等院校的非哲学的院系或研究机构,例如医学伦理研究机构隶属于医院或高校医学院,而大部分商业伦理研究机构或道德领导力中心则隶属于商学院。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亦具鲜明的跨学科特性,其研究者既有伦理学人士又有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或从业人士。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生源通常来自非哲学专业。经过跨学科教育的系统训练,学生最终取得的学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可能会显示跨学科特性,比如美国福特汉姆大学伦理教育中心颁发医疗保健伦理学高级证书,威斯康星医学院生命伦理学和医学人文中心颁发神经伦理学研究证书,苏黎世大学伦理中心颁发应用伦理学高级研究证书等。
纵观而言,北美实用哲学传统深刻影响了国外现今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空间分布格局及其发展水平,在此渊薮下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日益关注公共性、注重实效性,其职能日渐丰富,在研究与教学方面呈现鲜明的实用性、前沿性和跨学科性,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角色。
三、深度社会融合与跨领域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发展态势
随着功能向社会服务方面不断拓展,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社会融合程度日益加深,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应对现代社会不断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和教学方式以更加多元的形式协同发展。为保证研究的实证性、教学的实用性以及研教成果的转化率,更加深入的跨领域合作成为必然选择。为有效化解现代社会共同面临的世界性或全球性伦理难题,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与合作平台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因此,深度社会融合与跨领域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发展是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发展态势。虽然这是很多学科领域的常态和趋势,但其对于现今应用伦理学及其研究机构而言更具特殊意义与价值。这一方面乃因深度社会融合而非书斋式自我循环当为伦理学之学科使命,深刻应用于从宏观至中观再至微观社会空间的伦理学,方为有生命力的伦理学,方能体现其以直接方式作用于社会公共生活为旨归的特殊学术价值;另一方面,跨领域国际合作下的协同发展是伦理学在全球化时代——尽管逆全球化现象的不时存在与局部回流——背景下的特别因应,毕竟,若跨领域的国际化合作与协同缺失,诸如生成式AI、推荐算法、大规模自主致命武器等一系列超越领域、国界和文化的前沿事件所引发的热点伦理问题就无从得到前瞻性回应和实质性化解。
当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正日益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到公民利益冲突协调,其社会融合度日益增强。以技术风险防范为例,现代社会很多技术是在人们对其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缺乏充分认知且缺乏与之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出现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通过开展伦理调查、提供伦理论证、拟定伦理规约、协调伦理禁区、执行伦理审核、强化伦理监督等方式作出回应。此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对于调解医患纠纷、促进生态和谐、规范企业行为、仲裁劳资冲突、维护社会公正、推进民主决策、监督政府行为、提升公民素质等亦具积极作用。随着社会认可度的提升,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更加多元化。除积极参与日渐普及的伦理委员会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还以针对性地发起伦理倡议、启动伦理议程、提交评估报告、开办道德诊所、提供伦理诊断、编纂伦理手册、开展道德共识或价值分歧调查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
如果说理论伦理学的发展是有关伦理学基础问题在学术界内部争论不断升级的结果,那么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则主要由伦理学之外领域的现实变革推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主题还显得较为单调,多集中于生命/医学伦理和商业伦理,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相对较少。而在当下,其研讨议题已经愈加丰富,且多领域性的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已占近乎一半的数量。不难想见,随着社会诸领域伦理问题的不断涌现,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将更加多元和细化,人工智能伦理、数据/数字伦理、气候(变化)伦理、公共健康伦理、国际伦理与全球伦理、武器伦理、太空伦理等范畴日益成为重要关注议题。同时,随着应用伦理学在特定问题研究上的不断深入,某些领域或部门研究愈发可能逐渐发展为具有固定问题域和依循特定方法的独立的应用伦理分支,例如环境伦理语境下的水伦理等。在教学层面,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较早期主要以面向医学生的医学伦理辅修课和面向社会的职业伦理与道德领导力培训为主,少数机构建立起从硕士到博士的研究生教学体系,大多数机构提供的教学方式选择并不多,甚至很多机构不提供教学。不过这种状况已经改变,越来越多高校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业已积累多年培养经验,并辅以暑期课程、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等更加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故此,多元研究议题和多元教学方式协同发展的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将成为主要方向。
在哲学学科体系中,应用伦理学是最需要跨领域的分支学科,跨领域合作是应用伦理学科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跨领域合作既包括跨学科合作,也包括跨部门、跨行业合作。应用伦理学之“应用”属性需要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与复合型学科背景,否则应用伦理研究的实证性和应用伦理教育的实效性便难以保证。而跨部门合作则是跨学科合作的重要实现方式,即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与其他学术部门之间的合作。例如,匹兹堡大学生命伦理与健康法中心通过与该校迪特里希艺术与科学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的深度合作,分别开展了对生命伦理学硕士、法律与生命伦理学硕士/博士、医学与生命伦理学硕士/博士的培养,促进了不同部门间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深入广泛的跨领域合作——尤其是跨行业合作——还有助于提升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和社会效益,可以促成应用伦理研究成果更直接地转化为社会服务成果,更高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因故,此趋势将会持续强化。
“当今许多问题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像应用伦理学这样的知识领域研究不可以目光短浅”[9](xiii),信息安全风险、算法偏见、责任AI、生态危机、气候变迁、自主致命武器、核威胁、贫富差距扩大……,面对这些挑战,难有国家或个人独善其身。但是,在文化多元的现代社会,各国和各文明间如果缺乏充分的对话与沟通,应用伦理研究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与合作就难以有效开展,作为一种“程序伦理”[10](15)范式的应用伦理就难以诉诸可达致普遍性目标的民主协商程序,进而,不同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间分歧与冲突的调解将愈不可期,基于民主、平等、理性等价值理念的程序共识则愈不可及。而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是研究应用伦理问题的重要平台与机制化载体,对化解全球性伦理危机和新兴伦理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但是,目前国外绝大多数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依然偏小,辐射范围有限,国际影响力还不充分,对于全球性应用伦理问题的共识与方案之达成还力有不及。因此,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重要性将会愈发凸显。相较单一性和区域性的机构,国际性机构的优势在于:为全球性伦理难题和新兴伦理困境的协商和解决提供了更具进取性的平台,能更具建设性地促进国际层面不同观点的交流沟通;越来越多的尤其是新兴的伦理挑战是来自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所共同面临和亟待解决的,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崛起将会提升应用伦理问题的研究效能;在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机制下,人们通过民主协商程序达成国际社会的应用伦理共识,可以促进全球性伦理标准和国际性伦理规约的制定与实施,这在生物技术伦理、人工智能伦理、环境伦理、国际伦理等领域尤为必要。
四、启示与结语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当代发展表明,应用伦理研究绝非昙花一现的学术热潮,而是伦理学针对现代社会系列重大变化所作的深度哲学反思和回应。同样,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已然形成的发展积淀与活跃现状亦非偶然之果,而是现代人为解决现代性伦理问题所作的有意义的实践尝试。
作为缩影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之发展通常反映应用伦理学学科发展的主流态势,对我国相应机构在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强化跨领域合作、提升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尤具启示价值和借鉴意义。其一,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的程度及效能是应用伦理学之“应用”在根本意义上的具象化。这种具象化反映于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诸多指标性观察断面上——社会治理参与能力、社会服务导向观念、对社会管理的间接或直接作用性、公共生活敏锐度、对现代社会的渗透力与回应力等,最终指向社会治理话语权和社会服务转化率。其二,强化跨领域合作是提升应用伦理研究实证性和效能度的主要方式。跨领域合作不局限于较为通行的跨学科研究,亦注重跨行业和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建构,因为行业与部门乃是应用伦理问题场域的滥觞之地,而实际情景下的应用伦理问题研究在议题消解力上远胜于书斋式研究。前者的意义不仅在于对问题议程自身的参与和成果转化,而且在于对议题养料的源源获取,亦在于灵活高效的跨领域合作机制之建构。此外,诸多现代性与公共性问题,乃至包括气候变化、生态环境、跨国犯罪、流行病、恐怖主义和难民与移民在内的全球特质问题,都需要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与协作研究。故此,深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国际化水平与程度的前景是显在的。随之而来的应当是我国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在议题和议程上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和国际话语权强化,这对于我国参与国际性应用伦理规则的讨论与制定颇具意义。
虽然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之启示有助于我国应用伦理研究平台建构及应用伦理学学科建设,但在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抱持积极性前瞻之前,对其作出综合评价的诸多困难也不应被忽视。毕竟,目前人们还不容易对其究竟在何种程度满足了时代需要和社会期许作出准确的评价。这种评价上的不确定性主要在于:首先,对于以科学研究、知识传承和社会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而言,其成果最终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为社会所认可和采纳,乃至成为社会规约,自然受到非机构自身所能决定的诸多因素之影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不能脱离这些影响而得到评价;其次,尽管研究议题和教学方式的多元化是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人们同样能够想到应用伦理的边界在哪里,诸多道德困惑是否可如人类历史长河中一直以主流方式存在的那样经由道德常识和公序良俗在公共生活中自然地被判断和消解,而非危言耸听地进入夸张式研究,从而避免公共生活泛伦理化。诚然,伦理问题普遍存在于方方面面,但是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伦理研究或许是不必要且不可能的。如果某种应用伦理研究既不能刺激、修正、丰富、反哺既有的伦理学理论,又大体上无助于实质性解决当下或未来的凭借大众道德常识或社会公序良俗难以化解的伦理冲突,那么此研究不仅意义贫乏,而且很可能使伦理学自身失去本应拥有的可信性与可期待性。最后,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教学方式的多样化,目的在于培养有能力解决社会伦理难题的专业人才,但是对应用伦理专业人才后续如何化解这些难题及其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目前仍然难以作出恰当评价和精准分析。毕竟,诸如堕胎、代孕、安乐死、再生医学、基因技术、隐私权、稀缺资源分配以及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冲突等颇具争议性与复杂性的问题,并不会在每个具体的伦理场景中轻易得到解决。尽管存在这些疑虑,人们还是可以注意到,相对于漫长的哲学史,无论是应用伦理学学科还是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其生命力和赋能力尚未充分展现。因此,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进行更加客观而准确的评析,不仅需要使其社会效用性得以充分显现的长周期,也需要伦理学理论和应用伦理知识体系观照下的经验研究、思辨研究和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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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伦理学研究》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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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下半叶以来,应用伦理学——间或被称为实践伦理学——获得了与其短暂历史形成鲜明对比的长足发展。“道德哲学家的工作在应用伦理学领域具有最重要的应用”[1](165)。应用伦理研究在现代社会受到广泛关注,众多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应运而生。这意味着在客观意义上应用伦理研究平台的实体建构与发展趋势对于应用伦理研究而言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和依托性价值。国外较早成立的各类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绝大多数运行至今依然颇具引领性和前沿性,其发展状况相当于应用伦理学史的重要断面,不啻应用伦理学科发展与演进的缩影,是应用伦理学在社会实体建构层面的直接映射,当为应用伦理学科富有价值的重要研究样本。因此,本文以专门机构为研究对象,不单纯着眼于一般意义上的学术建制史研究,而以应用伦理学科自身视角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进行特定性论析,在应用伦理学与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之间勾画深层关系,着重研究其包括多元议题和研教特色等在内的发展现状与态势,从而探究更多有关现今国外应用伦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为我国应用伦理研究平台建构以及应用伦理学科发展提供参考与镜鉴。
一、“伦理学+”模式促生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多元议题
传承苏格拉底、柏拉图、奥古斯丁、阿奎那、休谟、边沁等众多富含道德哲学应用思想先哲的现实关切情怀,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从较早时期的正义、权利、平等、战争、死刑、堕胎等,逐渐转向稀缺资源分配、动物权利、生态环境、科技向善、国际责任等社会焦点问题。当前较具集中度的研究议题主要包括科技伦理、生命/医学伦理、环境伦理、动物伦理、经济伦理、国际伦理、职业伦理等。由于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方式直接、具体且特定,故其议题较为多元,生成路径大体依循“伦理学+”的模式。所谓“伦理学+”,即通过伦理学与其他学科、重要议题或特殊道德对象相结合生成应用伦理研究的一般对象并为其研究设定论域的方式,通常包含跨学科合作、社会热点融合、伦理共同体扩展三个层面的内涵。与其他交叉学科相比,“伦理学+”模式的特殊之处在于其细密深透的扩展性和严密浑成的延展性。细密深透的扩展性乃伦理学学科自身特性之使然,因为在伦理学意义上,人的行为及其各种规范皆为道德选择和价值判断与排序之结果,而无论是道德选择,还是价值判断与价值排序,皆须经由伦理介入或参与才能完成,因此“伦理学+”的介入对象几乎涵盖全部的无争议或有争议的社会生活范畴,这是通常由两个或稍多若干学科交叉而成的其他交叉学科所不能比拟的,因为它们不具备“伦理学+”细密深透而又普遍应用的扩展性。严密浑成的延展性盖因“伦理学+”模式的永恒延展特性,亦即不仅伦理学应用对象个体自身是历时演进的,而且“伦理学+”的对象群体也是永恒延展的,这在科技伦理和观念变迁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并且这种延展性必须严密周全而又浑成统筹。
科技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焦点几乎都由“伦理学+科技前沿热点”的模式促生,其当前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由新兴科技引发的各类社会伦理问题以及预防或解决这类问题的伦理对策与工具等,集中关注与科技相关的隐私、公平、透明度及责任问题,由人工智能、脑机接口技术、机器人技术、无人驾驶技术、大数据学习等新兴科技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科技与人文之间的关系问题等,而此类议题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遵循着“伦理学+科技前沿热点”的内在结构,其基础性缘由在于,“机器的自由度越大,它就越需要道德标准”[2](134)。代表性的国外科技伦理研究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匹兹堡大学科学哲学中心、匹兹堡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科技伦理中心、圣母大学技术伦理中心、慕尼黑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图宾根大学国际科学和人文伦理中心、牛津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成立于2005年并于2024年关闭的牛津大学人类未来研究所、斯坦福大学麦考伊社会伦理学家庭中心(社会伦理学与本科伦理教育亦长)、圣克拉拉大学马克库拉应用伦理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等。如何利用伦理学的规范性价值对迅速发展的现代科技进行合理规制,防止科技力量超出人类掌控范围并最终危及自身,在技术及其产物与人类价值观之间追求合宜与对齐,是这些机构共同关心的主题。
在医学与伦理的关系上,希波克拉底充满道德律令意味的誓言至今仍是医者遵循的职业伦理守则,而学术意义上对生物与生命的伦理思考和道德关怀亦早已有之——“尊重每一个生命体,视其为目的,并尽可能地善待”[3](4)。1969年成立的海斯汀中心(或黑斯廷斯中心)和1971年成立的乔治城大学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都是早期的且至今仍负盛名的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它们为当代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传统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国外出现了更多同类机构,如哈佛医学院生命伦理中心、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伯曼生命伦理学研究所、前身为慕尼黑道德能力中心(2005—2021)的慕尼黑大学伦理学与实践哲学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苏黎世大学伦理中心、贝勒医学院医学伦理与卫生政策中心、乌得勒支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政治哲学、技术伦理和环境伦理亦长)、北海道大学应用伦理与哲学中心、麦吉尔大学MUHC应用伦理中心、汉堡-埃彭多夫大学医学中心医学史与伦理研究所、匹兹堡大学生命伦理与健康法中心等。近年来,国外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的关注范围越来越广,涵盖神经伦理学、卫生保健伦理、临床伦理、医学研究伦理、疫情伦理等。在该类机构当前颇具前沿性的研究议题中,“伦理学+”模式的广泛影响再次得到印证:“伦理学+现代新兴医技”是此类机构议题生成的基本方式,包括与基因技术、生物安全、AI在生命与医学中的应用、再生医学、精准医疗、末期病患与死亡辅助、性别多样化等密切相关的伦理考量在内的诸多医学伦理前沿议题几乎都由此模式促生。
没有人希望“最后人类情景”[4](155)的思想实验成为即将发生的现实。大自然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具有独立于人的内在价值?人类是否对大自然负有道德义务?保护大自然的道德要求究竟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理据,还是非人类中心的理由?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的争论构建了环境伦理研究的基本问题域。国外的环境伦理研究机构多于20世纪80年代及之后建立,这些机构将大自然纳入道德考量的视野,对自然界作为道德共同体成员的身份予以论证,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研究提出解决现实中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冲突的具体办法。牛津大学乌希罗实践伦理学中心(生命/医学伦理等多议题研究亦长)、北得克萨斯大学环境哲学中心、美国东北大学伦理学研究所、迈阿密戴德学院大地伦理研究所、纽约协和神学院大地伦理中心、环境伦理与法律中心、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莫里斯·杨应用伦理中心(多议题研究亦长)、犹他谷大学伦理学研究中心等是知名的环境伦理研究机构,其研究议题覆盖了从环境正义、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到各种新兴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与环境相关的公共政策等广泛领域。“伦理学+”模式对国外生态伦理研究机构议题造成的影响同样存在,而且该模式的内涵在此不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学科融合或社会热点结合,其特殊含义在于通过“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的方式扩展伦理共同体范围。在此意义上,气候伦理、大地伦理、河流伦理、海洋伦理、森林伦理等都是“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模式的产物。
与环境伦理相似,国外动物伦理研究机构的议题设置也依循着“伦理学+伦理共同体新成员”的内在理路。动物伦理研究在较早时期常被归于环境伦理范畴,其原因在于动物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对生态伦理的关注自然包含对动物的道德关怀。但是,这容易使人们忽视动物伦理的特殊属性与地位。这不仅因为支持动物伦理的道德理由不尽相同于支持环境伦理的道德理由——主张为动物权益进行辩护的人未必对环境伦理抱持同样的热忱,反之,基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理由而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的人可能更认同环境伦理而非动物伦理,亦因近年来人们对动物伦理的重视使得动物伦理具备了独立于环境伦理的条件,尤其在“平等考虑利益原则”[5](21)被有力地论证和推展于动物之后。在目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中,动物伦理研究工作已经更多地由独立运行的动物伦理研究机构承担,而不再仅仅是作为环境伦理研究机构的一个分支主题。2006年,世界第一个动物伦理研究中心——牛津动物伦理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通过动物伦理的学术研究、教学以及出版物等方式积极宣扬有关动物伦理的进步思想,为后起的动物伦理研究机构树立了典范。此外,剑桥动物权利法中心、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动物伦理研究中心、荷兰国际动物伦理研究所,亦为当代动物伦理研究的重镇,它们致力于增进社会关于人与动物之间伦理关系的科学认知,进而提升人类社会对待动物的道德水平和对动物权利的保障水平。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对经济伦理的研究主要体现于中观层面的商业伦理和微观层面的道德领导力,至于宏观层面的问题——经济活动本身的道德属性以及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道德角色等,则非关注重点。其对商业伦理的探讨较集中于商业活动中不同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道德领导力则指建基于正确价值观、良好道德修养、敏锐道德判断力、出色道德感召力之上的领导与管理能力。在国外,二者经常共存于同一类型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旨在培育更具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的行业人士,使其在社会各领域的活动中以更合乎道德的方式推进行业发展。由于此类机构的工作重心主要是面向商界人士或商学院学生提供商业伦理和道德领导力的相关咨询和培训,因而学术性本身或许并非重点。尽管如此,“伦理学+商业”的结合模式还是催生了它们。而且由于此类机构具有提供商业交流机会、社会资源融合、社交人脉共享等功能,通常可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支持,因而此类研究在国外颇受重视。道德与合规倡议组织可能是最早帮助领导者创建企业道德文化、确立工作场所道德准则、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伦理研究机构,该机构的历史可追溯至1922年。如今,澳大利亚应用伦理研究所、德国维滕贝格全球道德中心、圣母大学德勤道德领导力中心、沃顿商学院齐克林治理与商业道德中心、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奥尔森应用伦理学中心、克兰拉纳道德领导力中心、罗格斯大学商学院道德领导力研究所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机构活跃于此领域,它们围绕商业活动中的伦理操守、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精神、领导者的价值观塑造、领导者的道德决策能力培育、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责任等主题进行研究和教学。
“伦理学+国际问题”是国外国际伦理研究机构议题生成的重要方式。国际伦理议题的研究主要针对在国际层面和全球问题上如何适用道德原则与行为规范,关注全球化时代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互动过程中的道德责任和道德关系,旨在解决国际事务和全球议题所涉的伦理问题、道德原则和价值排序,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冲突与和平、人权保护与人道责任、国际正义与全球治理、移民与难民的伦理问题、全球公共利益与道德义务、全球贫困与发展援助等,其主要思想大类可被认为包含“世界主义和反(非)世界主义”[6](199)。成立于1914年的卡内基国际事务伦理委员会是国际伦理研究的领军机构,它在一百余年间持续探讨如何在国际事务个案中公正行事,并致力于促进国际社会在多个层面对重要国际问题的伦理共识。近年来,该机构较多关注全球公共健康与伦理、新兴技术治理与国际多边主义、军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伦理、太空伦理、国际法伦理、全球治理伦理等。牛津法律、伦理与武装冲突研究所则侧重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伦理问题,对国际法、伦理与国际关系领域的广泛主题进行跨领域研究,试图深入理解与武装冲突相关的伦理、法律与政治挑战。伯明翰大学全球伦理中心、斯德哥尔摩大学战争与和平伦理中心、海牙全球正义研究所、纽约大学法学院人权与全球正义中心、利兹大学跨学科道德应用中心、林雪平大学应用伦理中心、多伦多大学伦理学中心等亦为较侧重国际伦理的研究机构。以道德规约介入的方式促进和维护国际事务与全球议题中的人类尊严、公正平等、和平互惠,是国际伦理研究机构的主要指向。
“伦理学+特定职业”亦为“伦理学+”模式的例证。相对而言,职业伦理与应用伦理的关系显得暧昧不清。在某些伦理学论者看来,应用伦理学中可能没有职业伦理的一席之地。尽管二者同属伦理学应用,但应用伦理作为一门具有特定内涵的学科,其前沿性、批判性、革命性等特征是一般职业伦理未必具备的。然而,国外职业伦理研究机构的出现与应用伦理学科的兴起遵循的是同样的逻辑,二者皆为现代性问题在伦理学领域的反映。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复杂化、专业化的今天,为防范高技术行业的伦理风险、明确集体行为的伦理责任、提高从业者的道德水准,以更加专业和细致的职业伦理对各行业从业者的行为进行约束成为必要。当前国外较具代表性的职业伦理研究机构包括哈佛大学E&L萨夫拉伦理中心、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职业伦理研究中心、俄亥俄大学应用与职业道德研究所、北卡罗来纳大学夏洛特分校职业与应用伦理中心、实践与职业道德协会等。这些机构的社会参与度较高,主要职能包括提升各行业从业者、各专业学生对于本行业或本专业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决策能力,根据客户需求制定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向不同行业的群体提供职业道德培训,为不同单位定制内部特定的伦理规范与道德守则等。
由此观之,“伦理学+”模式对于当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议题多元化的影响是深刻的且具有普遍性的,与此同时,该模式下的议题多元化可能带来消极影响。应用伦理学区别于伦理学理论研究的关键在于其实用性、当代性和具体性,紧密贴合当下现实需求是应用伦理研究的宝贵品格。但是,“伦理学+”如果被泛化或滥用,则会产生社会问题泛伦理化的风险,可能导致对“伦理学+”在不具备深刻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问题上的简单套用,导致泛社会化议题的泛伦理化,这就使得伦理学难以在时代变迁中展现其应有的进取品质和学科旨趣,毕竟,应用伦理研究的价值在于提供充分理据和察微知著前提下对现代社会多种有意义伦理症候的前瞻与疗愈。概言之,应用伦理研究本需解决最具前沿性和复杂性的高价值伦理难题,而非套用于经由道德常识或既有规范即可消解的议题。如果对“伦理学+”的对象不加考虑并仔细斟酌,应用伦理研究则可能被滥用,成为生造伦理话题和制造道德焦虑的工具。
二、北美实用哲学传统铺陈应用伦理机构跨学科研教底色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时空分布与应用伦理学科发展特点相对应。共时观之,它们较早出现于具有深厚实用主义哲学传统的北美,另外多分布于欧洲的德英等国。19世纪70年代,皮尔士《信念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晰》开启了实用主义哲学先河。之后在詹姆士和杜威等先锋学者的加持下,实用主义哲学落地生根并对思想界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实用主义哲学相信语言的目的不在于描述或反映现实而在于将语言和思想视作预判和解决问题以及行动的工具之观点,与应用伦理学的学科主旨和关切特性完全相合,对应用伦理学产生了直接作用。历时观之,20世纪50年代以前,国外就已经有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出现,不过数量很少,发展很不充分,尚未形成主流态势。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是初步发展期,机构数量明显增多,多为特定领域的专业型机构,以实用为价值取向,目的性和功能性凸显,而同时研究多个应用伦理议题的综合型机构则较少。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末是长足发展期,机构数量明显增加,不同议题方向的研究机构相继出现,其中以综合型机构和生命/医学伦理研究机构居多。进入21世纪后,机构数量增速有所回缓,但是研究范畴继续扩大。纵观之,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时空分布特点大体上与应用伦理学科发展历程相对应。整个20世纪上半叶,占据伦理学研究主场的是理论伦理学研究,尤其是元伦理研究。20世纪下半叶,在战争反思、科技爆炸、生态运动、动物解放、罗尔斯《正义论》出版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哲学家们逐渐意识到理论研究对于解决现实社会伦理问题的局限,不再满足于理论论争而转向务实探究。在此背景下,切入社会现实问题、以实用主义为重要导向的应用伦理研究遂兴。
在实用哲学传统的影响下,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关注公益、注重实效、职能日趋丰富。组织属性方面,国外机构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高等院校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第二类是独立的地方性或国家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第三类是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其中第一类是主流类别,多数机构以高校为依托,但在研究上则保持着高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且常会特地说明不存在利益关系。这也与其另一特点——公益性——有关。由于前沿议题常具争议性,或在特定场景中对公众传统道德认知构成某种挑战,或与利益相关团体存在价值目标冲突,为避免其研究结论受到观念约束,避免其客观性与中立性受利益影响,绝大部分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保持非营利组织机构属性,其运作资金主要来自企业或私人捐赠等社会化募集渠道,研究目标和社会责任意识较为明确。近年来,伴随着应用伦理学重要性的日益提升,科研、教学、社会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越来越多。部分机构在既有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的基础上,还增设应用伦理博士后工作岗位。此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常会采取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辅助其研究和教学,以推进其对实效性的特别关注。以教学为例,较为常见的形式包括应用伦理暑期学校、应用伦理读书会、道德竞赛、道德碗(伦理碗)、应用伦理午餐会等,其中,道德竞赛或道德碗(伦理碗)的道德困境赛题或案例,通常并不来自应用伦理的研究机构或教学单位,而多由行业人士或行业协会设计和提供。
作为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基础职能的科研与教学具有三个核心特色——实用性、前沿性、跨学科性。应用伦理学主要滥觞于具有深厚实用主义哲学传统的北美,其自出现之日起就表现出明显区别于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研究的实用性。应用伦理学的关注点始终在于如何将伦理学理论资源应用于解决公共生活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和道德困境,它并不特别关心何种伦理学说有望通达终极的道德真理,相反,它更关心各种理论在解决现实伦理冲突中的效用。如同实用主义一样,对应用伦理来说,重要的问题不在于理论精妙与否,而是有没有具体的现实价值。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便深刻体现着这种实用性。制定能够有效预防或解决这些伦理问题的具体道德规范,设计合乎理性的伦理商谈程序或公共辩论机制,参与组建伦理委员会,对特定领域的相关决策、工程、项目、计划、实验等进行伦理评估、审查与监督,为其重要任务。应用伦理教育亦以实用性和实践性为导向,应用伦理硕士和博士教育以深耕社会的方式培育具有应用伦理素养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同时也通过辅修课程或继续教育帮助非伦理专业学生或特定从业者提升自身专业或行业的道德敏感度和道德宏观度,强化道德责任意识,从而实现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消解伦理冲突为鹄的。
而在通常研究中,最具现实价值的议题则是该学科的前沿问题。如前文所指,技术风险、生物安全、环境危机、动物权益、企业责任、国际冲突、职业道德等,深刻影响着当代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共同凸显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研教活动的前沿性特色。作为伦理学回应现实召唤的方式,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亦具强烈的当代性,因此注重密切关注人类文明发展最新成果带来或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探究“风险技术的伦理可接受性”[7](37),以伦理学视域反思当代世界面临的紧迫性和争议性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当一般的伦理学理论与具体的实践境遇之间存在抵牾,或普遍的道德原则与淳朴的道德直觉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用伦理所需的“反思平衡”就有可能反过来刺激伦理学基本理论的自我革新,甚或造成颠覆流俗道德观念的道德革命。这意味着在教学上,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重视对学生批判思维能力和道德判断力的训练,为学生提供很多公开演讲、自由辩论、道德竞赛的机会,给予学生充分自由的思考空间,着力培养学生参与前沿应用伦理论争和解决现实道德难题的能力。
“应用伦理学的魅力在于,它将不同的专业领域结合起来,为我们的日常决策提供指引。”[8](8)不同专业、学科的结合有助于强化研究和教学的实用性与实效性。跨学科研究是应用伦理学实现其实用哲学取向的必然要求。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与教学深具跨学科特点,这体现于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人员构成、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等多方面。在研究对象层面,其主要议题均深涉伦理学以外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科技、生物、医疗、生态、经济、公共管理等。与此相应,其研究同样不可能仅局限于伦理学传统研究使用的一般人文科学研究方法,而必然要求吸纳更多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实证研究、经验观察、定量分析等方法。很多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行政事务关系存在于高等院校的非哲学的院系或研究机构,例如医学伦理研究机构隶属于医院或高校医学院,而大部分商业伦理研究机构或道德领导力中心则隶属于商学院。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在人员构成上亦具鲜明的跨学科特性,其研究者既有伦理学人士又有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或从业人士。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生源通常来自非哲学专业。经过跨学科教育的系统训练,学生最终取得的学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可能会显示跨学科特性,比如美国福特汉姆大学伦理教育中心颁发医疗保健伦理学高级证书,威斯康星医学院生命伦理学和医学人文中心颁发神经伦理学研究证书,苏黎世大学伦理中心颁发应用伦理学高级研究证书等。
纵观而言,北美实用哲学传统深刻影响了国外现今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空间分布格局及其发展水平,在此渊薮下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日益关注公共性、注重实效性,其职能日渐丰富,在研究与教学方面呈现鲜明的实用性、前沿性和跨学科性,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角色。
三、深度社会融合与跨领域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发展态势
随着功能向社会服务方面不断拓展,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社会融合程度日益加深,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应对现代社会不断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和教学方式以更加多元的形式协同发展。为保证研究的实证性、教学的实用性以及研教成果的转化率,更加深入的跨领域合作成为必然选择。为有效化解现代社会共同面临的世界性或全球性伦理难题,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与合作平台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因此,深度社会融合与跨领域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发展是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发展态势。虽然这是很多学科领域的常态和趋势,但其对于现今应用伦理学及其研究机构而言更具特殊意义与价值。这一方面乃因深度社会融合而非书斋式自我循环当为伦理学之学科使命,深刻应用于从宏观至中观再至微观社会空间的伦理学,方为有生命力的伦理学,方能体现其以直接方式作用于社会公共生活为旨归的特殊学术价值;另一方面,跨领域国际合作下的协同发展是伦理学在全球化时代——尽管逆全球化现象的不时存在与局部回流——背景下的特别因应,毕竟,若跨领域的国际化合作与协同缺失,诸如生成式AI、推荐算法、大规模自主致命武器等一系列超越领域、国界和文化的前沿事件所引发的热点伦理问题就无从得到前瞻性回应和实质性化解。
当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正日益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到公民利益冲突协调,其社会融合度日益增强。以技术风险防范为例,现代社会很多技术是在人们对其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缺乏充分认知且缺乏与之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出现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通过开展伦理调查、提供伦理论证、拟定伦理规约、协调伦理禁区、执行伦理审核、强化伦理监督等方式作出回应。此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对于调解医患纠纷、促进生态和谐、规范企业行为、仲裁劳资冲突、维护社会公正、推进民主决策、监督政府行为、提升公民素质等亦具积极作用。随着社会认可度的提升,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更加多元化。除积极参与日渐普及的伦理委员会外,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还以针对性地发起伦理倡议、启动伦理议程、提交评估报告、开办道德诊所、提供伦理诊断、编纂伦理手册、开展道德共识或价值分歧调查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
如果说理论伦理学的发展是有关伦理学基础问题在学术界内部争论不断升级的结果,那么应用伦理学的发展则主要由伦理学之外领域的现实变革推动。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主题还显得较为单调,多集中于生命/医学伦理和商业伦理,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相对较少。而在当下,其研讨议题已经愈加丰富,且多领域性的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已占近乎一半的数量。不难想见,随着社会诸领域伦理问题的不断涌现,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研究议题将更加多元和细化,人工智能伦理、数据/数字伦理、气候(变化)伦理、公共健康伦理、国际伦理与全球伦理、武器伦理、太空伦理等范畴日益成为重要关注议题。同时,随着应用伦理学在特定问题研究上的不断深入,某些领域或部门研究愈发可能逐渐发展为具有固定问题域和依循特定方法的独立的应用伦理分支,例如环境伦理语境下的水伦理等。在教学层面,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较早期主要以面向医学生的医学伦理辅修课和面向社会的职业伦理与道德领导力培训为主,少数机构建立起从硕士到博士的研究生教学体系,大多数机构提供的教学方式选择并不多,甚至很多机构不提供教学。不过这种状况已经改变,越来越多高校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业已积累多年培养经验,并辅以暑期课程、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等更加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故此,多元研究议题和多元教学方式协同发展的综合型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将成为主要方向。
在哲学学科体系中,应用伦理学是最需要跨领域的分支学科,跨领域合作是应用伦理学科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跨领域合作既包括跨学科合作,也包括跨部门、跨行业合作。应用伦理学之“应用”属性需要较为完备的知识结构与复合型学科背景,否则应用伦理研究的实证性和应用伦理教育的实效性便难以保证。而跨部门合作则是跨学科合作的重要实现方式,即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与其他学术部门之间的合作。例如,匹兹堡大学生命伦理与健康法中心通过与该校迪特里希艺术与科学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的深度合作,分别开展了对生命伦理学硕士、法律与生命伦理学硕士/博士、医学与生命伦理学硕士/博士的培养,促进了不同部门间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深入广泛的跨领域合作——尤其是跨行业合作——还有助于提升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和社会效益,可以促成应用伦理研究成果更直接地转化为社会服务成果,更高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因故,此趋势将会持续强化。
“当今许多问题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像应用伦理学这样的知识领域研究不可以目光短浅”[9](xiii),信息安全风险、算法偏见、责任AI、生态危机、气候变迁、自主致命武器、核威胁、贫富差距扩大……,面对这些挑战,难有国家或个人独善其身。但是,在文化多元的现代社会,各国和各文明间如果缺乏充分的对话与沟通,应用伦理研究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与合作就难以有效开展,作为一种“程序伦理”[10](15)范式的应用伦理就难以诉诸可达致普遍性目标的民主协商程序,进而,不同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间分歧与冲突的调解将愈不可期,基于民主、平等、理性等价值理念的程序共识则愈不可及。而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是研究应用伦理问题的重要平台与机制化载体,对化解全球性伦理危机和新兴伦理问题具有重要价值。但是,目前国外绝大多数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依然偏小,辐射范围有限,国际影响力还不充分,对于全球性应用伦理问题的共识与方案之达成还力有不及。因此,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重要性将会愈发凸显。相较单一性和区域性的机构,国际性机构的优势在于:为全球性伦理难题和新兴伦理困境的协商和解决提供了更具进取性的平台,能更具建设性地促进国际层面不同观点的交流沟通;越来越多的尤其是新兴的伦理挑战是来自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所共同面临和亟待解决的,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崛起将会提升应用伦理问题的研究效能;在国际性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机制下,人们通过民主协商程序达成国际社会的应用伦理共识,可以促进全球性伦理标准和国际性伦理规约的制定与实施,这在生物技术伦理、人工智能伦理、环境伦理、国际伦理等领域尤为必要。
四、启示与结语
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当代发展表明,应用伦理研究绝非昙花一现的学术热潮,而是伦理学针对现代社会系列重大变化所作的深度哲学反思和回应。同样,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已然形成的发展积淀与活跃现状亦非偶然之果,而是现代人为解决现代性伦理问题所作的有意义的实践尝试。
作为缩影的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之发展通常反映应用伦理学学科发展的主流态势,对我国相应机构在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强化跨领域合作、提升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尤具启示价值和借鉴意义。其一,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的程度及效能是应用伦理学之“应用”在根本意义上的具象化。这种具象化反映于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诸多指标性观察断面上——社会治理参与能力、社会服务导向观念、对社会管理的间接或直接作用性、公共生活敏锐度、对现代社会的渗透力与回应力等,最终指向社会治理话语权和社会服务转化率。其二,强化跨领域合作是提升应用伦理研究实证性和效能度的主要方式。跨领域合作不局限于较为通行的跨学科研究,亦注重跨行业和跨部门的合作机制建构,因为行业与部门乃是应用伦理问题场域的滥觞之地,而实际情景下的应用伦理问题研究在议题消解力上远胜于书斋式研究。前者的意义不仅在于对问题议程自身的参与和成果转化,而且在于对议题养料的源源获取,亦在于灵活高效的跨领域合作机制之建构。此外,诸多现代性与公共性问题,乃至包括气候变化、生态环境、跨国犯罪、流行病、恐怖主义和难民与移民在内的全球特质问题,都需要国际合作范型下的协同与协作研究。故此,深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国际化水平与程度的前景是显在的。随之而来的应当是我国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在议题和议程上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和国际话语权强化,这对于我国参与国际性应用伦理规则的讨论与制定颇具意义。
虽然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之启示有助于我国应用伦理研究平台建构及应用伦理学学科建设,但在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抱持积极性前瞻之前,对其作出综合评价的诸多困难也不应被忽视。毕竟,目前人们还不容易对其究竟在何种程度满足了时代需要和社会期许作出准确的评价。这种评价上的不确定性主要在于:首先,对于以科学研究、知识传承和社会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而言,其成果最终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为社会所认可和采纳,乃至成为社会规约,自然受到非机构自身所能决定的诸多因素之影响,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不能脱离这些影响而得到评价;其次,尽管研究议题和教学方式的多元化是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顺应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人们同样能够想到应用伦理的边界在哪里,诸多道德困惑是否可如人类历史长河中一直以主流方式存在的那样经由道德常识和公序良俗在公共生活中自然地被判断和消解,而非危言耸听地进入夸张式研究,从而避免公共生活泛伦理化。诚然,伦理问题普遍存在于方方面面,但是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伦理研究或许是不必要且不可能的。如果某种应用伦理研究既不能刺激、修正、丰富、反哺既有的伦理学理论,又大体上无助于实质性解决当下或未来的凭借大众道德常识或社会公序良俗难以化解的伦理冲突,那么此研究不仅意义贫乏,而且很可能使伦理学自身失去本应拥有的可信性与可期待性。最后,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教学方式的多样化,目的在于培养有能力解决社会伦理难题的专业人才,但是对应用伦理专业人才后续如何化解这些难题及其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目前仍然难以作出恰当评价和精准分析。毕竟,诸如堕胎、代孕、安乐死、再生医学、基因技术、隐私权、稀缺资源分配以及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冲突等颇具争议性与复杂性的问题,并不会在每个具体的伦理场景中轻易得到解决。尽管存在这些疑虑,人们还是可以注意到,相对于漫长的哲学史,无论是应用伦理学学科还是应用伦理研究机构,其生命力和赋能力尚未充分展现。因此,对国外应用伦理研究机构进行更加客观而准确的评析,不仅需要使其社会效用性得以充分显现的长周期,也需要伦理学理论和应用伦理知识体系观照下的经验研究、思辨研究和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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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伦理学研究》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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